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诚隔了一会儿,其实他还想问一个问题,就是不知道这个问题会不会很冒犯,所以他犹豫了很久,也不知道该不该问,不过他没问,林建却自己说出了口。 林建:“乔生,他不是乔叔叔的亲生孩子,他是乔阿姨和那个富二代的孩子,而且后来乔叔叔他拼命的想要挣钱也是因为,乔叔叔知道乔阿姨一直喜欢那个富二代,所以一直在想,是不是只要他有钱了,那乔阿姨就会跟着他过一辈子,然后一辈子都好好的跟自己过日子了。” 严诚不知道应该说什么了,所以他叹了口气,这种情况下,好像说什么都不对,但是,乔生的遭遇也是他从没想过的。 林建紧接着在严诚的怀里蹭了蹭之后又开口了:“所以,乔生就对那种不辞而别的人非常的厌恶,他讨厌他的妈妈,他不知道他妈妈当年为什么一定要抛弃他和爸爸,然后去找那个野男人,而且他知道,自己还是那个野男人的种,所以他就更崩溃了。”m.biqubao.com 严诚:“那,林叔叔把乔生交给他的姥姥和姥爷,他们会对他好吗?” 林建:“这个当然会很好啦!因为当年乔阿姨走的时候,也没有跟自己的爸爸和妈妈说,他们觉得对不起乔叔叔,自己的女儿跟着别的男人私奔,所以对乔生很好。” 严诚:“那就好,那就好,那,那个乔阿姨,为什么当年不把乔生也带走?” 林建摇了摇头:“这个我就不知道了,我也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唉,反正乔生真的,反正你想象不到他经历的那些磨难,所以,你也不要对他太过于,嗯,你知道,我是什么意思吧?” 严诚:“我懂了,他就是太过于在乎你了,再说这件事情本来就是我的错,好了,你再闭上眼睛睡一会儿吧,折腾了整整一天也没怎么睡,快,再好好休息一会儿,对了,以后,再让我发现你自己偷偷摸摸的把空调温度调低,看我怎么打你屁股。” 严诚佯装恶狠狠的样子瞪了一眼林建,然后就抱着林建睡觉了,两个人都没少折腾,一觉就睡到了下午,接下来的几天时间,严诚和林建过了几天安生的日子,每天正常上班,下班,出去吃饭,看电影,约会,小日子过的红红火火。 就这样,日子过的像流水一般,平淡却快乐,今天也是,严诚来接林建下班,两人正在商量今天晚上吃什么,严诚的手机就响了,一接通,原来是严诚以前的那个给严诚送饺子的邻居婆婆,来给严诚打电话,问严诚什么时候再去他家吃顿火锅,严诚当时搬家,婆婆也是知道的,虽然有些不舍,但是她也清楚的知道这个老旧的胡同不是严诚最好的选择,所以她只是说要严诚要常回来看看,但是严诚最近的事情多的不行,所以婆婆只好妥协了。 但是严诚太长时间不回来了,她早就把严诚当成了自己的亲生孩子,所以还是忍不住,主动给严诚打了电话,严诚这边接了电话,另一边,林建的电话也响了。 林建:“喂?” 电话那头:“小林宝贝,你不会忘了明天是什么日子吧?” 林建:“什么日子啊?我怎么不记得,你也知道的,我的时间,真的很宝贵的,平时忙的很,你要是有事就直接说,不要磨磨唧唧的。” 对面靠了一声,然后笑着开口了:“明天晚上八点,老地方,咱们宿舍全员都到,有家属的都得带家属啊,当时你自己说的,要把对象带来给我们看看,别说话不算话啊?” 林建:“知道了,话多,你们这一对,就是喜欢搞这些有的没得。” 对面笑骂了一声,就挂掉了电话,另一边,严诚也已经结束了跟婆婆的对话,两人结束了电话之后同时看向对方:“明天晚上七点、八点,去婆婆家、跟我发小在水云间吃饭。” 两人说完之后同时愣住了,这不是彻底撞车了吗。 林建:“婆婆?哪个婆婆?” 严诚:“就是我搬家之前的那个邻居婆婆,你知道的鸭,前两天还给我打电话来着,你还在旁边听到了,你忘了?” 林建:“嗷嗷嗷嗷,我想起来了!她还让咱们去吃火锅还说要把自己的孩子介绍给你!我记得清清楚楚的!” 严诚脸上露出宠溺的笑,伸手掐了掐林建的脸蛋,然后勾起了唇角:“你就记得这个事,人家还说要请咱们吃火锅,你怎么不记得?” 林建怒了努嘴:“那你怎么不跟婆婆说,说你跟那个长得白白胖胖的小男孩儿在一起了呢?哼,就是渣男,不要找借口。” 林建虽然嘴上这么说,但是跟严诚牵着的手一直没有松开,严诚握紧了林建的手,把人拉到车上,启动了车子。 严诚:“你知道的,那个婆婆的年纪也不小了,我不是不想说,只是觉得没必要,如果她觉得接受不了,或者觉得这是错误的,嗯,我不想让任何人评价我们,而且我跟那个婆婆关系还不错,我不想。” 严诚说了一大堆,他有点语无伦次,他不想让林建难过,但是他觉得他的理由明显不够,他不介意和任何人说他和林建之间的情侣关系,但是,那个婆婆没少帮他,他不想在那个婆婆眼里变成一个异类。 林建握了握严诚的手,笑嘻嘻的开口:“我知道哒,就是跟你开玩笑呢,她都那么大岁数了,不管能不能接受都改变不了我们在一起的事实啊,而且你也不会跟她的孩子在一起,所以,没必要跟她多解释什么,我懂得,这是咱们自己的日子吗,当然是自己过的开心最好啊,我没关系的。” 严诚也笑了,点了点头:“我知道,林宝贝一直都是最最最善解人意的难得的小宝贝了,那,我们怎么办呢?要不然,我就拒绝婆婆,然后我陪你去跟发小吃饭,反正那个婆婆也是今天才跟我说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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