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妞妞真厉害。你可以在一边歇着了,等妈妈做完了这些衣服,就可以赚钱给妞妞买好吃的东西。” “真的吗?” 虽然回来的日子不长,可小丫头的脸色比之前好了不少。 想想以前自己和女儿在于家过的日子,杨彩云都恨不得给自己两个巴掌。 她那个时候还不是一般的糊涂,让女儿跟着自己受了那么多罪。 “当然真的。你看妈妈现在也能赚钱了,等妈妈赚了钱,以后给妞妞做好看的衣服,也会供你上学读书。” 虽然如今小学还没恢复,可高考都已经开始了,学校应该也快回复正常。 “真的吗?” 以往在于家的时候,他们就不止一次地说过,妞妞不过是个女娃子,赔钱货,上什么学? 有那功夫还不如去地里捡柴火呢?读书没用,她说女孩都是赔钱货,早晚都是人家的人,而捡柴火还能烧火呢? 当时杨彩云也曾经抗|议过,只可惜老太太在家里就是个土皇帝,她这个儿媳妇可没什么发言权。 现在好了,虽然两人是离婚了,可她赚了钱都是给妞妞的,她女儿想吃什么吃什么,以后想上学就上学,这没人管的感觉真好。 杨彩云眼神湿润,幸好当时夏凉建议她离婚,爹娘也都乐意了,要不然…… “彩云,怎么了?” 见女儿忽然停下了手里的动作,李婶子诧异地看了过来。 “我没事,只是感觉如今的日子,就像是做梦一样。娘,是女儿不争气,让你也跟着受连累。” 自从回来村里之后,她很少出去走动,可她妈还是要出去的。 外面的人虽然没有当着他们的面说什么,可背地里的坏话可没少说。 现在被婆家赶回来,可不是什么好事儿。虽然有离婚这一说法,可在村里毕竟是异类。 别的不说,最近她爹爹抽烟都比之前要勤快了不少。 “哎,这算啥?只要你能过得好,日子舒心就行。你在我身边啊,我这心里倒是比以往的时候都踏实了。如果你做的衣服可以,能入了他们的眼的话,等以后我就帮你买个缝纫机,你去隔壁镇子上接点活儿。” 杨彩云急忙点头,她也是这么想的,她不知道这衣服能做多长时间,不过她想趁着能赚钱的时候多做一点。 “别的暂时就不想了,我先把这两套给做好了。” 杨彩云是个很理智的人,她知道这次的机会很关键。 去隔壁的镇上,也要依托供销社,若是自己做得好的话,可以让供销社的梅花姐,帮自己说说好话儿,等等自己也能过去接活儿。 “那你赶紧做吧,明天妈陪你去镇上一趟。” 杨彩云点点头,妞妞也凑了过来: “妈妈,我也想去。” “妞妞啊,这次妈妈就先不带你了。等下次吧,这次很重要啊,妞妞以后想上学吗?” 妞妞急忙点着小脑袋,她想上学,以前就想了,不过…… 奶奶不让,加上最近村里也不开学。 “那就要听话哦,很快学校就开课了,到时候妞妞也去上学,以后考大学,去城里怎么样?” 妞妞开心地拍拍手,李婶子看着天真可爱的外孙女,这老于家还真不是东西,等以后妞妞有本事了,让他们后悔去吧。 别想沾妞妞的光。哼,还有那个知青,还真不要脸,居然勾引有妇之夫,希望他们两个能一直勾搭在一起。 …… 夏凉又做了三天,一共做出来三十多件衣服。 大部分是旗袍,这些老人家里还有不少的存货,布料都不错,是镇上没有过的花样款式。 夏凉的手把快,质量也不错,等到夏凉说不接了要回家的时候,大院里的老太太都有点不舍得。 “哎哟,我孙媳妇是请假出来的,他们要回去了,不过等等高考完之后她就会回来,到时候你们想做多少身衣服都行。” 宁奶奶乐呵呵的开口,夏凉也点点头,其实做衣服这事还真不错,就算以后肚子大了,照样可以做。 不过要少做一点罢了,坐的时间太长对身体可没好处。 宁致远脸色也温和了不少,只是这些的老太太之中,却没有梦家的人。 似乎这次他们回来,梦家的人都躲起来了,一次都没见过。包括那个小胖子。 也就他们来的第一天看到了,以后小胖子都不怎么出来了。 估计是梦家的人约束了小家伙。 罢了,因为自己,两家人之间的关系还是恢复不了从前了。 …… 而此时梦家的院子了,两个老人还在生闷气呢? “你不知道,那个女人也不知道给他们用了什么迷糊汤,现在整个院子的人都说她好。” 梦奶奶气的差点晕过去。以往这些人还都看好晓晓和宁致远,结果这才几天啊,他们都改变了主意。 梦爷爷倒是理智点,他叹道: “现在木已成舟,听说那孩子都怀孕了,还是怀了两个,咱们还在计较什么?” “当初两个孩子也没定亲,也没什么实质性的约定,说句不好听的话,就是随口的约定罢了,咱们也不在理啊。” “可……他们都以为两人是一对的,再说了,我觉得晓晓那丫头就没放下。” “哎,真是可怜了我家晓晓,等了宁致远那么多年,结果……” “那女人有什么好的,不就是会做点衣服吗?这世上会做衣服的女人多了去了,她难道……” “好了,你别说了。” 见老伴还在纠结,梦老爷子脸色严肃了不少: “这件事到此为止,以后别再提了。宁致远那孩子是不错,可他已经结婚了,过几个月孩子都有了,若我们梦家的人一直都揪着不放,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我们梦家拿不起放不下呢?” “晓晓多好的一个孩子,宁致远没娶她是他的损失。明天我就找人给问问,咱们找一个比宁致远好一百倍一千倍的人。” 梦奶奶心里苦涩,他们这个大院子里的孩子,都是顶尖的,可这里面有比宁致远好的吗? “哎,要是晴儿在就好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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