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宠八零:嫁最猛军官生最萌崽崽_第420章 跟着其他男人跑了咋办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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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长洲跟着吕文清进了厨房。
  “不用你,我自己烧就行,就一把火而已!”吕文清说着,将水舀到锅里去,自己去填了柴火。
  胡长洲抢过柴火来说道:“你给我下面,我烧火不是应该的么!”
  胡长洲抢柴火的时候,一下子摸住了吕文清的手,吕文清愣了一下看了他一眼,有些不自然地将手收了回去。
  胡长洲嘿嘿地笑着,填着柴火,火光映着他的脸通红。
  吕文清等水开了,下了面条,这次她有了经验,一根一根地放,放了半天,这才放进去,又惊呼忘记放盐巴,就要放盐,立刻被胡长洲拦住。
  “清水面条就好,不要放盐巴,桌上一堆海鲜呢,味道够了。”胡长洲说道。
  吕文清想了想,也就点点头,这会儿锅里面条又成一团了,她又有点手忙脚乱起来,赶紧向外捞。
  “小心别烫着!”胡长洲赶紧说道,接过吕文清手中的碗来,将面条捞上来。
  见面条终于进碗里了,吕文清这才舒了一口气,抬眸对胡长洲笑着说道,“幸亏有你!”
  就这四个字,就将胡长洲说得心花怒放的,连忙说道:“没事没事,我还会做很多呢,以后你就知道了!”
  “那你会下面条吗?”吕文清问道。
  胡长洲没有意识到陷阱,立刻说道:“当然会,我不但会下面条,还会做馒头做包子,都是我妈教我的,我妈做这些可好吃了,改天我带你去见见她!”
  吕文清将面条碗放在胡长洲的面前说道:“既然如此,那你怎么不自己做,要我做什么?是想看我热闹?”
  胡长洲一愣,赶紧说道:“我觉着你做得好吃,真的,真的好吃!”
  吕文清觉着胡长洲在骗人,就是想支派她,冷着脸出了厨房。
  胡长洲本想制造一个与吕文清单独相处的机会,没有想到倒是弄巧成拙了,他赶紧说着好话,可是吕文清就是不愿意听,吕文清现在心里还惦记着那一桌海鲜呢,她还很喜欢吃江姐做的饭菜,这么一大会儿,海鲜冷了,怕是不好吃了!
  胡长洲端着面碗垂头丧气地进了屋。
  刘团圆看他的样子,就知道是踢到铁板,没有从吕文清那边讨到好处,也就问道:“面做好了?”
  吕文清点点头,继续吃虾。
  胡长洲尴尬地笑笑,低头吃了面条。
  江姐笑道:“看来吕同志做的面条的确好吃,胡同志吃得这么香。”
  胡长洲再次笑笑,偷偷看吕文清一眼。
  吕文清只是吃着大虾,没理会他。
  胡长洲有些失望。
  吃完晚饭,吕文清要去哄孩子,江姐洗碗筷。
  刘团圆故意说道:“小吕,我让周老板送来一床被褥,你帮着给胡同志铺上吧,他一个大男人,干活没有这么细致。”
  吕文清看了一眼眼巴巴等着的胡长洲,淡声说道:“行!”
  胡长洲感激地望了刘团圆一眼。
  刘团圆示意,她也只能帮胡长洲到这里了!
  胡长洲赶紧追了上去。
  吕文清给胡长洲铺了被子,胡长洲就在一旁想法子解释:“对不起,我让你下面条,真的不是有意要逗你玩的,我只是喜欢吃你下的面条,真的!”
  吕文清看了胡长洲一眼说道:‘这事儿我早已经忘记了,你快休息吧,运海鲜的车不到四点就得出发,你明天一大早就得跟着车走呢!”
  胡长洲还想说什么,但是吕文清真的表现出根本不在意似的,他说多了还显得刻意,只得又问道:“那你们什么时候什么回文城?”biqubao.com
  “这个得看嫂子什么时候想回去,说实话,卫副团长这事儿做得真不地道,别人不知道,我跟林嫂子一路跟着嫂子,我们还不知道嫂子的为人么,是,那个深圳的陈老板与现在的周老板,都对嫂子有意思,可是嫂子却是从来没有回应过的,做生意也是明算账,谁也没有占谁的便宜。嫂子没有对不起卫副团长,卫副团长却要离婚,连三个这么可爱的孩子都不要了,跟一个不知道哪里钻出来的女人私奔了,这叫做什么事情!”吕文清叹了一口气说道。
  胡长洲说道:“可能卫副团长是有苦衷的,我虽然没与卫副团长深交,但是一个那么忠心为国大公无私的人,怎么可能做出这样的事情来呢?”
  “那可不一定,那个赵姐很有钱!”吕文清说道。
  吕文清只是在首都的时候见到卫南凛与赵红旗在一起,而且吕文清已经退伍,部队里有些事情,她也不知道了,所以现在她也弄不明白,她倒希望这一次,卫南凛还是出任务,只是这个任务,对卫南凛的个人牺牲有点大,万一刘团圆伤心,跟着其他男人跑了咋办?
  吕文清担心的这件事情,也是卫南凛担心的。
  卫南凛跟着赵红旗到了广西,开始查找那个幕后的人,但是赵红旗还是对他不够信任,他只能一步步通过帮赵红旗做事,让她信任,另外派人与文城那边的人联系,听说刘团圆带着孩子去了滨城已经住了很多天一直没回来,卫南凛忍不住有些心慌起来。
  “阿城?”赵红旗端着红酒,唤着卫南凛。
  卫南凛抬眸,一身黑色衬衣西裤的他,配上那军人特有的小平头,再加上小麦色的皮肤,炯炯有神的眼睛,特别有男人的韵味。
  赵红旗心中一动,伸出手来握住卫南凛的手腕低声说道:“你可知道我最喜欢男人哪里?”
  卫南凛皱眉,刚想要将手腕收回来,却被赵红旗一把握住,拉着到了她面前,“我最喜欢男人有力的手腕,觉着最性感,尤其是带这手表的样子,更性感!”
  赵红旗仿佛变魔术一样,手里就有了一块金色的手表,一看就不便宜,戴在了卫南凛的手腕上,低声说道:“这是我让人从国外带回来的,国内都买不到的,喜欢吗?”
  卫南凛看了一眼,点点头。
  “既然你喜欢,那你怎么感谢我?”赵红旗的手指从男人的手腕向上蔓延,到了胸前,“今晚……”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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