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长养猪日常_第193章 儿时情谊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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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就这么默契的把这件事情按下不提,照样每天正常上班,回家吃饭,出门散步,日子看着惬意,但两人都知道未知的冒险可能就在不久的将来,所以最近严诚在每天晚上两人进行某些方面的沟通的时候都会有点凶,常常让林建在第二天早上起来的时候老腰酸疼。
  不过每到这个时候严诚装傻的能力就会非常强,眼睛左看右看就是不看林建的腰,等到林建的怒火上升到一定地步的时候,就无辜的睁着眼睛,手里还拿着清早五六点起来给林建煮的粥。
  然后嗓音温温柔柔的开口:“你起来啦,我今天早上起来刚给你熬好的海鲜瑶柱粥,你快喝,要不一会儿就凉了。”
  每到这个时候,林建的怒气就像被扎破的气球一样瞬间漏气,最后一句重话都不舍得说,只是边大口大口的喝着粥,边在心里暗暗腹诽,今天晚上一到十点半就睡觉,然后等到真正到了睡觉时间,又被严诚的三言两语哄的迷迷糊糊的一起倒在了床上,一直到凌晨一两点才停止。
  果然,对自己老婆永远都气不起来,今天的林建依然一边揉腰一边暗暗的骂自己没出息。
  今天在林建要出门的时候严诚小心翼翼的拿过来一个护腰,想让林建带上之后再去上班,谁知道林建是做了亏心事就怕鬼敲门,生怕别人看出来自己是下面那个,好说歹说就是不肯带,严诚没办法只好随他去。
  现在林建倒是有点后悔,真是死要面子活受罪,现在腰酸的好像要折了一样,这舒适的老板椅真是一分钟都坐不下去,只想赶紧回家让严诚用那双有力的大手好好的揉揉,林建一边把老板椅放倒一边考虑在办公室里装一个按摩椅的可能性。
  下一刻他的办公室门就被人敲响了,林建疑惑的喊了声进,正常这个时间点是不会有人来的,自己的秘书更是很少在这个时间来打扰自己,因为这个时间正好是自己用餐时间,自从严诚回来之后,午饭就不让自己去公司的食堂吃了。
  都是严诚亲手做了之后,自己上班的时候顺便拎着饭盒过来,不得不说,相处久了就是足够了解。
  严诚最开始做饭其实根本就不怎么好吃,但是这并不妨碍他知道林建的口味,所以正好卡在林建觉得味道一般但是却意外的合自己口味的点上。
  可能很难理解,但是说起来大概意思就是,番茄炒蛋很多人都会做,而味道却不尽相同,比如有的厨师会用番茄块,而有的厨师则会用番茄倒出来的汁,有的还会再放点番茄酱,口味也是不一样,有的是咸口,有的是酸甜口。
  而严诚最开始做的番茄炒蛋就是普通且不太好吃的番茄炒蛋,但是林建嗜酸,这个事情林建身边的很多朋友都不知道,因为林建一般很少在朋友面前展示自己的口味。
  因为林建吃酸的程度跟一般人还不太一样,一般人只是喜欢稍微酸一点,但是林建的口感是吃火锅的时候蘸料畹的醋可以单独盛一碗的程度,所以他在跟很多朋友吃饭的时候都不会放很多醋,但是这点严诚怎么可能不知道。
  其实林建从小到大的口味比起之前有了很大的变化,很多之前一口不吃的东西现在很喜欢,之前很喜欢的东西现在吃两口就觉得腻。
  醋这种东西其实也是,最开始林建一点辣椒都吃不了,严诚还记得林建第一次吃麻辣烫的时候大概是在六岁,那是林建小区门口开的第一家麻辣烫,林建都不知道,但是林建的爸爸也很爱吃,所以看到的时候就直接买了两份,一份正常辣,一份微辣。
  正常辣的那一份林建的爸爸和妈妈不到十五分钟就吃完了,那份正好是接林建放学的时候一起买的,当时照样是严诚手牵着手把林建从教室里一路送出来。
  严诚这个时候虽然没比林建大多少,但是言行举止当中已经稳重了许多,很多时候他的表现都不像是一个同龄人该有的样子,显得林建在他旁边像个小弟弟一样,幼稚又可爱,多了很多这个年纪该有的纯真。
  林稳每次看见自己儿子一摇一晃的像个小企鹅一样从学校出来的时候都会一脸怜爱的看着林建,觉得自己的儿子越看越可爱。
  倒也不是严诚的性格不好,只是林稳觉得孩子年纪轻轻的就应该开朗活泼一点,人生已经这么苦了,年轻的时候当然开心一点要更好,不过说起来三岁看老,严诚以后一定会是一个稳重无比的孩子,要是自己孩子是个小女孩就好了。
  嫁给这么个稳重的男生,自己这辈子也算是能放心了,不管严诚的家世如何,林稳纯粹觉得严诚这个孩子就能靠得住。
  当然,林稳也是做梦也没想到自己儿子这么争气,就算是个男孩儿,也照样俘获了严诚的芳心,成功的给自己找了个女婿。
  话说回来,严诚的爸爸也再次像往常一样,没有自己来接,而是派司机去接严诚,严诚其实已经不喜欢有司机来每天接送自己,只是迫于自己妈妈的担心,于是只好每次都答应坐车来去学校。
  而严复向来都很疼爱自己的妹妹,自从之前在幼儿园自己妹妹给林建和严诚出了口恶气之后,林家和严家的关系已经比之前缓和了许多。
  而且严诚从小到大都没什么朋友,林建算是他唯一的一个朋友,当然,严诚还是会跟别人沟通,但是只要稍微了解他一点的人都知道,严诚对林建的感情肯定跟别人不一样,所以普通朋友这个定义显然不是很准确。
  所以严诚的姑姑总会有意无意的在严复面前提起林稳和林建一家,严复自然懂得她的意思,于是总会把开会,住宿等方面的安排放到林稳的酒店里。
  好在林稳也非常的识时务,每次的安排都很周到,所以两家的交往愈发密切起来。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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