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靓坤的死,在场众人都松了一口气。 刚才击毙靓坤的军装警神色恍惚,这是他第一次开枪杀人,正在他惆怅的时候,一群记者将他团团围住。 “阿sir!你好勇敢啊,刚才击毙的可是洪兴新龙头靓坤啊!” “是啊,阿sir,我们是亚洲周刊的,摆个pose让我们当封面吧。” 那名警察闻言,神色也不由激动起来,摆出拿枪姿势。 “好帅啊警官,简直是铜锣湾枪神!多摆几个吧!” “什么铜锣湾枪神,他杀的可是靓坤!简直是整个湾仔的枪神。” 各大记者争先恐后的拍着那名军装警马屁,想和他搞好关系。 因为军装警击毙的可是港岛第一社团的龙头,他们已经预料到一颗警界新星在冉冉升起。 领头的警察走上前查看靓坤的尸体,面色严肃的看着他手里的枪。 结果他这一看却发现不对劲,靓坤手里拿着的居然只是一把没有子弹的手枪! “这是怎么回事?” 警察扫视了一圈,他看到跪在地上的几名小弟和失踪了好几天的大b家人,面色惊奇的问道。 “阿sir。”陈浩南上前解释。 他说出了靓坤杀死大b,又派人绑架他家人的事。 接着又说事情败露后,靓坤突然拔枪挟持包皮试图逃跑。 那名警察目光闪烁,他又不傻,靓坤会随身携带一把没子弹的枪,而且用它挟持人质吗? 基哥和超哥跟曹斌一起嘀咕了几句后,也上前和领头的警方说些好话。 他们打算将那几名去绑架大b家人的小弟交给警方。 港岛的大社团和警署之间早有约定,社团内部的事,只要自己能解决并且交出替罪羊,警方就不会过多插手。 领头的警察自然知道这个潜规则,又看到杀死大b的靓坤被自己手下击毙了。 并且抓到了绑架的犯人,面子里子都有了,也不打算过问太多。 他带着那几名小弟就收队离开了。 在场的洪兴人员,看到事情已经彻底解决后,都围着曹斌夸个不停,一直说他讲义气。 可靓坤临死前对曹斌说的话,他们还是记在了心里。 曹斌义气是义气,但确实心眼太小了,要警告手下们千万别招惹他。 而靓坤的头马阿成看到曹斌没有将他交给警方,也放松了警惕,看来他是打算履行答应自己的事的。 曹斌走到陈浩南面前,说道:“阿南,回去好好养伤,等蒋先生回来了,我们一定保举你当铜锣湾话事人。” 陈浩南万分感激,由小结巴等人搀扶着去安慰b嫂她们了。 葬礼结束后,阿成趁着没人注意,一头钻进了曹斌的车内。 “曹老大,我什么时候可以离开港岛?” “这个我交给华仔负责了。” 曹斌对他笑笑,接着对刘华说道:“华仔,阿成离开的事办的怎么样了?” “已经联系好了走私船,随时可以送他去澳大利亚。” 刘华回答完曹斌后,又对着阿成说道:“你等下和我一起走吧。” “好嘞,大哥!”阿成兴奋的点点头。 当天晚上,阿成舍己为人,用自己的身躯为港岛的造陆事业添砖加瓦。 而远在荷兰的蒋天生得到了靓坤身死的消息后,连夜从荷兰返回了港岛,他也是诧异万分。 什么情况,这才十天,我还没出手,靓坤就挂了? 等他得知了一切始末后,也不禁感叹自己眼光真准。 曹斌确实有脑子又有能力,居然能想到借警察之手干掉靓坤的办法。 不仅除掉了自己的敌人,还获得了大b家属和手下们的感激,得到了好名声。 感叹过后,他又陷入了沉思。 靓坤死了,尖沙咀没了堂主,这可是洪兴势力范围内最好的地盘之一。 各大势力都虎视眈眈,别的不说,和连胜一定会趁机插旗。 必须要选一个够分量的堂主坐镇,他打算交给曹斌。 一是对他救下大b一家和除掉靓坤的嘉奖。 二是拉拢曹斌。 三嘛,马眼曹斌恶名在外,靓坤和他打麻将发生了一点小恩怨,结果当上了龙头都被他整死了。 和连胜的人想在他地盘插旗,也要考虑下后果。 至于大b死后,铜锣湾堂主的位置他并不想交给陈浩南,不为别的,就为了平衡。 陈浩南在灵堂下跪说以后唯曹斌马首是瞻,如果让他当上铜锣湾堂主,那曹斌的势力就太大了。 洪兴十四个大堂口,他一个人就控制了尖沙咀、旺角、铜锣湾。 势力远超洪兴其他堂主,这可不是好兆头。 可这次是陈浩南的小弟充当了人质才解决了靓坤,于社团有功。 再加上大b的头马就是他,于情于理都应该是陈浩南上位。 思来想去,蒋天生打算从下面的头目中提拔一个人上来,和陈浩南公平竞争。 这个人就是洪兴的大飞,大飞加入洪兴十几年,势力不比各大堂主弱。 之所以是个头目,纯粹是因为他的地盘太过于零散,东一块西一块的。 打定主意后,他通知陈耀,两天后组织召开洪兴话事人会议。 很快,又两天过去了。 这次洪兴会议曹斌带上了高启盛和刘华。 上次不带高启盛来,高启盛生了好几天闷气。 曹斌之前担心靓坤在会议上刁难自己,高启盛心理扭曲,和刘华一起绑架谭成的事他还记忆犹新。 他怕会议刚开完靓坤又被两人给绑了,让自己的扬名计划落空。 现在靓坤死了,应该没人会不开眼惹到自己。 至于带刘华来,纯粹是为了推刘华上位,成为当旺角的堂主。 虽然刘华脑补的能力,让曹斌很头痛。 可刘华的办事能力是真的强,不管理解成什么样,最后都能把事情给办成了。 而且他这次送阿成去澳大利亚的事做的让曹斌很满意。 没听刘华怎么说嘛,早就安排好了随时去澳大利亚的走私船。 说明他把我的话放在心上,至于理解能力突出。 这算什么问题嘛。只要我和这次一样把话说清楚了,他还是能干的很漂亮嘛。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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