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云笑了笑,恭王会如此毫不犹豫地答应,他是有些始料未及的。毕竟,一直以来,他只是给对方画了一个又一个大饼。 什么精盐配方,子弹供应,他怎么可能给一个反贼? 这不是自己给自己找不痛快吗! 只是,如今看来,眼前这厮,恐怕已经到了病急乱投医的地步。 不难想象,这柳建功转移到滇南,恐怕也是无奈之举。 一开始,柳建功来滇南,秦云还以为是一招妙棋。毕竟,这滇南易守难攻,只要军民合力,高筑墙,广积粮,在一方当个土皇帝却是不在话下。 但谁能想到,现实往往是残酷的,恭王号称的三十万大军,这一路恐怕已经逃的逃,消耗的被消耗,如今已经缩水了一大半以上。 外加上,本地势力的抵制,他日子能好过才怪! 如果把滇南比作一口锅,滇南的各方势力都是在这一口锅里面吃饭,谁又愿意突然间挤进来一个莽汉子。 而且,那汉子胃口还贼大,不仅要抢饭吃,还想一锅端! 本地势力,除非是傻子才不会联合起来针对他。 所以,这恭王对他这位疑似财神爷的大世家公子,才这么上心。 哪怕,此刻恭王府忙着收拾细软跑路,哪怕整个府上都宛如热锅上的蚂蚁,恭王还是专门为秦云安排的晚宴。 王牧之作陪,恭王府一些长相可人的美姬翩翩起舞。 美姬们,一个个少衣衫,多露骨,媚眼成丝,姿容妩媚,甚至还有几位恭王得宠的美妃也在其中。 一杯浊酒下肚,恭王指着一众美姬。 “黄公子,上一次送丑女,多有得罪,眼前的女人,公子看上只管牵走!” 秦云目光在恭王几位侍妾身上扫过,露出一副痴迷的模样。 “王爷,此言当真?” 恭王心中嘀咕:“果然,还是军师想得周全。这些富贵公子哥儿,最好人妇也!” 他虽然有些不舍,但为了自己的千秋大业,恭王沉吟道:“公子看上谁,只管带走,本王绝不阻拦!” 秦云摇摇一指:“那我要她!” 众人皆顺着秦云的目光看向一紫色宫装的妇人,她年过二八,酥胸饱满,腰如杨柳,面如桃花,泪眼下还有一颗美人痣。 秋水一般的眼睛一眨,仿佛能夺人心魄一般。但此刻,她却愤恨地看着秦云。 恭王心头一顿:“她怎么在里面?” 此人姓王名丽,不仅是恭王日夜鞭挞的宠妃,重要的是其母族乃是滇南王家,手里还有数万奴军。 当然,最重要的是,秦云不久前刚阉了她弟弟! 王丽此刻也顾不得礼仪,事实上,她并未受邀参加此宴,而是主动前来的。原因无它,她就想亲眼看看那废了他弟弟之人到底是何方神圣? 此时,她美眸含怒:“王爷莫非真要把妾身送给这贼子?” 恭王急忙安抚:“爱妃息怒,本王怎么舍得呢,黄公子只是开玩笑而已对吧!” 秦云摇了摇头:“不,我这人向来不喜欢开玩笑,王爷要是真想送美姬,就她了!” 王丽勃然大怒,毕竟她好歹也是滇南的大家闺秀,嫁给柳建功这草头王,在她看来已是下嫁了。 此刻面对废她弟弟的仇人,她岂会好言好语。 “你这淫贼,亏你来自中原腹地,尽不知礼义廉耻。你前些日子伤我幼弟之事,尚未了结,居然还敢索要王爷嫔妃?” “王爷,快下令,捉拿此獠,也好给你妻弟报仇雪恨!” 恭王又为难了起来,他不停地给王牧之使眼色,希望王牧之可以解决眼前的局面。 但王牧之素来不喜欢这王丽,毕竟在他看来,天天往王爷书房跑,这种女人在王爷身旁,终究难成大事,更别说将来帮他铲除穆王府了。 眼看王牧之不为所动,恭王不得不开口道:“王大人,你怎么看?” 王牧之拱了拱手:“王爷,此乃王爷家事,下官不好参与!” 恭王冷哼一声,但随即又换了一副笑脸对着秦云。 “黄公子,除了她,本王都舍得!” 王丽见恭王如此讨好秦云,更是气不打一处来,她心中暗骂。 “废物!” 此刻,她已经给恭王打好了废物标签。她王丽,天生尤物,十六岁嫁人,不料夫早亡,十七岁应其父要求改嫁,成为了王家政治联姻的工具,然而命运仿佛专门与她开玩笑一般。 改嫁之人又死了,后来他父亲干脆把她当作商品,哪里有王家需要的利益,哪里就有她的身影。 遇到和王家作对的势力,让她去,不出两月,对方的家族就得分崩离析,离谱的是,大多数都是因为抢夺她而导致。 什么父与子,兄与弟,通通反目! 后来,她的名声渐渐传扬出去,却是鲜少有人问津,本以为就此孤独终老,却不料柳建功来了。 带着所谓的三十万大军,浩浩荡荡杀入滇南,也不知是出于好意,还是其他原因,反正王丽成为了恭王府的一员。 凭借过硬的作战技术,柳建功被她拿捏的死死的。 此刻她再度开口道:“王爷,为何给此人如此优待,我父今早来信,王爷若是出了云山城无去处,可前往王寨。” “不过,我父就一个儿子,王爷看着办吧!” 王丽抱着手,冷眼看向秦云,一副你等死的模样。 她相信,以柳建功的脾气,肯定会选择站在她这一边。 但此时,王牧之站了出来。 “王爷,万万不可!公子,受下官邀请而来,王爷要是为难公子,那下官便辞官!” 王丽冷哼一声:“辞啊,臭书生,你算什么东西,也敢在我家王爷面前指手画脚!” 说着,王丽上前抱着柳建功的手,在胸前婆娑撒娇道:“王……爷,抓住此獠,奴家今晚是你的人!” 恭王毫不留情的拔出手,只听。 “啪!”的一声。 王丽捂着脸,一脸不可置信地看着恭王。 “你……你敢打我?” 恭王眼中杀机毕露:“本王不仅敢打你,还敢杀你,你以为本王出了这云山城就只能靠你王家?” “本王在微末之时,先生就已经是本王的左膀右臂。你一个不知被多少人骑过的贱婢,让你去陪黄公子又怎么了?” “你跟本王以前,不是经常这样吗?” 王丽如遭雷劈,泪水夺目而出,她以为自己找到了归宿,没想到这天下男人都一样! 她捂着脸羞愤转身而去。 恭王张了张口,最终还是转头看向秦云:“让黄老弟见笑了,女人麻如衣,等哪天本王哄好了,再给老弟送去。” 秦云笑了笑:“算了,我只是随口一说而已,王爷切勿当真!时候不早了,我先告辞了。” “那本王就不送了,来人保护黄公子回府。” 秦云:“不用,我们自己可以回去!” 秦云拱了拱手,转身而去,武英雄起身跟在秦云身后。 恭王的脸色“唰”的大变,一脸阴戾地看向秦云的所在的方向。 “军师,此人最好有用!”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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