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天生看着眼前兵强马壮的人马,陷入沉思。 虽然他成功带着曹斌和陈浩南走出了酒吧。 哪怕传出去别人也只会说他蒋天生有胆识,说雷公不讲武德、装腔作势。 可被骗了就是被骗了,更何况他还被雷公当着手下的面威胁。 蒋天生可是港岛第一社团的龙头,不是受了委屈采用精神胜利法的阿Q。 要是手下兄弟没准备,今晚雷公逃回了台岛就算了。 既然曹斌有准备,自然要让雷公付出戏耍自己的代价。 那五百万美金就留下当三联帮给洪兴的赔偿吧。 “好!” 蒋天生拍了下曹斌的肩膀,“这件事就交给你做,那五百万美金是你的了,切记,不要真的伤害到雷公,吓唬吓唬他就行了,我先离开了,有事我会出面。” 蒋天生之所以离开,并不是因为不敢担责任或者怕事。 而是为了两个帮派的面子着想。 毕竟洪兴和三联帮不是死敌,如果曹斌勒索雷公他在场的话,会有两点不好的影响。 一是别人会说洪兴蒋天生和三联帮雷公是一丘之貉,两人互相算计。 他蒋天生的名声可金贵的很,不能有这样的污点。 二是双方相当于撕破了脸面,毕竟雷公又没有真的动手伤害到他,他怎么能亲自出面抢雷公的钱呢? 相反,如果他不在场,以后雷公想找曹斌麻烦的话,他也可以用洪兴龙头的身份出面周旋。 说些手下兄弟年轻不懂事,得罪了你雷老大,罚酒三杯啦之类的场面话。 到时候让曹斌看在五百万的份上,受点委屈,道一下歉,使雷公面子上过得去就行了。 至于那五百万,你见过肉包子打狗还能把包子拿回去的? 最多把包子皮还给他,把那个皮箱子送到台岛就得了。 毕竟曹斌都道歉了,你还想要怎么样? 只要雷公不想彻底和洪兴撕破脸,面子上也好看了,他自己都不会去纠结这个钱的事。 曹斌理解蒋天生为什么走,他一路护送蒋天生上了车,将门关上后,说道:“蒋先生慢走。” 等蒋天生的车远去后,曹斌才对着唐小虎说道:“走吧,虎子哥,去拿回我们的钱。” 酒吧里,雷公刚打完电话,吩咐手下给他买离港的机票。 此时他正坐在沙发上,思考着怎样才能从蒋天生手里拿到濠江赌场的经营权。 结果就听到了一阵喧哗声。 他眉头刚刚皱起,一群同样身穿黑西服的人手持步枪冲了进来,将三联帮的人团团围住。 “你们是什么人?想干什么?”雷公呵斥道。 这时,曹斌手里盘着两颗手榴弹,像盘核桃一样,吊儿郎当的走了出来。 “雷老大,别生气,是我。” 山鸡看到领头的人是曹斌,急忙站了出来。 “斌哥,今晚的事是我们不对,希望你看在我也是洪兴仔的份上,有什么事冲我来,不要对付雷先生。” 雷公听到山鸡这充满诚意的话后,也不禁动容。 本来他对山鸡今晚的表现很不满意。 他觉得山鸡在洪兴只是个烂仔,到台岛后被自己一手提拔成堂主,结果他居然想劝告自己,这是对自己不忠心啊。 没想到山鸡居然会为了他,在几十把步枪和手榴弹面前站出来。 曹斌诧异道:“山鸡,你说什么呢你?我干嘛要对付雷老大啊,我的钱包刚才落在酒吧里了,酒吧这么大,我一个人怎么找,只能叫一点兄弟帮忙一起找啊。” 山鸡猛地一下跟不上曹斌的脑回路,他不禁脱口而出道:“什么钱包?我们都没看见啊。” 曹斌脸色一黑,指了指雷公面前桌子上放着的皮箱,“这不就是我的钱包嘛,里面可是有我五百万美金的血汗钱啊。” 好家伙! 在场众人全都瞠目结舌,甚至连唐小虎这个不着调的家伙都用不可思议的眼神看向曹斌。 你他妈管这个叫钱包? 你钱包够大的啊! 阿斌可真他妈的无耻。 雷公这时也反应过来,原来这家伙是看上他的钱了。 平心而论,如果曹斌进来就开枪,然后强硬的要把钱拿走,雷公会把钱给他。 毕竟雷老大身份尊贵,君子不立危墙之下的道理他自然懂得。 他能在台岛那种政治环境下混到今天的地位,自然不会为了区区五百万美金,让自己置身危险中。 但既然你用这种无赖的办法来拿,说明洪兴还不想撕破脸,那抱歉了,这钱你拿不走。 山鸡也收起了震惊的表情,硬着头皮说道:“斌...斌哥,这个皮箱可是三联帮给帮主专门制作的订制款,上面还印有雷先生的姓氏呢。” 雷公满意的看了山鸡一眼,接着不屑的对着曹斌笑了一下。 什么马眼曹斌,睚眦必报,不过如此。 小心眼他看到了,睚眦必报,呵呵,还不是要顾忌我的身份,只能玩耍无赖这套。 曹斌一听也傻眼了,妈的,早知道刚才直接抢了,干嘛犯贱想逗逗雷公啊。 而且,你们三联帮的人是不是脑子不正常啊? 你们可是黑社会啊,你他妈出门和人谈生意谈的都是黄赌毒之类的东西。 订个这玩意儿干嘛?怕交易失败后警察抓不到自己大哥是吧? 曹斌心里一边吐槽三联帮的人低能,一边理直气壮的说道:“谁他妈让你在我的钱包上刻你的姓氏了?看来我的钱包不是丢了,而是被你们给偷了啊!” 在场众人再次被曹斌的无耻给雷的外焦里嫩。 雷公忍无可忍说,呵斥道:“后生仔,你闹够了没有,这箱子你拿不走,我现在就带人走出去,我不信你敢开枪。” 曹斌耸耸肩膀,“我拿回钱包之前,你们谁也走不了。” “我草你...”雷公气急之下,忘记了自己的涵养,但一句粗口还没说完,就戛然而止。 他看到曹斌拿出一把手枪,将扳机套在手指上,不停的转圈。 雷公的心跳随着曹斌手里转动的枪而起伏。 这个神经病,他就不怕走火打死自己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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