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斌有些心动,说实话,他是打算招揽周星祖,但并不打算让他去赌博帮自己赢钱。 而是打算把他租用给以后的竞争对手或者仇敌。 虽然你我是竞争关系或者压根关系就不好,但只要你给钱。 喏~赌圣随便借给你用,够意思吧。 租借期间所有消费你承担,赢的钱全部归你,你只要按时给阿星发工资就行了。 至于为什么这么做,开玩笑,周星祖的特异功能可是有致命缺陷的。 跟诅咒一样,动了这笔钱的人轻则霉运不断,重则横死街头的。 他曹斌知道内幕,其他人知道吗? 到时候只要他们花了阿星帮他们赢来的钱,岂不是纷纷成为倒霉鬼。 一个人花倒霉一个,两个人花倒霉一双。 阿星的这个能力用来赌博简直太屈才了。 用来无声无息的折磨对手,简直是一流啊。 当然了,周星祖用特异功能赢回来的钱并不是完全不能用,解决办法很简单。 只要他和别人赌一场,再把钱输给对方,就可以了。 正好他到时输给洪光,洪光再把钱给曹斌还回来,省的自己再费劲巴拉的和阿星赌一局。 想想到时周星祖参加赌王大赛,最后一轮的时候本金起码有个几千万,再加上冠军奖金三千万和洪光的三千万孝敬,稳赚一个亿啊。 不过,曹斌虽然心动了,但考虑到周星祖此时并没有跟随他,他还是想征求一下周星祖的意见。 “阿星,你怎么看?” 没人回答,曹斌好奇的扭头,便看到阿星正一脸猪哥样盯着绮梦。 而黑面太,他在听到洪光和曹斌谈的条件后,决定等会和曹斌谈薪资待遇时,要价再高一点。 得了,这用怎么看,这俩人肯定同意啊,曹斌心里有数,答应了洪光。 洪光高兴的让手下拆了一瓶红酒,接着让绮梦和阿雯跟曹斌、阿星举杯庆祝。 周星祖依然是一脸猪哥样,看的绮梦莞尔一笑。 这笑容让他更痴呆了。 洪光看到这一幕,笑意更盛,而曹斌则紧皱眉头。 这个绮梦好像是台岛赌王陈松派来的卧底,阿星这么迷恋她,说不定会被她给策反跑去台岛。 到那时候自己不但失信于人,还失去了铲除异己的大杀器啊。 看来要警告陈松别动歪脑筋才行,如果他不同意就让他看看自己的实力。 想到这里,曹斌不禁有些头疼。 他在台岛可是一点势力都没有啊,三联帮的人他只认识个丁瑶,还已经死了。 怎么才能震慑陈松呢。 曹斌一直思考这个问题,洪光也看出了他有些心不在焉。 于是他说道:“斌爷,时候不早了,我派人送您回去早点休息,顺便把今天阿星赢的五百多万给您送过去。” “嗯,好。”曹斌被洪光的话打断了思绪。 算了,陈松和绮梦的事到时候再说,顺其自然吧。 而阿星此时终于从痴呆中醒了过来,他看了眼绮梦,擦了擦嘴角的口水说道:“洪爷,那五百万就分给小弟们当小费吧。” 说完,他又看了眼绮梦。 洪光瞧了瞧曹斌,看曹斌并未反对,兴高采烈道:“好,果然英雄出少年,还不谢谢斌爷和星爷!” 屋内小弟齐声说道:“多谢斌爷,多谢星爷!” 曹斌一脸淡定的摆摆手,而阿星喜笑颜开,这下,在绮梦心里,自己应该是个视金钱如粪土的有为青年了吧。 黑面太听到阿星说要把钱分给小弟时,直接口吐白沫晕了过去。 要不是一旁的小弟伸手快,估计都栽倒在地了。 等把他叫醒后,曹斌伸出手和洪光握了一下,“洪爷,合作愉快,我们先告辞了。” 而洪光则说明天等他把三千万现金准备好后,一早给曹斌送去。 三人就这样离开了赌场,回到了尖沙咀堂口。 曹斌让黑面太和阿星先在他这里休息,等明天白天,他找律师起草两份合同,签下阿星,上面会写好他的薪资待遇。 像阿星这种人才,薪资不会低,口说无凭,写个合同,也会让他们更相信自己。 可黑面太却非要和曹斌谈谈薪资待遇的事。 于是凌晨两点钟,洪兴尖沙咀堂口的办公室内,周星祖坐在一旁嘴里念叨着绮梦的名字。 而黑面太正在给曹斌滔滔不绝的说着待遇。 “斌爷啊,我们叔侄的要求很简单啦,一日三餐都要吃鲍鱼龙虾,随便住个别墅就行了,出门要有豪车接送,晚上嘛,再来十个八个美女陪我睡就好了,月薪随便给个几百上千万就行啦,至于阿星赢来的钱,我们八你二啦。” 黑面太和曹斌接触了这一晚,发现他并没有传闻中那么残暴,一时间贪小便宜的性格就又出来了。 曹斌越听脸色越黑,出门豪车接送和每顿鲍鱼龙虾倒是好说。 但后面的就很成问题了,还随便住个别墅就行。 这里是港岛,寸土寸金的地方,有个一百多平的房子已经称得上千尺豪宅了。 更何况他才来了几个月,虽然现在手里有几亿港币,可他自己也没买别墅呢。 以现在的房价来看,中上等的别墅应该几千万可以拿下。 正好曹斌也打算买个别墅住,毕竟他总不能等当上龙头了还一直住在尖沙咀堂口。 大不了到时让阿星跟着一起住。 但那个十个八个美女陪睡这一条,曹斌无论如何都忍不了。 开什么玩笑,他曹老大穿越过来快七年了,到现在都还是一个人睡的,他自己都没对象,还给你找妹子。 你这是在眼气谁呢? 至于月薪几百上千万,想都别想。 尤其是加上最后一条,我花那么多钱请你,结果赢来的钱他们八成,自己才两成? 这是请手下还是请大爷? 这种条件,将来曹斌想把阿星租出去,坑他竞争对手的同时,让竞争对手承担阿星的工资的计划就泡汤了。 毕竟哪个傻吊会愿意啊。 曹斌越想越气,直接开口拒绝,“黑面太,你的条件我都不打算答应,你拿我当白痴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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