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香兰是有两个女儿的,大女儿就是今天带来的堂妹沈沁悦,比沈知秋小两岁,在沈家女儿里排行老四。 小女儿还在读高中,眼瞅着就要参加高考,倒是和年家最小的弟弟一样大。 看来,祝香兰今天来之前,是把功课都做足了,连年家弟兄们的年岁都打听的明明白白。 这么努力削尖脑袋往年家钻,沈知秋若是不成全,倒显得不识趣了。 “原来,大伯母是为了这个啊。”沈知秋了然一笑,“行了,大伯母的意思我也懂了,你们先回吧。” 祝香兰一听这话,跟沈沁悦面面相觑…… “先回?你什么意思啊?”祝香兰看着沈知秋,“你连句话都不给我,叫我怎么回去?你妹妹的事,你到底是管还是不管?” “大伯母您这么着急干什么?我就是想管,也得等我嫁进年家了才有资格管。你看我现在,跟年二爷既没有订婚,更没领证,我和他的关系就是恋爱而已。您觉得,我现在这身份在年家说得上话?” 沈知秋这话说得也在理,可祝香兰是做了完全的功课才来的,决不能就这么走了。 “你现在是不能拍板,可年家那小主母能啊。你们俩关系不是处的不错吗?你去找她说一声,哪怕安排年家哪位爷跟咱们家悦悦先见一面也好。只要能见了面,剩下的事儿就靠悦悦自己的了。” 祝香兰这咄咄逼人的态度,非得沈知秋立刻给安浅打电话,否则,她就不走了。 不过,沈知秋既不是没脑子,更不是任人摆布好欺负的人,自有办法应对。 “看来,大伯母今天是非要逼着我安排堂妹相亲的事了。没想到,堂妹也有这么恨嫁的时候啊。” 沈知秋此话一出,沈沁悦立马坐不住了,“沈知秋你怎么说话呢!什么叫我恨嫁?!” “啊?不是吗?我看大伯母着急成这样,还以为堂妹你迫不及待了呢。抱歉啊,都是堂姐不好,误会你们了,你别跟堂姐一般见识呗。” 沈知秋这招以彼之道还施彼身,气得沈沁悦和祝香兰脸都绿了! 管家在一旁看着,强忍着笑意,这才没让祝香兰和沈沁悦更难堪。 “得了,我也有点累了,先回房休息。大伯母和堂妹要是没事,就在这儿多坐坐。”沈知秋再也不给她们开口的机会,站起身嘱咐管家,“有劳管家,大伯母和堂妹需要什么就招待一下,务必尽到地主之谊。” “是,大小姐。”管家应了一声,恭敬得送沈知秋上楼。 祝香兰“哎哎哎!”的想要叫住沈知秋,追了两步,就被管家横插一脚拦住了去路。 “二太太,大小姐要休息了,您就别去打扰了。”管家是沈家的老管家了,沈老爷子还活着的时候他就在,现在沈老爷子去世多年,管家依旧在。 所以,这个家里,祝香兰不给谁面子,也要给老管家面子。 他这样维护沈知秋,祝香兰也不好再撒泼。 往楼上看了一眼,沈知秋的背影已经消失在楼梯拐角处。 “哼!今天我看在你老脸上,不让你为难!下次就没那么容易了!”祝香兰怼了老管家一句,叫上沈沁悦,“我们走!” 母女俩从沈家大宅出来,沈沁悦脸上老大的不乐意。 “妈!咱们就这么走了?你就这么算了?以后也打算看沈轩和沈知秋的脸色过日子了?” 看着女儿这幅狗急跳墙的样子,祝香兰戳了她脑门子一把,“看你这没出息的样子,猴急什么呢?沈知秋刚才怼的你还不长记性是不是?傻子一样!还看不出来她是不打算给我们搭这个桥吗?” 沈沁悦揉了揉脑袋,不满得跺跺脚,“她不搭桥,我怎么办啊!” “怎么办?你自己没腿,没嘴,不会自己去找,自己去说吗?”祝香兰眼珠子咕噜噜转了几圈,心里便有了主意!biqubao.com “今晚渝城酒店有个小宴会,你爸爸刚好有邀请函,你跟着去!”祝香兰早就打听过,今晚去的人不少,也邀请了年家的几位爷,估计他们也会去。 “管他怎么样呢,你去了就有一半的机会。不去的话,就连这一半机会也没有了。” 祝香兰这话是不错,可是…… “年家就是去也是定下的这三个,我哪里敢惹他们啊……”沈沁悦光是想想年谨尧那生人勿近的样子,就发自内心的打怵。 也不知道他那小妻子是怎么做到不怕他,还能跟他过日子的! 至于年辰逸和年玉,那俩看起来倒是挺随和。 可是,年家的男人哪个能用“随和”来形容啊?天知道他们英俊的外表下藏着什么。 这一想,沈沁悦这心里又没底了。 要是有沈知秋在中间作保还好,可她不愿意出头,沈沁悦立马就怂了。 祝香兰一看女儿这副模样,立马不高兴了,“看你那怂样儿!还想嫁豪门?做梦去吧!” 说完,祝香兰转身上车,都不打算管没出息的大女儿了。 祝香兰自觉倒霉,这辈子生不出个儿子,只有两个女儿。 眼瞅着大女儿到了议亲的年龄,结果还靠不上,真晦气,呸! 那沈沁悦也不是故意的啊,谁叫年家男人个个儿都是人精呢。 回去的车上,祝香兰气得不说话,沈沁悦也闷闷的不敢出声…… 一直到家,祝香兰下车的时候指着沈沁悦的鼻尖,警告她,“我可警告你,沈知秋是指望不上的!你要不想被你大堂哥拿去做交易筹码,今晚就拼一把!” 祝香兰可不是吓唬沈沁悦,沈轩那心狠手辣的性格,没把他们这家子亲戚赶尽杀绝,一定有他留着他们的道理。 别的不说,就沈家这些个女儿,就可以被沈轩随便拿去联姻,来巩固沈氏,巩固他的地位。 祝香兰宁可把女儿尽快嫁出去,也不要便宜了沈轩那个王八蛋! 沈沁悦更是害怕,她不光怕年家的男人,更怕大堂哥……想起沈轩那阴鸷的性格,她就大气不敢出,只能嗫嗫的回一句,“我知道了,妈。”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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