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千金每天都在发疯_第330章 告她?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宋清遥也十分失望,他没想到,骆清柠是这么不择手段的人!
  而且……
  她居然是从回来开始,就是带着毁了他们的计划来的……
  宋清遥甚至开始后悔自己,他为什么就因为骆清柠是他的亲妹妹,就这么信任她,以为她不会做出对宋家不利的事情?
  现在,他尝到苦头了。
  宋家找了半天,都没有发现骆清柠安装的摄像头。
  他们找的明明是最专业的团队,甚至还找了好几支团队了,居然都没有发现骆清柠安装的摄像头。
  “宋先生,可能摄像头已经被取走了呢?”
  看起来就是这样没错,可是,大概是自己家的隐私被放到了网上,宋青云还是有些疑神疑鬼的。
  后面他和宋清遥谈事,都专门找别处谈,甚至都不怎么愿意待在家里了。
  他们当然不知道,骆清柠找的是系统出品的特殊摄像头,用目前的技术根本查不出来。
  骆清柠甚至没打算把它们取走,就任它们放在那里。
  一是当时她离开宋家的时候,所有宋家人都在现场,对她咄咄逼人,她也没办法取走。
  二是……说不定宋家人又会想出什么阴招呢?留着这摄像头,也算是一个保障。
  而且,只要宋家人不惹她,骆清柠对宋家人也并不感兴趣,根本就没打算打开录像看他们。
  宋青云越想越气:
  “骆清柠随随便便就把我们的家的视频曝光到了网上,有没有什么办法对付她?比如告她侵犯隐私权肖像权之类的?”
  法律顾问:“确实可以。不过,我不建议宋总这么做。一是宋家人也偷偷监视着骆小姐,骆小姐放出来的她房间视角的视频里,有一个摄像头,不是她自己安装的,上面标了是宋家安的摄像头。已经有网友在骂你们侵犯骆清柠隐私了。”
  也就是说,他们可以告骆清柠,骆清柠也可以同时告他们。
  宋青云:“……”
  “二是,现在大众对宋家的一切都非常关注,而且宋家现在名声已经非常差了,这种情况下您再告骆清柠,舆论上不是很好。毕竟……大家都知道,虽然已经断绝关系,但骆清柠确实是您和夫人的亲生女儿。
  宋家再因此告她的话,会显得更加冷血无情,宋氏受到的影响会更大。”
  宋青云气得要命,可是真用其他手段报复骆清柠,他又没办法做到真的对自己亲生女儿动手……
  虎毒不食子大概是他最后的底线了。
  “我真是生了个孽障!”
  最终,宋青云也只能气愤地放弃这个念头。
  只不过……m.biqubao.com
  “骆清柠……这逆女就是因为是明星,名声大流量高,对宋氏造成的影响才会这么大!”
  宋青云若有所思,如果骆清柠只是一个普通人,这次的事件就算她直播了出去,也根本不会有几个人看。
  那么,宋清焰的事就算板上钉钉了,宋氏公关一下,也不会为大众所知。
  这样,宋氏的股价也就不会受到影响。
  并且,她就算放出这些监控视频,哪怕有他们宋家这个倍受关注的豪门在,也有一定的话题,但只要骆清柠不是现在的地位,影响也不会像现在这样大。
  大多数的人,只会把这当成茶余饭后的话题,看过就算了。
  很可惜,骆清柠偏偏去当了明星。
  而且,还是一个话题度极高,出个门被拍一下都能马上上热搜的顶级流量明星。
  这其中,他们宋家找回的亲生女儿是她的事,也为她增加了热度。
  想到这里,宋青云后悔不已。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本文链接:http://m.picdg.com/166_166700/72487497.html
加入书签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