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宠八零:嫁最猛军官生最萌崽崽_第104章 钱太好赚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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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团圆这才点头,问道:“这电子能跑多长时间?”
  大强说道:“两年没问题,都是好电子。这厂子刚开始,质量还是要求点的,你看这手表表面,用的都是好刚。”
  刘团圆也就放心,又问了陈港晟那边的事情。
  “我也是去首都接的货,那边有直达的车,来货快,没去深圳,这平常也就电话跟学长联系,说是钢铁要拉回来了,一切顺利,前些日子厂子里出手表,太忙,没顾上给你打电话,就怕你着急。”大强说道。
  刘团圆也就彻底放心,问了块数,给大强结钱。
  “学长说了,这手表就当做你给的那一千块钱买的,说是用另外一千给你买了几十亩地,招呼搬下来就给你带回来,这一千用不着,就当进货买手表了!”大强笑道,“不用另外算钱了!”
  刘团圆也就遵从陈港晟的安排。
  刘团圆数了一下手表,一共一百块,不多不少。
  “那我送你回去?我顺便去县医院看看荣荣!”大强将货交给刘团圆,笑嘻嘻地说道。
  “你说卢荣荣?”刘团圆愣了一下。
  大强不好意思地笑笑:“我现在在跟荣荣谈对象呢!”
  刘团圆倒没有想到,那个卢荣荣眼高于顶,还以为她喜欢的是陈港晟呢,想不到与大强在一起了。
  “恭喜恭喜!”刘团圆说道。
  大强不好意思的笑笑。
  “你去吧,我自己回去就行,我有自行车,方便。”刘团圆也不打算再耽误大强的时间。
  大强也就应着,嘱咐刘团圆注意安全,也就一个人上了马路坐小巴去县医院。
  刘团圆将黑包挂在车把上,推着自行车向外走,后面就有个人跟上来。
  刘团圆出了公园,注意到后面的人影,她看了看包里的东西,有些担心,尽量走人多的地方,趁着那人不注意,骑上车子就跑,那人就在后面追。
  刘团圆回头看了一眼,才发现那人穿着工装,似乎是公家人员。
  刘团圆心中咯噔了一下,这是深圳厂子的货,又不是走私的,难道也犯法?
  但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刘团圆赶紧骑了自行车,拐进了一个胡同里,等从胡同里窜出来的时候,那人就不见了。
  刘团圆看了看路,赶紧去了宅子,先将手提包放在了宅子里,又拿了两块手表放在口袋里,去了烧烤店。
  烧烤店里,李明已经在烧木炭,两位嫂子串肉,那边朝天锅,也已经开始熬骨头汤,到底是自己的生意,那些嫂子们都十分上心。
  刘团圆坐下来休息了一下,总觉着还有人盯着她,她也不敢多做,只得又转了一圈才回家。
  下午的时候,刘团圆故意头上戴个围巾,背上背个孩子,换了一身衣裳,这才出门坐车去了邮局。
  到了五点多,陈港晟终于打来了电话。
  “手表收到了?”陈港晟第一句话就问手表。
  刘团圆赶紧点头,问道:“这手表合法吧?”
  陈港晟笑道:“我是注册了工厂的,自然合法,这是第一批,就生产了两百块,先试试水,先给你一百块。”
  刘团圆这才放心。
  “这手表的外形是仿制大牌手表,里面的机芯是最近流行的电子机芯,不用上弦儿,会一直走,直到没电。”陈港晟说道。
  “电池能用多久,也不知道是吧?”刘团圆担心的是售后问题,她又不是打一个抢换一个地方,所以担心电池不禁用。
  “这边最早做便宜电子手表的,试验过,半年没有问题。”陈港晟说道,“我们也在实验,若是有问题,以后我让人给你带回去电池,但是这表的外壳绝对用得住,保证不会生锈。”
  刘团圆问好了品质也就放心,又问了钢铁的事情,这一说就超过了时间。
  春荣在一旁,倒也不催,只是笑眯眯地望着刘团圆。
  终于打完电话,春荣上前问道:“姐,手表带了吗?”
  刘团圆点点头,把那两块表拿出来,一块金色一块银色。
  春荣赶紧试戴起来,本想要一块,结果两块都喜欢。
  金色富贵,银色典雅,但是春荣想了想,还是要了银色。
  毕竟她还是个小姑娘,戴金色的有些浮夸。
  “姐,多少钱?”春荣问道。
  刘团圆昨天就想好了价儿,她手上的机械表要一百二,这表是电子的,但是三四十很好卖,于是也就说道:“卖别人三十块,给你就二十五了,这个价儿是进货价了,昨天我去拿货,还被人追呢,这都是冒着风险卖货的,所以我就给你带一只,你这个价格,可不要跟别人说!”
  春荣一听这价格,唇角都颤抖了,说道:“这手表这么便宜?”
  “我先跟你说好,这是电子表,不用上弦儿,有电就一直跑,这外壳保你两年不掉色,但是不能带着洗澡洗手,两年之后可就不管了哈,电池没电了找我,给你换新电池,给你二十五块,别人三十!”刘团圆仔细地说了注意事项。
  “哎呀,这表跟一百二的一模一样呢,才这个钱,我是真的没有想到!”春荣立刻拿了钱给刘团圆。
  刘团圆笑笑,将钱收起来,“等我攒够了钱,还指望你给我装电话呢,咱们就当交朋友了!”
  春荣立刻道谢。
  刘团圆笑眯眯地出门,刚才是试卖了一块,看来销路是真不错。
  “大姐,刚才我看你拿手表给那个姑娘,你是卖表的?”刘团圆刚要骑车子,一个干部模样的人凑上来。
  刘团圆警惕地望了那人一眼。
  “我不是什么坏人,我就是来给我儿子寄钱,一打眼看到你跟那位姑娘交易手表,我看到还有一个金色,我想要,多少钱?”那人压低了声音问道。
  刘团圆拿出手表来给那人瞧。
  那人看了半天:“我以前有块手表,这手表的做工跟那块差不多,你这多少钱?”
  刘团圆伸出三根手指头来。
  “三百?”那人吓了一跳,这也太贵了,黑市上也就这个价。
  “三十!”刘团圆说道。
  那人立刻就掏了钱。
  “哎,这表……”刘团圆话没有说完,那人就拿着手表跑了,似乎生怕刘团圆反悔一样。
  刘团圆愣在原地,她知道八零年代却物资,可是也没有想到真的缺到这地步了,这钱也太好赚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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