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港岛特别行政区中西区。 宝云道是港岛的一条道路,位于中西区,连接港岛半山区至黄泥涌峡一带。 此时路边正停着一辆黑色的轿车,车旁站了一个瘦高个男子正不耐烦的抽着烟。 烟抽完后,他轻敲车窗,“喂,黎胖子,你有没有记错时间啊?为什么我们要在马路边商量这么重要的事情?” 车窗摇了下来,黎胖子一手扣着脚丫,一手拿着苹果在啃。 “应该快到了吧,哎,生番那个家伙是个没脑子的大老粗,我怕约他在五星级酒店或者咖啡店见面,他会被人跟踪,所以才约在这里,这里地形比较复杂嘛。” 雷耀扬不屑的又点了一根烟,“这么胆小,怎么做屯门老大,你们洪兴真是没人才。” 黎胖子听雷耀扬这么说,顿时有点不服气了。 “我们洪兴人才多的是,别的不说,我们龙头你敢惹吗?但是屯门这里,我们想要拿到好处,还是要靠这个王八蛋才行啊,他是屯门的地头蛇嘛,而且真找个人才,你和我怎么办?” 雷耀扬盯着手中的烟说道:“你也知道我这个人,最恨人家没脑子,我找你因为你是出版界,有文化。” 黎胖子听到一向眼高于顶的雷耀扬夸自己是文化人时,也不禁得意的抖了起来。 正巧这时,他看到生番过来了,黎胖子举手示意道:“生番,这里啊!” 生番带着两名小弟一路小跑过来,“卧槽,黎胖子,你这个地方可真他妈的难找,我都差点迷路了。” 黎胖子对着雷耀扬一扬头,“这个就是我昨天给你说的,能让你坐稳堂主之位的猛人,叫耀扬哥。” 生番讨好的看了雷耀扬一眼,微微躬身伸出了右手,“耀扬哥。” 雷耀扬刚才看见生番的长相和打扮,再听他说话的谈吐,已经没了和他沟通的兴趣。 想他雷耀扬前一段还在和高材生出身的现任洪兴龙头曹斌合作。 没想到才短短几天,已经沦落到要和一个地痞流氓称兄道弟了。 他不屑的吹灭了手中的香烟,并没有和生番握手,而是扭头就向路边的楼梯走去。 生番和黎胖子也急忙跟上,雷耀扬边走边说道:“在港岛这边迷路并不稀奇,但在人生事业上千万不要迷失方向。” 生番一脸懵逼的眨巴了下眼睛,他扭头看着黎胖子,这就是你说的能帮助我成功上位的江湖猛人? 我怎么感觉他比我脑子还不好? 黎胖子耸耸肩膀,给他一个肯定的眼神。 生番虽然脑子不好,但毕竟混了这么多年黑社会,拍马屁还是会的,他立刻说道:“是是是,耀扬哥说话真有学问。” 雷耀扬得意一笑,“你们洪兴的曹先生让你和山鸡争屯门老大的位置,我和黎胖子一定会全力支持你的,包括我们的财力和智慧。” 生番激动的急忙鞠躬,“谢谢,谢谢大佬。” 雷耀扬摆摆手,“不用急着道谢,既然你上了这条船,帮你就是帮我们自己,你有权力的同时也有义务为我们以后的计划服务,懂吗?” 黎胖子一把搂住生番的肩膀,“生番,你知不知道今天为什么要在宝云道这边见面?” 生番茫然的摇了摇头。 “就是为了让你看看港岛最繁华的一面,来,你跟我来,你看那边,是港岛中央银行、这边是汇丰银行、不同的公司都扎堆一样在港岛。” “所以,不要跟你老大恐龙一样,吃下个屯门就固步自封,我们先帮你拿下屯门话事人的位置,接着再打出去,拿下整个港岛。” 生番被黎胖子这一番话说的热血澎湃,他用力握紧了拳头,“好!黎胖子,那我们接下来应该怎么做?” 黎胖子看看雷耀扬,雷耀扬问道:“你和山鸡的比赛什么时候开始进行?” 生番不假思索的回答,“五天后,等我老大下葬以后才开始比试,正好曹先生这几天派人清点一下屯门的地盘和账目,好让我和山鸡到时候平分。” 雷耀扬眼中精光一闪,曹斌已经开始对屯门摸底了嘛,他到时候会不会把比较赚钱的场子分给山鸡? 雷耀扬沉思片刻说道:“只有两个星期的比试时间,实在是太短了,说实话,如果是一个月的话,以你在屯门的关系,跟我和黎胖子的财力支持你胜选完全没问题。” “可只有两星期时间,我们就是抽调也抽不出太多钱,山鸡又是三联帮堂主,他和陈浩南联合起来,财力短时间内不会输给我们。” “再加上曹斌跟山鸡相熟,分地盘时可能会给山鸡赚钱的场子,所以我们指望老老实实做生意赚钱怕是很难赢他。” “为今之计只有两个办法,一是增加收入,这个嘛,我替你想好了,我们东星的摇头丸一向物美价廉,我会一直提供给你和黎胖子足够的货,你们在屯门的地盘上卖,屯门别的不多,学生和小瘪三最多,到时候光卖这个你都赚翻了。” “赚到的钱,我只要成本,利润分文不取,你们两个拿去到时候交给曹斌。” “二嘛,我们对山鸡也不能掉以轻心,你是屯门的地头蛇,阻挠山鸡接手地盘应该很容易就能做到吧?他晚一天接管,你赢得希望就更大一些,你明白了吗?” 这话说完,雷耀扬才扭头正视生番,他生怕脑子不太好的生番跟他大哥恐龙一样,是个一根筋的家伙,也把他合作的提议给拒绝了。 那样今天恐怕又要扔他下楼了,不过看生番这五大三粗的模样,雷耀扬并不觉得扔他下楼的声音会多好听。 生番似懂非懂的点点头,“明白了,耀扬哥。” 雷耀扬这才对着生番扯出了一个笑容,他拍了拍生番的肩膀,“明白了就好,明白了你这次就一定不会输!” “好了,近段时间有事就打给黎胖子,黎胖子会通知我,你和我之间尽量少联系,以免别人注意到。”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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