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华立刻转移话题,对着曹斌微微躬身道:“大佬,我们想跟你,还不知道您的名讳。” “我就是曹斌啊。” 曹斌在乌蝇和刘华惊恐的表情中,笑着说出了自己的名字。 无外乎二人惊恐,他们实在没想到面前这个年轻人,居然就是这两天道上传的沸沸扬扬的曹斌。 这可是和靓坤对抗还暂居上风的狠人啊,他俩居然就在人家面前谈论他的生死。 而曹斌在自我介绍过后也没有说话,平心而论,乌蝇他是看不上的。 旺角卡门里,刘华厌倦了打打杀杀的日子,想退隐江湖,却因为这个不省心的小弟,一直在各种麻烦中间周旋。 他不想让乌蝇混黑道,给他钱做小生意,却被乌蝇故意搅黄,又与势力远比刘华大的托尼产生冲突。 最后还是刘华打伤托尼救了他,也导致了他们两个被托尼报复,乌蝇甚至被托尼吓的当场尿了裤子。 后来清河帮老大找人刺杀大口基,托尼和刘华都知道是必死任务没接,乌蝇为了出风头接下了。 结果刺杀时因为太害怕,只开了一枪就被警察围攻打死。 这个人心比天高、自命不凡,偏偏胆子又小,典型的有野心没能力。 如果只是这样也就罢了,可他还喜欢惹是生非,可谓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至于刘华,曹斌看着那熟悉的脸陷入思考。 这张脸的主人,前世不管在哪部电影里,只要演小混混,设定几乎都是义薄云天。 电影里乌蝇刺杀大口基失败,惨死街头,刘华赶到时,看到倒在地上的乌蝇。 为了完成小弟临死前的心愿,在警察包围中毫不犹豫的捡起枪,补杀了大口基。 自己也被警察当场击毙,被乌蝇坑的老惨了。 而且以他在电影中的武力值来看,一个人砍七八个小混混的实力还是有的。 最重要的是,刘华不单武力强横,还很有头脑,从他帮乌蝇还债,挟持麻将馆老板那一段就能看出来。 硬是将不利局面转变成了有利局面,虽然也因此和托尼彻底交恶,但这也是没办法的办法。 智勇双全还义薄云天,他毫无疑问是值得招揽的手下。 曹斌决定收下他,乌蝇...就当是买一送一的随赠品吧。 “你叫刘华是吧?我听说过你的名号。” “叫我华仔就行了。”刘华对着曹斌不好意思的笑笑。 曹斌笑着点点头,“华仔,你们就跟着我吧,等下虎子哥会挑选二十名手下出来,到时由你带领他们。” 高启盛本来正低头盘算着该怎么收拾靓坤,闻言也抬头诧异的看了刘华一眼。 他不明白曹斌这么做的用意,面前这个人除了帅点以外还有什么优点吗? 刘华也十分惊讶,他本来想借着这次清河帮被灭的机会彻底隐退,和表妹去大屿山生活。 但群英社的招聘一放出来,他架不住乌蝇的央求才跟着来看看热闹。 他得知群英社是个新社团,只打算招二十名手下,还给底薪包吃住后,不认为自己和乌蝇能被选上,才跟着一起来了。 没想到乌蝇居然见过群英社话事人,现在曹斌不仅挑中了他,还让他当这二十个人的老大。 要知道,他过去所在的清河帮属于中等社团。 一共有百来号人,整个帮派只有两个头目,就是托尼和刘华。 托尼手下也不过有二三十名小弟,而刘华因为想退隐的缘故,手下一直只有乌蝇一个小弟。 他一来投奔,曹斌就将刚招收的二十个人全交给他,这是多大的信任啊。 刘华面露犹豫之色,乌蝇却忍不住激动道:“老大,难得斌哥这么看得起我们...” “你才来投奔,斌哥就让你管一二十号小弟,斌哥手下没人的时候都敢和靓坤对碰还不落下风,更何况现在有人了!我们想不发达都不行啊。” 刘华本来还在犹豫,听到这话,脸上表情一下子坚定起来,他对着乌蝇摇摇头。 对着曹斌说道:“斌哥,感谢您对我的赏识,可我什么也没做,仅仅因为您认识乌蝇,就让我当头目,我怕下面的人会不服气。” 他这话一出,曹斌看向他的目光更加欣赏,而高启盛也饶有兴致的瞅了他一眼。 现在他有些明白为什么曹斌会安排这个人上位了,别的不说,他很知进退啊。 而乌蝇却有些急了,他怀疑自己老大是不是混迹底层混久了都变傻了,这么好的上位机会居然推辞不要? 曹斌笑道:“你很不错,但我推你上位不单是因为我认识乌蝇,而是我听过你的名号。” 他起身从办公桌后走出,散了两根烟给了他们。 “你很讲义气,又有能力,像你这样有名气的人来投奔我,如果我不给予优待,其他有本事的人谁还会来投奔我呢?” 曹斌点燃一根烟继续说道:“你也知道,我和靓坤势如水火,两周后游戏厅开业,我并没有给他拜码头,他一定会派人来捣乱。” “两周时间,我相信你有能力收服他们,到时候有人捣乱,就由你负责摆平,怎么样?” 曹斌话都说到这种地步了,刘华又能如何呢,他当然知道曹斌这是在抬举自己。 以他的眼力见,自然能看出来曹斌身边跟着的唐小虎,和那八名孔武有力的壮汉,都不是等闲之辈。 摆平开业当天的闹事者绰绰有余,毕竟是大白天,靓坤又能闹多大事呢。 刘华非常感动,这么多年来他想退隐不单单是因为觉得混黑道没前途,还因为他以前跟着的老大不欣赏他,只看重钱。 他深吸一口气道:“斌哥,你放心吧,有我在,谁来闹事我都干死他。” “好!”曹斌又走回办公桌前,从抽屉里拿出一叠港币。 “这里有两万块,等会你和乌蝇换身行头,中午再请手下弟兄们去吃顿好的,相互认识一下。” “斌哥,你中午不和兄弟们一起喝几杯讲几句话吗?”刘华听出了曹斌的意思,好奇问道。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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