逍遥驸马爷_第76章 司徒菲菲也参加了对赌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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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着表姐的话,昭阳公主心里却不乐意了:“舅舅,也真是的,分明是驸马亲口做出来的,怎么就另有其人?难道本宫的驸马非要是个笨蛋,舅舅才会满意?”
  楚峰可没听到几个女孩的嘀咕,环顾了下四周的才子们,大笑着说:“哈哈,都要向我挑战诗词,没问题。不过,想要向我挑战,那必须要捐钱。”
  楚峰还故意摆出了一副嚣张的样子,让人很想动手揍他。
  “啪”
  孟晓直接从怀里掏出一个袋子,丢在面前的桌上,大声说:“这袋金珠够吗?”
  楚峰的眼睛瞬间眯了起来,然后又环顾了下四周,对其他公子说:“既然大家都想比,那就都掏钱吧。本小侯爷倘若输了,每人两倍赌注的赔偿!”
  “啪嗒”“啪嗒”“啪嗒”……
  足足七八个钱袋子,全都砸在了一张桌上。
  这几位掏钱的国子监高才,可都是家族子弟,钱是不缺的。虽然不像孟晓袋子里是金珠,但也都是满满金饼。
  “好,既然大家这么有信心。本小侯爷就作诗一首。只要你们几位,能有一人,能做出胜过本小侯爷的诗。就算本小侯爷输,双倍赌注奉上。倘若你们全不能。那么这些赌注,本小侯爷就把它们当善款收了。”
  楚峰大笑着说道。
  更是又环顾了下四周,吓得昭阳公主慌忙又低下头去。
  没想到楚峰又笑着说:“楚某最后再问一声:诸位高才,还有没有也想跟着下注?放心,一样的条件,只要做出的诗,能胜过本小侯爷的诗,本小侯爷愿赌服输。希望诸位,能展露才华,让楚某心服口服。”
  “行,本公子就让你心服口服。”
  长孙嫣然的暴脾气绝对忍不住,大声说道,然后拍了下司徒菲菲的香肩,轻声说:“兄弟,靠你了!”
  “呼啦”
  一双双眼睛全看了过来。
  司徒菲菲被这么多人看得俏脸绯红,不过,还是低声应了声。轻轻掏出装着金珠的钱袋子,放在桌上。
  “臭姐……咳咳,本公子也不服。”
  喜欢凑热闹的长乐小公主,差点说漏嘴。
  不过,丢钱袋子的豪气还是有的,感觉有司徒菲菲这位大才女在,整点零花钱,还是很容易的。
  昭阳公主的头低得更低了,生怕楚峰认出自己。
  “兄长,你怎么能不参加?”
  长乐公主说着,还想去掏表姐的钱袋子,却被长孙嫣然按住了小手,低声说:“小孩子,别贪心,你菲菲姐的那袋珠子,双倍的话,够咱们逛很久的街了。”
  随着楚峰嚣张的表现,又有十多个才子,掏出了钱袋子,加入了对楚峰的挑战。
  楚峰也觉得赌注差不多了,大笑着说:“好,既然这多高才,想挑战本小侯爷的诗词,那小侯爷就现场做上一首。只要你们谁能做出更好的诗,本小侯爷自会认输。”
  “楚峰,你最起码要找个裁判吧。万一我等做出的诗,能胜过你,可你死不认输,怎办?”
  孟晓现在可是小心翼翼,绝不放过楚峰的每一个细节,生怕再上当!
  “哈哈,本小侯爷的诗一出,尔等自会低头服输。至于裁判,就是你们自己。倘若要有人昧着良心乱说,大梁的耻辱柱上,必定有你的大名!”
  楚峰大笑着,表现得极其狂傲。
  果然,又有几位犹豫中的才子,也加入了挑战。更是气的长孙嫣然也想把自己的钱袋子掏出来,砸在桌上。
  不过,却被长乐公主的小手给按住了:“表姐,人家怎么感觉:臭姐夫憋着坏,故意气咱们呢?万一,他读出那首桃花诗耍赖,咱们可就都没钱了。”
  长孙嫣然心头一震,没想到小表妹想得这么多!忍不住站起来大声说:“楚峰,你不准再把那首桃花诗拿出来!”
  顿时,三楼一片安静,大家的脸色也都开始阴晴不定。有的还准备收起赌注。毕竟楚峰可是小侯爷,故意耍赖,谁又能如何?
  “楚峰,你不准拿以前的诗抵赖。要不然,我们大家集体不比了。”
  孟晓再次站了出来,大声喊道。
  “哈哈,你们真把本小侯爷看扁了。本小侯爷才华横溢,随口能做十多首那样的桃花诗。现在诸位可以认真听了。”
  楚峰说着,整个人就严肃了起来,仰面沉思,好像就要作诗了!
  现在他必须抢着先做一首。
  因为他可不会作诗,要先下手为强,背一首前世的千古名篇出来。要不然,被别人命题作诗,可就要露馅了。
  “慢着,你必须把诗写下来,别到时候,不认账。”
  孟晓赶忙出声阻拦,现在的他,绝对是一丝不苟!
  “哈哈,本小侯爷出口成章,迈步成诗,却不喜舞动笔墨,可有谁为本小侯爷挥墨?”
  楚峰知道自己要是拿着毛笔写,绝对让人笑话,自己的毛笔字太丑了。唉,老处女怎么就一直霸占着霜儿?要不然可以让霜儿代笔。
  “小侯爷,若不嫌弃,本公子愿意为小侯爷代笔。”
  坐在三楼角落里的一位青衣书生,站了起来,对着楚峰微微抱拳行礼,轻声说道。
  “哈哈,那楚某,谢谢这位高才。”
  楚峰笑着表示了感谢。
  因为闯关写对联,所以各自桌上,都有笔墨白绢!
  小伙计还很有眼色地走过去,帮着青衣书生,展开了白绢,更是研好了墨。
  “既然大家都来这酒楼捐献善款,那本小侯爷就做一首敬酒诗,来感谢大家!诸位听好了。”
  楚峰说着,再次严肃起来,仰面朝天四十五度,然后轻轻迈步,绝对有一股大诗人的味道。
  这时,好多才子,也都把桌上的白绢展开,提起了笔,蘸上了墨。司徒菲菲也不例外。
  “君不见,长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仅仅两句,整个三楼完全的鸦雀无声!
  好多才子还张大了嘴巴,从心里都感到了一股莫名震撼。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等楚峰的这两句出来,包括司徒菲菲都面色潮红,心情难掩的激动,这绝对是千古名篇啊!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孟才子,继昌兄。将进酒,杯莫停。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楚峰索性把原诗里的两个好友名字,换成了孟晓和二号桌的林继昌!
  完全证实了这首诗,是现场做出来的。
  “噗通”“噗通”
  孟晓和林继昌无力地坐到了凳子上,可心情却又很快激动起来,身子微微颤抖,嘴巴很想说话。却张口后,一句话也不敢说,害怕打断了这首千古名篇!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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