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等靓坤回答,蒋天生继续说道:“你也不想被道上的人指手画脚说你身为同门,还染指兄弟的地盘吧?” 靓坤这才发现当老大还有个好处,就是凡事都站在制高点上。 “好,生哥说了算。”靓坤不想再纠缠下去了,他迫不及待想坐上话事人的位置。 至于坐上位置之后旺角的地盘卖不卖,嘿嘿,只要你曹斌敢来找我,我当然卖给你了。 事情谈完了,蒋天生起身让位置,靓坤坐在龙头宝座上得意的笑着。 当天,群英社并入洪兴,靓坤逼走蒋天生的事就传了出来,同时靓坤对曹斌发布的奸杀令也取消了。 两人现在毕竟是同门,就算他再看不惯曹斌想干掉他,也不能采用这种方法,会让人看笑话的。 不过,曹斌作为港岛史上第一个被发布江湖奸杀令的男人,注定是要名留黑史的。 道上人纷纷咋舌,感叹洪兴的势力又更进一步,连曹斌这种过江猛龙都投入麾下。 同时也有不少人幸灾乐祸,曹斌这一段声势不断壮大,很多人都眼红他,现在靓坤成了洪兴老大,大家都想看他怎样被靓坤炮制。 而靓坤成为洪兴龙头的第一件事就是解除了过去蒋家不允许洪兴门人贩毒的禁令。 港岛三大社团中,东星跟倪家与其他国外贩毒集团合作,毒品生意做的最大。 和连胜也贩毒,但卖白粉的人不能参与话事人选举,生意规模也就那样。 只有洪兴是不碰毒品生意的,蒋天生之前为了洗白,严禁洪兴的人贩毒。 也是因此,三大社团中只有洪兴成功洗白,港岛回归后,才成了第一社团。 但贩毒的利润太大了,混黑道的,很少有人眼光向蒋天生和倪永孝这般长远,他们只能看到毒品带来的利润。 靓坤自知想让手下堂主都服他,只能给大家带来利益,可他除了拍三级片也没什么正规的白道生意。 来钱快洪兴又没做的门路他能想到的只有毒了,而且解除禁令后,还能消除蒋天生在洪兴的影响力,所以他自己也开始带头贩毒。 与此同时,他还想要扩张地盘,不但要带兄弟们发财,还要把洪兴的势力范围扩大,在功绩上彻底胜过蒋天生。 他贪婪的目光盯在了和连胜和曹斌身上。 三天后的一个晚上,群英游戏厅的办公室内。 刘华正在和曹斌汇报着事情,“斌哥,靓坤说可以把旺角的地盘送给我们,但有个条件。” “哦?这扑街有这么大方?什么条件?”曹斌淡定问道。 “他让我们代表洪兴去荃湾插旗,荃湾可是和连胜的地盘!””刘华说道。 和联胜是香港经典影片《黑社会》中的黑帮社团名称,成员众多,光他一个社团的在册人员抵得上洪兴和东星加起来,也是因此跻身港岛三大社团之一。 曹斌好奇问道:“靓坤干嘛要跟和连胜过不去啊?他跟和连胜的人有什么恩怨?” 随着刘华的解释,曹斌明白了。 和连胜的势力范围几乎占据了整个东区和荃湾区,尤其在荃湾、北角等地相当具有号召力,帮会包括9个大堂口,和零星几十个小堂口。 除了极个别堂口以外,和连胜占领的地盘大多都属于郊区,所以一直对靓坤手里的尖沙咀虎视眈眈。 过去没少在尖沙咀插旗,但因为靓坤势大,通通都被打回去了,双方都折了不少人马。 可靓坤的势力,守着尖沙咀不成问题,想反打和连胜的地盘就不行了,他这么一个不吃亏的主儿也只能忍气吞声。 现在他为了证明自己比蒋天生强,打起了和连胜的主意,但和连胜成员众多,去他们地盘插旗需要人手和牺牲,说白了就是去当先锋炮灰。 洪兴现在谁的人马最适合干这件事呢?大b和曹斌嘛。 大b势力只比靓坤差一点,两人过去还有不少矛盾,这次又因为靓坤逼走了蒋天生,对他爱搭不理的,靓坤也使唤不动他。 曹斌实力不弱,而且又有求于他,自然是最合适的人选。 你不去,我不吃亏,但旺角的地盘你就别想要了,毕竟我都打算送给你了,只是给你布置一个小小的任务,你都不执行,是你自己不要的。 你去的话,靓坤可以趁着曹斌损兵折将之际,直接干掉他或者收服他。 曹斌想明白后,说道:“靓坤真是打的一手好算盘。” 刘华道:“那斌哥,我们派人去不去?” 曹斌撑着脑袋问道:“和连胜在荃湾的话事人是谁?” 刘华说道:“是和连胜势力最强的堂主大d,现在和连胜的龙头吹鸡就是他支持才上位的。” 原来钓鱼不带头盔被砸死的大d哥啊,老熟人了,他的势力确实强,而且人也很嚣张,是个不吃亏的主儿。 曹斌想了一会儿,说道:“靓坤毕竟是龙头嘛,第一个命令给他点面子,旺角也太小了,现在既然我们成了洪兴的人,那钵兰街和尖沙咀就没法打了,正好借着靓坤的命令插旗别的地方,但我们不要明着来,要暗着来。” “暗着来?”刘华疑惑了。 “派几个兄弟伪装成商人去找大d拜码头,说想要开一间夜总会,该交多少份子就交多少份子,先不跟和连胜的人发生冲突,等我解决完靓坤再说。” 曹斌笑道:“等他死后,我一定完成他的遗志,打下荃湾。” 刘华暗想:“难怪都说你小心眼,你可是真够阴险的,要杀人家,等他死后还要利用他。” 曹斌在他心中伟光正的形象出现了一丝动摇,随即他摇摇头。 斌哥连这种事都跟我说,说明他心里有我信任我啊,我怎么能这么想斌哥呢。 就在此时,办公室的门就响了,随着曹斌的一声请进。 高启盛推开办公室门急匆匆走了进来。 “曹哥,刚接到靓坤那边线人传来的消息,大b昨晚向o记举报了靓坤的一批货,害靓坤损失了几千万。”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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