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锦绣并没有亲自开车送陈阳,因为还有很多事情要处理,但是给他安排了一个司机,可以送他回家。 “你小子今天真是让老姐刮目相看,姐欠你一个人情,改天请你吃大餐。”云锦绣很感激的说道。 如果不是有陈阳在,她不敢想象今晚会怎样,非被狼天赐扑了不可,本就不完整的节操再次碎一地。 “好啊,但是普通的大餐我不感兴趣。我想吃其他口味的大餐。”陈阳贱贱笑道。 “哦?那你想吃什么大餐?”云锦绣疑惑的问道。 “我想,吃你……” “坏蛋!竟然馋姐姐的身子,姐姐的身子是你想吃就能吃的吗?小心猝死。” 说到这里,云锦绣面色一片通红,无比害羞。 这个小男生,真是太会撩了,又玉树临风,风流倜傥,让她心里痒痒的。 如果不是自己的身体不能和男人深入交流,就凭他今天帮了自己这么大的忙,犒赏他一下也无妨。 因为某种程度上,陈阳于她有救命之恩。 她以身相许都不为过。 “我不怕死,而且我也不会死。我是天煞孤星命格,天生克别人。咱俩负负得正。怎么样,你要不要体验一下?”陈阳一脸贱笑道。 云锦绣的天媚之体,让他无从招架啊,必须要得到手。 而且,这种体质,自己不要的话,别人也拿不出,干放着浪费啊,再熬就熬成黄脸婆了,暴殄天物。 “去去去,别胡说八道,什么天煞孤星。姐姐的命里面注定没有男人,你还是祸害乔秋梦那小妮子去吧。她的身材可一点不比我差,一定能让你欲罢不能。”云锦绣撺掇使坏道,想祸水东引。 陈阳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很不要脸的说道:“你俩,我都要。” “臭小子,还想玩双宿双双飞啊?你就不怕全楚州的男人拿刀把你剁成肉酱啊?不过,我没意见,只要你能把乔秋梦那小妮子搞定,而且你不怕猝死。” 说完,一杨下巴,云锦绣倔强的走开了。 留下陈阳一个人蠢蠢欲动。 如果能把两女都搞定,一起那个的时候,得是怎样的极乐世界啊? 连古代的帝王都羡慕不来。 “陈先生,去哪?” 坐上云家的奔驰迈巴赫,司机大哥向陈阳问道。 这时候已经晚上八点多了,天彻底黑了下来,整个城市都流光溢彩,美轮美奂。 陈阳捏了捏下巴,本想直接回清河村的,但是想了想,空手回去,不大合适。 香莲嫂子上次已经对他说了,喜欢男生隔三差五给她送点小礼物,小惊喜,这样生活才会比较有情调。 到现在他都没给香莲嫂子买过礼物呢,很过意不去。而香莲嫂子也很有意见。 所以,他对司机大哥说道:“梦丽女人街。” 梦丽女人街是楚州市的一条非常著名的商业步行街,主要卖女性用品,比如女装,女鞋,美妆,等等。 这里的定位是国内一流步行街,所以对招商的要求很高,非国内一线品牌,连进驻的资格都没有。 经过不懈努力,引入了几家国际一线品牌,像古驰,香奈儿,迪奥,等等,更是让这条步行街名声大增。 陈阳和前女友王曼丽在一起的时候,就经常来逛这条步行街,每逛一次,信用卡就会刷爆一次。 这个女人也是心狠,消费几千块钱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完全把陈阳当成了提款机。 舔狗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 多么痛的领悟! 叮铃铃! 突然,陈阳的手机响了,打断了他的思绪,拿起来一看,竟然是乔秋梦打来的。 乔秋梦是刚才收到云锦绣的讯息,说陈阳已经离开锦绣山庄了,才打电话过来的。 “你现在去哪里?回家吗?要不要不在我家里多住一晚?你看现在天已经黑了,回家不大方便。”乔秋梦在电话中问道。 她当然希望陈阳能在她家多住一晚了,这样就又能给她爷爷针灸了。 “还是回家吧。”陈阳直接说道,又向乔秋梦询问洗髓伐骨丹的丹方准备的怎么样了。 他现在有了药王鼎,只要药材齐备,就可以炼丹了。 只要服用了丹药,乔老爷子的病症自然就能痊愈了,所以多针灸几次已是没有必要。 “已经找到了两百一十八味药材,还有十味药材要从外地空运过来,要明天才能到。但是,两味主药中的凰血草却是没有找到。不过……” “不过什么?”陈阳问道,听出来乔秋梦话里有话。 凰血草是一种近乎绝迹的灵草,乔家找不到,陈阳一点也不奇怪。 “万家说他们能找到凰血草,但是要你用药王小鼎交换,否则再多钱都不卖。”乔秋梦说到。 陈阳听着顿时眉头一皱,心道这个万家还真是鸡贼啊,竟然拿凰血草威胁乔家。 “陈阳,你不要着急啊,我爸说了,一切听你的。我们也没说一定要交换。实在不行,你就给我爷爷针灸,多拖一段时间也无妨。”担心陈阳会生气,乔秋梦又连忙安慰道。 毕竟乔家老爷子的命还在陈阳手里呢,可不敢要挟陈阳。 “能确定他们家有凰血草吗?”陈阳问道。 “不能确定,但他们自己说有。” “凰血草很稀缺,别被他们骗了。这样,我先到云雾山帮你们找一找,如果实在找不到,再想其他办法。”陈阳想了想后,说道。 “那也行。辛苦你了,小阳弟弟。我乔家不会亏待你的,那个小鼎你先拿着,我这边再给你转一千万。当然,这只是预付款,等你把我爷爷的病治好了,还会给你一笔更大的钱。” “梦梦姐,你也太客气了。这个小鼎可是花了你乔家一个亿,已经是天价了,拿了这个小鼎我已经很过意不去了,额外不需要再给我什么钱了。”陈阳笑着说道,不是谦虚,而是真的不好意思拿乔家的钱了。 小鼎对他来说就是无价之宝,乔家送他这个小鼎,比给再多的钱都实在。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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