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曦月想和郑一海说,“你回京吧,我和你一起。” 可不等邱曦月开口把话说完,郑一海按住了她的嘴唇,“我知道你要说什么,如果可行的话,我早就带你去京城落户了。曦月,相信我,我的决定不会出错。” 可邱曦月实在看不得郑一海这样累,他的伤势才刚好,就立刻过来忙公司的事情,这样陀螺似的连轴转对身体很不好。 郑一海却淡然一笑,宽慰邱曦月,道:“难道在京城我就不用管这些事情,就可以坐享其成,跟个二世祖一样混日子了吗?” 这…… 邱曦月被问住了,好像是这么个理儿。 不管在哪里,郑一海自己的事业只能自己去经营,都是一样的忙碌。 好在还有个桑浩宇,他年轻有活力,又懂为人处世,情绪稳定,性格也好,是个很圆滑的帅小伙。 有他在,倒是给郑一海解决了不少麻烦,就像许俊在年谨尧身边的作用一样。 郑一海的身边有一个这样得利又衷心的助手,邱曦月也可以更放心些。 “好了,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忙,今晚得把邀请嘉宾的名单都整理出来,这事儿不能只交给浩宇那小子去做,我怕会有疏漏,到时候会很失礼。你困了就先睡,不要等我。” 郑一海说完,邱曦月也不好继续在这里打扰他,就先回房休息去了。 郑一海和许俊这相继入院又都伤愈出院,可开车撞伤人的司机始终没有要醒来的迹象。 这些日子,邱曦月一直有关注医院那边的情况,可司机一直昏迷不醒,只能维持正常生命体征。 因为郑一海这边下了帖子,下周要办宴会,所以邱曦月特意打听了朋友,找来了盛薇的裁缝店,量身定制礼服。 巧合的是,邱曦月来的时候,安浅、夏静颜和沈知秋也都在,这么巧遇上,几个女人叽叽喳喳就聊了起来。 “美女所见略同,连找的服装设计师都是一个人。”夏静颜笑着调侃了一句。 “还不是盛薇的手艺好,圈子里的订单愈发多了,找来的贵妇也越来越多。不早点下手,怕是都要排不上单了。”沈知秋说着,走到盛薇身边。 今天她来的时候就发现了,盛薇脸色不太好,看着就是没休息好的样子。 想问问盛薇和大哥怎么样了,可这里人多,她也不方便问那么私密的事。 加上最近这些日子沈轩忙的很,不只是沈氏公司年底了忙的很,圈子里的活动也愈发活跃起来,沈轩的应酬特别多,根本就顾不上给沈知秋讲八卦。m.biqubao.com 还好今天安浅她们是来取衣服,邱曦月是来做衣服,所以,店里的人陪着邱曦月去选布料,为她仔细介绍礼服的款式这些。 至于安浅和夏静颜,她们俩的礼服先被送来,就有人陪着她们试穿去了。 刚才还热闹的大厅,现在就剩下沈知秋和盛薇两个人。 自从盛薇知道了沈轩就是她的老公褚眀卿之后,她也从小工作室搬到了属于自己的裁缝铺…… 本来是打算起名叫**服装设计室的,可盛薇觉得那种店铺很俗气,而且满大街都是,她也不想随波逐流,就选了一个最古老的称谓,“薇薇裁缝铺”。 不仅如此,她的店铺装修的比较古香古色,因此她的服装设计除了一些大型宴会需要的礼服之外,还设计了很多带有国风元素的礼服和常服,甚至也有一些国风款的小裙子也都是大热的款式。 除了实体店铺,和上流社会的贵妇们来找她量身定做设计之外,在网络上也是迅速崛起,几乎每个款式只要有现货,一场直播就会销售一空。 就连预售款式,如果不设上限,也会爆单。 不过,盛薇却没有因此而快乐起来,她总是很平静,一副泰然若之的样子,只有沈知秋看出了她的疲惫。 “大嫂,你怎么了?”沈知秋和盛薇两人在圆沙发坐下来,她实在忍不住要问问盛薇,“和大哥闹得不愉快吗?” “没有,我怎么能和他闹情绪呢。”盛薇垂着眼眸,看着手上拿着的新送来的布料款式,心思却不在这上面,“我们之间挺好的,相敬如宾的,你大哥也很尊重和支持我,我对他也很感激,我们……” 盛薇话都没说完,沈知秋就长叹一声…… “你想说你们过得很好,是吗?”沈知秋看着盛薇,很认真地问她,“相敬如宾,彼此就像朋友甚至合租的室友那样相处,就是很好了吗?” “不然还要怎么样呢?能安安稳稳过日子,我已经很知足了。”盛薇所求不多,只要能让她平安度日,不要再被复杂的事情纠缠就好了。 可沈轩明显不是这么想,他虽然没有跟她说过什么,但是从一举一动,还有一些小细节里,盛薇还是能感觉到他的欲言又止。 只是,盛薇从来没有主动问过,也不知道沈轩是不是想和她提离婚的事,只是碍于某些原因,暂时还不知道该如何跟她开口? 这件事其实一直让盛薇挺为难的,她想主动戳破这张窗户纸,想叫沈轩如果有心爱的女人,完全可以和她离婚,去追求属于自己的幸福。 毕竟,她和他结婚本来也只是个权宜之计罢了。 可是,另一方面,盛薇又怕自己说多了,会惹得沈轩不高兴。 因为这段婚姻里,占主导权的始终是沈轩,连她现在的店铺,跟能在圈子里风声鹤唳,也都是托沈轩的福,所以,盛薇觉得自己没有提离婚的资本。 沈知秋听着盛薇轻声诉说,心里只感觉纳闷…… “我哥他……到底是怎么和你相处的啊?”沈知秋很费解,她不明白……真的不明白…… 为什么盛薇和她说的,跟沈轩和她说的完全不一样啊? 难不成,沈知秋认识两个沈轩? 这让沈知秋一个头两个大也想不明白个中原由。 盛薇看得出沈知秋很疑惑,可她说的没错啊,她和沈轩虽然同住一个屋檐下,但一直都是相敬如宾,各过各的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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