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曹斌走后,女骗子狐疑的看着程圣,“大哥,这招就是你教我的骗术高招?” “死三八,你这是什么表情?我这可是旷世绝招,等你下次看哪个倒霉蛋不顺眼,就开车撞上去,然后问他要钱,你要给学费三千,一共五千啊。” “啊?不是三千吗?” “卧槽,刚才被那小子拿走的两千不算吗,赶快给钱。” 那女骗子自然是没钱,她急忙转移话题去捡地上那张名片,“大哥,刚才那小子的名片哎。” 边说她还边读起来名片上的字,“洪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曹...” 谁知道还没读完,就被程圣打断,“看那个有啥用,还洪兴股份有限公司,我只听说过洪兴社,他身上别着枪呢,一看就是亡命徒,这种人少招惹,弄不好有杀身之祸。” “还有啊,你别他妈转移话题,赶紧给学费。” 说完他就去追那女骗子去了,女骗子把名片一扔,扭头就跑,两人就这样边打边闹。 却没有注意到身后有辆轿车已经悄悄跟了过来,一个长头发中年男人正冷冷的盯着女骗子。 他正是贵利王的哥哥,来找女骗子要债的。 而曹斌则开着车找了一家汽修店,以一千元的价格让人家帮忙修理一下保险杠。 没办法啊,虽然他打算去看别墅,可这辆车是他出门时碰巧遇到了开车回来的小弟,顺手借了开出来的。 总不能他堂堂一个社团老大,借用小弟的车开出去,还把人家车给搞坏了吧,他还要不要面子啊。 等他车修完了以后,天色也差不多黑了,今天估计是看不成别墅了,于是他打算明天再去看。 嗯,顺便开上自己送给高启盛的防弹车。 等他回到社团把车加满油,还给那名小弟后,那名小弟总觉得车哪里有些不对劲儿,直勾勾的盯着车前脸看。 曹斌怕他看出车被自己搞坏了,急忙上了楼。 而那名小弟在仔细查看了一下车况后,感动的无以复加,恨不得对曹斌肝脑涂地。 曹先生对手下真是太好了,开着我的车出去,发现我保险杠坏了只是勉强装上去不掉,还贴心的替我修好,回来后也不吭一声,不用这个收买人心。 他真是太好了,我哭死。 第二天,曹斌开着订做的防弹车再次出了门,去找那家想要出售的别墅。 这一次,他很顺利的到达了别墅地点,再观察了周围环境觉得还不错后,他才打了报纸上中介的电话。 中介一听有人想买别墅,自然是马不停蹄的跑到了这里来见曹斌,这座别墅被主人全权委托给了这家中介公司,所以不需要主人本人到场。 两人见面后,中介带着曹斌就进了别墅,别墅里居然还有两名年轻漂亮的菲律宾女佣人。 曹斌疑惑的看向中介,中介解释道:“原主人不在港岛在国外,但是他这座别墅里有不少古董,所以请了两名佣人帮忙打扫卫生,曹先生您不用管她们,到时候您买下这栋别墅后,想留就留下,不想留就可以把她们辞退掉。” 曹斌跟着中介很快就逛完了这座别墅,这座别墅目前安装的所有设备都是最新的,而且游泳池健身房一应俱全。 曹斌很满意,于是向中介询问价格,中介告诉他五千万。 这个价格不禁让曹斌皱眉,就算港岛寸土寸金,可现在才2007年初,这里地处新界,又不是浅水湾,这价格未免有些太贵了。 中介看他皱眉,又急忙解释,原来这家主人开价这么高,主要是打算连着别墅内的古董一起卖给买家,如果单买房子的话,两千万港币就可以了,但是房主不一定会卖。 曹斌不禁好奇,这是为什么。 经过中介解释,他才知道原因,原来这家别墅的主人是个外国人,他打算清理掉在港岛的资产后返回自己的国家。 但他又觉得带着这些古董离开炎国,将它们带到异国他乡是不道德的行为,所以打算连着别墅一起卖掉。 同时呢,中介也告诉曹斌,可以请一些古董方面的专家来估价,这些古董虽然年数可能并不太长,但胜在量多,绝对只赚不亏。 曹斌听了这个理由后顿时肃然起敬,这可是个好的国际友人啊。 不过,港岛这里真有这么具有国际精神的外国友人吗,曹斌不禁有些怀疑。 他看了一眼中介问道:“是不好意思往外带啊,还是过不了海关带不出去啊?” 中介尴尬的笑了笑,曹斌心里就了然了,不过他也没过多牵扯,而是直接交了押金。 中介告诉他,过户手续一周内就可以办理完。 曹斌点点头,他告知中介,一周内,他会找人来验一验这些古董。 就这样,两人就此告别,曹斌在两名女佣的恭敬送别声中离开了这家别墅。 而另一边,《情圣》里的老骗子,整容成中年人模样的周润发被贵利王关在冰窖里逼迫着还钱,快被冻死的他只能无奈承认了自己的身份。 贵利王告诉他,他物色了一家别墅,别墅的主人在国外,只有两名菲律宾女佣在别墅里。 那里面有很多古董,他的小弟这几天一直在色诱那两名女佣,已经得手了,明天会带她们出去旅游两天。 他让周润发尽快在这两天时间内把别墅里的古董搬空。 周润发是骗子,不想干偷这一行,可面对贵利王的武力压迫,只能无奈同意。 而程圣和女骗子小毛昨天被贵利王的哥哥给抓了回去,贵利王逼迫他们七天之内还钱。 他们今天寻找了一天的目标,结果还失败了,眼看只剩下六天时间,凑不够钱他们就要被人一刀两断了,于是开着车漫无目的寻找目标的二人也盯上了这家别墅。 程圣对着小毛说道:“你身上还有没有钱啊?” 小毛木呆呆的回答,“还有两千吧,怎么啦?” “这家别墅就是我们明天的目标,明天你去买两张演唱会塞进去。”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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