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胎换骨的变化,让云锦绣判若两人。 和她对视之时,会情不自禁的心火升腾,心跳加速,有一种跪伏在石榴裙下,跪舔她脚指头的冲动。 媚术啊! 这便是媚术啊! 不动声色,让人堕入美色之中,难以自拔。 云锦绣肉身脱胎换骨,又觉醒了精神力异能,从而能够施展出媚术神通,看着妖里妖气,更加妖艳动人。 别看她弱不禁风的,仿佛手无缚鸡之力,实则肉身之强大,可和武道内力大师媲美,等闲十几个壮汉近不了身。 “小哥哥,姐姐美吗?”云锦绣看着陈阳,娇声道,轻轻一拢秀发,万种风情便流露出来了,仿佛一个狐媚子。 那直勾勾的眼神,无比灼热,视线仿佛化成了实质一般,上下打量陈阳的雄壮身躯,都快要流出口水来了。 黄金疙瘩汤再好吃,也没有小哥哥好吃啊。 陈阳被看得心里直发毛,感觉被女色狼盯上了似的。 也是他精神强大,没有被魅惑住,要是换成其他的男人,肯定已经像狗一样跪下来了,摇尾乞怜,不论发出什么指令,都会无条件服从。 “好弟弟,看到姐姐,你就没有什么想法吗?” 竟然没能魅惑住陈阳,云锦绣还不死心,款步走来,把媚术施展到极致,也就是把精神力放大。 说话间,她腰肢扭动,像是一条水蛇般,一步一摇曳,一步一生莲。 她的步伐,还有身体摇摆的幅度,看似随意,实则暗藏某种诡异的节奏韵律,能够挑动人的欲望,令人心火灼烧。 再加上她那天使的容貌,魔鬼的身材,等闲男人根本禁不起三两秒对视,就会被魅惑住。 哪怕是修炼者,如果定力不够强的话,对视下去,也会难以把持的,从而奋不顾身。 但是陈阳的精神力何等强大,定力也坚若磐石,除非金丹女修出马,否则想魅惑他根本没可能。 见到臭小子还无动于衷,对自己的媚术视而不见,云锦绣只能放大招了,松开腰带,让真丝浴袍滑落一地。 一丝,不挂,仿佛一条行走的大白鱼,让人目眩神迷。 陈阳的心火已经升腾起来了,但还是无动于衷,说道:“姐,还是先吃面疙瘩汤吧,不然糊了就不好吃了。吃完饭再来,磨刀不误砍柴工。” 真不是他不心动,而是一锅面疙瘩汤等不及。 语落,他眉心光华大炽,一缕神念外放,滑落一地的真丝浴袍飞了起来,又重新披在了云锦绣的身上。甚至腰带也飞起来,在云锦绣的腰间缠了一圈,又打了一个结。 “臭小子,你的精神力这么强,难怪没被老姐魅惑。”云锦绣泄气道,有一种小小的挫败感。 “姐,你今天才刚刚修炼啊,就想魅惑我,可能吗?”陈阳摇头苦笑道,然后用勺子舀了一口面疙瘩汤,要喂进云锦绣的嘴巴。 这面疙瘩汤闻着香,但是卖相一点也不高雅,有的像那个什么…… 云锦绣看了一眼,立马表示嫌弃,说道:“这是什么东西?看着怪恶心的,能吃吗?” “面疙瘩汤,你们有钱人家肯定没吃过。我小时候就是吃这个长大的。经过我的改良,口感更丰富。要是不好吃,我给你当驴使唤,随叫随到。”陈阳拍着胸脯保证。 看着陈阳眼神这么真诚的份上,云锦绣姑且就吃了一口。 这一口吃下去不要紧,嘴巴就跟通了电似的,根本停不下来了。 “哇,也太好吃了吧?简直就是人间绝味。我要你以后每天都做给我吃。”云锦绣边吃边点赞。 这评价之高,都让陈阳不好意思了。 最终这一锅面疙瘩汤,云锦绣喝掉了三分之一,剩下的三分之二进了陈阳的肚子里。 都说饱暖思淫欲,吃饱喝足后,一对俊男靓女看着对方,不由的又有些怦然心动了。 这一温存,又是一个多小时。 激烈的场面难以言述,完全难以自拔。 当两人离开别墅,已经日上三竿,九点多钟了。 即便一宿没睡,甚至各种折腾,两人也都精力旺盛,毕竟云锦绣觉醒了天媚之体,陈阳是玄黄道体最强体魄。 陈阳去医院上班,云锦绣也要去家族的企业上班了。 云家金盆洗手,从黑道转白道后,也做起了企业的营生,在楚州经营着几十家酒吧夜店,餐馆酒楼,宾馆酒店,洗浴沐足,等等,也算是老本行了,堪称楚州的服务业一哥。 此外,云锦绣还自己创业,经营一家珠宝公司,有声有色,生意做到风生水起,商业天赋渐渐崭露头角。 这一点她和乔秋梦很相似,没有一味的依靠家族,而是自己出来单干,闯出一番自己的事业,都是有理想有抱负的新时代女性。 惺惺相惜,难怪两人能处成闺蜜呢。 把陈阳送到医院后,云锦绣也去自己的珠宝公司上班了,当然有约定好晚上有时间的话,陪伴彼此。 云大小姐也是食髓知味呢,感觉离不开这个可爱的小弟弟了,比之乔大小姐粘人程度只强不弱。 陈阳恨不能多出几个分身来,当然是肉身的分身,而不是神念分身,让美女朋友们雨露均沾。 只是,分身术可不是那么好修炼的,至少也得元婴那种层次,因为元婴开始修炼大道法则,血肉之躯朝法则之体转变。 肉身的分身便也是以法则凝聚,理论上可以凝聚无穷分身。 但是分身一多了,本尊也就弱了。 所以元婴也不敢分出太多分身的。 只有到了化神层次,以念头分化分身,才敢号称凝聚无穷分身,只要一个念头不灭,本尊就不死。而且每一个念头分身都真实不虚。 现在凝聚分身,陈阳想都不敢想,只能委屈自己的本尊了,把自己逼成一个时间管理大师。 俗话说,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一样,挤一挤,总会有的。 “又是元气满满的一天啊!” 在阳光下做了一个扩胸动作,又五指叉开梳理了一下头发,感觉自己帅到没朋友,陈阳双手插兜,昂首阔步走进了医院大楼,容光焕发,行走带风,仿佛行走的荷尔蒙,那英俊的外表,简直称得上是医院的门面担当。m.biqubao.com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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