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说,陈阳骑着小电驴,带着两个大美女,对着小村子里赶去。路上遇到的村民,无不对他会心一笑,觉得臭小子出息了,以前找不到媳妇,现在一找好几个,连城里的大美女都倒贴。 不远处的一片瓜田,月茹婶子一个人正在忙碌着,把一地的西瓜采摘下来,堆在地头,等会会有瓜贩子来收购,直接就拉走了。 三亩地的西瓜,大获丰收,结得满满当当,琳琅满目很喜人,一个西瓜动辄十几斤,重了能有二十多斤,把她累得够呛。 感觉摘不完,根本摘不完啊! 别人家都是一家几口齐上阵,沈月茹家就她一个。 她那个死鬼老公陈大志,自从上次在镇上的金豪会所分开后,到现在都没有踪迹,也不知道到哪里浪去了。 天气预报说晚上有暴雨,可能要下好几天,这熟瓜要是不采摘下来,放在地里一泡就坏了。 她家三亩西瓜还是少的,有的农户家里的地全种西瓜,能有十几二十亩。 放眼望去,到处都是瓜田,到处都是忙碌的人影。 清河村山美水美,土壤肥沃,常年风调雨顺,很少有大灾,种出的西瓜味道香甜可口,在市场上很畅销。 只是这里的交通太闭塞,经济根本提不上去。 “不行,我得去帮帮月茹婶,不然这么多瓜,她摘到天黑也摘不完啊。秋梦姐,香莲嫂,你们先回村里。我帮月茹婶把这些活干完就回去,要不了多久的,最多一两个小时。”陈阳对两女说道。 看着月茹婶那劳累的背影,陈阳实在于心不忍啊,有些心疼。 终究这个女人曾经给过他无微不至的关怀,一度填补了他心中母爱的空缺。 “我们一起去帮吧,人多力量大。不过,秋梦姐姐你可能干不了重活,就在这地头歇着吧。我给你开个西瓜,你就安安静静的当个吃瓜群众。”李香莲笑嘻嘻道。 “那行。我等你们。” 不是乔秋梦娇贵,而是人家是千金大小姐,十指不染阳春水,真的干不了重活,就打着一个遮阳伞,安安静静的坐在地头,守着一堆大西瓜。 李香莲给她开了个小的,直接用手挖着吃。 此情此景,让她有种穿越般的感觉,仿佛置身在宫崎骏的动漫世界,放眼望去,有田间小道,有一望无际的田地,有绿水青山,有炊烟袅袅的小村落…… 她的心灵感觉在被洗礼,在被治愈。 有了陈阳和李香莲的加入,摘瓜的效率大幅提升,月茹婶终于能喘口气了。 “家里要是有个男人,就好了,干活就是有效率。” 看着陈阳那一身的干劲,把一两百斤重的西瓜用袋子装好,或抱在怀里,或扛在肩上,或背在背上,一趟又一趟的送到地头,月茹婶心里无比感慨的道。 “月茹婶,大志叔呢?最近就没和你联系?”李香莲突然向沈月茹问道。 “有什么好联系的,也不知道死哪里去了。”沈月茹沉着脸道。 “这么多天了,你就不担心他出事?” “出事了才好了呢,直接丧偶,省得我去民政局办离婚手续了。” 李香莲听着噗嗤一声笑了,发现月茹婶也是个狠人啊,真是被逼急了。 两个女人摘西瓜,陈阳负责运西瓜,男女搭配,干活不累。 不过,西瓜太多了,按照这速度,至少也得两个小时才能把成熟的西瓜采摘完。 轰轰轰! 突然,一阵摩托车的轰鸣声传来。 一辆哈雷摩托车打头阵,后面跟着十几辆摩托车,骚气十足的从田间地头穿过。 正李大彪一行人。 经过月茹婶的瓜田地头时,摩托车队停了下来。 李大彪一看陈阳在瓜田里忙着呢,就主动提出帮忙。 毕竟他还指望着陈阳帮他儿子修复第三条腿呢,这么好的献殷勤的机会,可不得把握好了。 虽然二十几个小弟都受了伤,但是不耽误干活,除了受伤太重的,让他们先回去,自己去医院看医生,剩下的全跟着他来到了田地里。 月茹婶以为这些家伙是来找茬的呢,吓了一跳,结果发现是帮她干活的,感动得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小神医,弟妹们,你们休息一下吧。剩下的活交给我们。”李大彪屁颠屁颠跑到陈阳和两女面前,拍着马屁道。 关键他这一声弟妹们,叫得妙啊! 李香莲面色微微一沉。 沈月茹脸颊顿时羞红,刚想解释一下自己是婶子,不是弟妹,却听陈阳先说道:“那行,剩下的活交给你们了。我们去地头休息一下。” 然后,便带着两女离开了。 一听陈阳承认自己是弟妹之一,沈月茹心里又惊又喜,一阵小兔乱撞。 香莲嫂面色有些不悦,但是也不好说什么,偷偷给了陈阳一个大白眼,让他自己体会去。 “说好了九点就来收瓜的,怎么现在都十一点了,瓜贩子还没到?不会是不收了吧?”沈月茹忧心忡忡的道。 虽说瓜卖不掉可以在家里堆放着,但是一放几天就不新鲜了,卖不出原来的价格。 因为交通不方便,交通工具也欠缺,瓜农想自己去镇上或者城里卖瓜,也不方便,所以卖给瓜贩子是最佳选择,也几乎是唯一的选择。 月茹婶话音才刚落,一辆解放牌卡车就出现了,从清河村的方向驶来。 等到花儿都快谢了,瓜贩子姗姗来迟,终于到了。 许多瓜农纷纷迎了上去,都想趁着雨天来临,赶紧把家里的瓜卖掉。 车子开到田间地头,在一个种瓜大户的地头停下。 这个种瓜大户不是别人,正是村长陈富贵,种了差不多二十亩的西瓜。他自己没出力,花钱雇了了几个村民来帮他干活。 养尊处优惯了,他那年纪,那身体素质,也干不了什么重活。 而且也不差这几个工钱。 小娇妻徐晓燕也在地头站着呢,穿着宽松的碎花长裙,高跟皮凉鞋,打着遮阳伞,扇着小团扇,活脱脱一个富贵人家的少奶奶。 卡车停下,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子推开车门,从车上跳了下来,t恤衫,休闲裤,黑皮鞋,一头已经有败顶迹象的头发梳成大背头,喷了啫喱水,油光锃亮,腰间系着疑似爱马仕的金腰带,嘎吱窝下夹着疑似爱马仕的皮包。 皮包看着鼓鼓的,一看就知道里面放了不少钱。 总之四个字,财大气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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