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兵府,书房内。 “父亲!南溪老家那里还没有消息传来,就怕。。来不及了!”侯采愁容满面的担忧道。 “无妨!尽人事吧!”侯良柱长叹一声。 那日在营帐中,父子俩都签下了“誓言书”!还被迫写了一封家书,信中的内容很简单:因贼寇来袭,叙州不再安全,特意拜托“好友”将亲眷迁往南直隶以躲避战火! 写完这封家书后,冯晓才同意他带着同样签了誓言书的手下们离开。 至于那些没有签下“誓言书”的人,侯良柱不用想都知道他们的下场。 侯良柱一离开冯晓的魔掌,就立刻派人快马去了南溪老家,想做最后的挽回。 不过他也知道希望不大,贼寇若是没有把握,又怎会放他离去? “父亲!难道我们真的要听命贼寇,献出成都?”侯采满脸的不甘心。 侯良柱面无表情的冷声道:“再等等,流寇们这不是还没到吗!再说了,万一杨兵部先打败了贼寇呢? 沉住气!不要慌!” 此时在侯良柱的虽然表面平静,可说实话他心中也是一片茫然,不知所措。 签下了那份誓言书,就没有了回头路,可就此从贼他又怎会心甘情愿? 书房内父子两人各自陷入了沉思。 不过书房内的沉默很快被季迎春的登门拜访打破了。 当侯良柱在大堂中看见了乔装打扮前来的王府总管季迎春时,一看见这张阉人的脸,他脑海中第一反应就是:“完蛋了!蜀王想跑!” 只要稍微有点脑子的人,都知道此时蜀王逃离成都意味着什么! 不过出于对蜀王的“敬畏”,侯良柱还是恭恭敬敬的将季迎春迎入了书房内。 半个时辰后满脸春风的季迎春走了出来,在书房外警戒的侯采,低眉顺目的恭送他离去。 “父亲大人!季总管他。。他所来何事?” 送走季迎春的侯采一回到书房就迫不及待的问道。 虽然他心中已经隐隐有了猜测。 “和你想的一样!蜀王想跑!”侯良柱坐在椅子上颓然叹道。 “这!。。这还如何守的住成都!”侯采张大了嘴巴,一副瞠目结舌的表情。 “还能如何守?听天由命吧!至少咱们父子还有一条后路可走!” 侯良柱心灰意冷的自嘲道。 另一边,巡抚衙门内,蜀王朱至澍的“舌战群儒”也刚刚落下了帷幕。 没有任何意外,成都城内的诸位大人纷纷对着蜀王口诛笔伐,攻击他贪生怕死,临阵脱逃,令皇家蒙羞,是四川的罪人,大明的罪人。 任凭朱至澍如何威胁,恐吓或是撒泼耍无赖,始终没有任何人同意他出城。 最后朱至澍满身的狼狈,灰溜溜的离开了巡抚衙门。 当正义战胜邪恶之后,诸位大人也得意洋洋的告辞离去。 众人离开后,刘汉儒与党崇雅一起回到了后堂,此时两人的脸上全无刚才挥斥方遒的意气风发,都紧锁眉头。 蜀王这一闹,两人都知道不用多久全城城的都会知道蜀王想逃! 这对于军心和民心的打击巨大。 能否守住成都坚持到杨嗣昌率军赶来,刘汉儒和党崇雅心里已然没有把握。 “宪吾兄!万一成都守不住,我等该如何?”党崇雅一脸的忧色。 “于姜兄!若是事不可为,那只有一条路了,你我去南直隶!”事已至此刘汉儒毫不犹豫的说出了心里的打算。 党崇雅思索片刻默然点头叹息:“只能如此了!” “不过我等也不用太过担忧,成都军备完好,粮草充足。又有侯良柱这等老将,想来应该能坚持到杨兵部来。” “侯良柱!他行吗?。。” 刘汉儒不提侯良柱还好,一提侯良柱的名字,党崇雅的脸色又多了几分苦涩,语气里满是怀疑。 “于姜兄!不靠他还能靠谁?其他人比侯良柱更废物!至少他还能从贼寇手里逃出来!” 说实话,刘汉儒对侯良柱也是极其不满,可如今这种情况,不用侯良柱能用谁?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只能矮子里拔将军! 党崇雅苦笑着点了点头。 随后刘汉儒就命人去叫侯良柱前来商量退路。 倒霉的侯良柱前脚刚送走了季迎春,后脚又被刘汉儒叫去。 当听到刘汉儒的打算与蜀王一样,都想在城破之时让自己护送他们离开。 这一刻,侯良柱他觉悟了! “成都城内,蜀王,巡抚,按察使,有一个算一个,都想开溜!这成都还守个屁? 老子还不如降了那贼寇!” 想到这里,侯良柱心底对朝廷最后的一丝幻想终于破碎! “大人放心!万一事不可为,末将必定守护大人周全!” 侯良柱信誓旦旦的向刘汉儒和党崇雅保证道。 当他正要告辞离去,此时堂外响起了嘈杂的慌乱声,随后有人惊慌失措的跑进来大叫:“巡抚大人!不好了!贼寇到成都了!” “来的好快!”侯良柱脱口而出。 他今天才回到成都,现在天还没黑,流寇就赶到了,这分明就是不给自己犹豫的时间。biqubao.com 刘汉儒和党崇雅也露出吃惊的表情,显然他们也没想到贼寇们来的那么快。 “侯总兵!走!随本官一起去城头!”刘汉儒沉着脸与党崇雅一同快步向外走去。 成都城外,风尘仆仆的冯晓脸上满是自豪之色指着眼前雄伟的成都城对身边的众人大笑道:“诸位!成都就在眼前了!” 一连十多天的急行军,六万人马没有一人掉队,拥有此等强军,不只是冯晓,此刻所有将领们的心中都满是豪情壮志! 在场的大多数将领与冯晓一样,都是原来湖广的官军出身。 当年战败被俘,本着多活一天赚一天的想法,被迫加入了陈大寨主的队伍。 谁曾想到,这才短短几年,原本打心里瞧不起的泥腿子加山大王的队伍竟然发展的如此壮大! 时至今日,四川的首府成都都已近在咫尺,唾手可得! 这是何等了不起的成就?怎能不令人心驰神往?作为其中的一份子,所有人都与有荣焉! 此时城楼上一阵喧闹,刘汉儒带着成都的一众官员出现在城头。 这么大的动静,冯晓等人自然看的见。 “兄弟们!给成都的大人们打个招呼!”冯晓振臂高呼。 “成都!俺们来了!” 在夕阳的余晖下,数万人的齐声高呼,响彻云霄,这一刻天地为之失色!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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