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叔……” 陆云飞一声惊呼,飞身来到胡万九面前但已经晚了。 胡万九出手果决,断臂飞出,鲜血溅了陆云飞一身。 陶方看着血淋的断臂,脸上的青筋抽搐了一下。 “来人,传大夫,快传大夫过来……” 陆云飞焦急地大喊。 “不必了……” 胡万九出手封住右臂的穴道,止住了流血。 自断一臂,黝黑粗犷的汉子哼都没哼一声。 “胡叔,你这是干什么?” 陆云飞立刻将他搀扶起来。 “我胡万九跟随国公数十年,不能辱没了国公的名声。” “是我的错,胡叔你可以处罚我……” “少主的错,便是我老胡的错。” “胡叔……” 看着胡万九鲜血淋漓的断臂,陆云飞红着眼,痛苦而又自责,泪水不自觉地滚落而下。 胡万九虽是家臣,但更是他的恩师,他心里一直很敬重胡叔,他不明白为什么会弄成这般模样。 “男儿有所为,有所不为。云飞,莫要再抓捕百姓,莫要一错再错了……” “胡叔,我知道了,先治伤……” “不必了……” 有两名大夫小跑着来到了大殿,但胡万九没让两名大夫碰自己。 胡万九叹息了一声:“我已是个废人,以后就不能为少主效力了。” “胡叔,你也要离开我?” “我打了一辈子仗,想歇歇了。少主,你以后好自为之吧。” 胡万九说完决绝地转身走去。 “老胡,你不能走,天王军和少主都需要你……” 陶方快步上前阻拦。 “我已是废人,帮不了天王。” 陆云飞原本还很愧疚,但胡万九要走,他顿时感觉遭到了背叛和抛弃。 “让他走……” “多谢天王。” 胡万九拖着血淋淋的断臂走出了大殿。 一出大殿,阳光刺得他有些眩晕,但他仿佛一下子轻松了许多。 “少主,老胡不能走,你快去将他劝回来。”陶方焦急地催促道。 陆云飞看了眼地上的断臂,紧握着双拳,骨骼嘎嘎作响。 他冷声道:“天王军不缺任何人,没有他们,我们也一样能打胜仗……” 陶方看了眼陆云飞,眼神有些复杂。 “报……” 一名传讯兵跑了进来,看见地上血淋淋的断臂吓了一跳,不过他立刻收回目光,单膝跪下禀报: “禀天王,小明王率十万大军来犯,已经快到榔城了。” ………… 榔城归属于天王军,但与明王军的地盘接壤。 陆云飞焦头烂额之时,季怀安已经亲率十万大军前来讨伐,并且任命周大富为副帅。 先锋将依旧是白袍将封瑞。 随行将领还有唐易、季修、蒙冲、严韬等人。 当然,一身男装的红莲也跟随在侧。 季怀安骑在战马上,唐易和周大富一左一右地跟在他的身侧。 周大富发现季怀安虽然年龄轻轻,但天王军从上到下,从一众将领到普通士兵,无一不对这位小明王敬畏有加。 他一辈子都在军队混,自然能看出来,这些将领和士兵对季怀安的态度,并非完全是因为他的身份,而是打心底对这位小明王很敬重。 季怀安太年轻,才十九岁,为何会在军中有如此威望?即便是大将军季武,在二十岁时也完全做不到这般。 这让他心中很是不解。 军队不像一般地方,大多武将都是粗人,他们会效忠,但未必会敬畏。 要想让他们敬畏,只有让他们打心里服气。 要想让他们打心里服气,不仅要在武力上打败他们,而且要领兵打胜仗。 季怀安的武力自是不必说,获得福伯的传功后,这天下对他有威胁的恐怕只剩谢天南了。 一向骄傲的白袍将封瑞,被他当众打得毫无还手之力,这事早已在军中传开了。 封瑞喜欢找人交手,天王军中不少将领都怕了这个白袍小将,因为基本都打不过。也只有唐天霖、徐良能勉强胜其一筹。 季修、杨天战、蒙冲与之不相上下。 若不是杨天战断了左臂,伤了元气,倒是能压白袍小将一筹。 因为封瑞四处挑战,一对比很多人便明白了,吊打白袍小将的元帅绝对是高手中的高手。 至于领兵打仗,元帅就没输过,而且全都是以极小的代价,取得巨大的胜利。 最为特别的就是广平之战,四万大军深入敌后,诱敌出击,全歼安向阳的五万兵马,那一战让所有将士都很服气。 后来攻打苏州城,虽然是靠大炮轰开了城门,但据说那种“迫击炮”也是元帅发明的。 另外,众领将都知道,每次打仗,元帅首先考虑的减少不必要的伤亡。 人人都信奉慈不掌兵,很多将领打仗只考虑胜败,从来不在乎士兵们的生死,但其实士兵也是人,谁也不希望自己被视为草芥。 如果一个将领把他们的性命看得很重,自然会获得他们的拥护和爱戴。 不知不觉中,季怀安已经在天王军内树立了绝对威信。 周大富初来乍到,并不知道这些。他正在好奇这位小明王为何会有如此大的威信之时,一名传讯兵打马飞奔过来。 “报……元帅,距榔城还有十里。” 季怀安拿出一个小号“千里眼”看了看前方的城池。 榔城是一座小城,驻守兵力不过几千人而已,透过千里眼,他发现城楼上几乎看不到守军,只有稀稀疏疏的几个人在巡视。 很明显,陆云飞并没有打算坚守这座城池,而是选择战略性放弃。 季怀安又用“千里眼”看了看四周的环境。 “周将军,在前方五里处扎营如何?” 周大富没有回答,而是一脸好奇地问:“元帅,你拿着个竹筒看什么?” 小号的望远镜就是一支手臂长的粗竹筒,制作粗糙,样子比较奇怪。 “周将军,你看看……” 季怀安没有解释,而是将“千里眼”递了过去。biqubao.com 这不就是一竹筒吗?看什么?周大富虽然满眼疑惑,但还是接了过来,然后学着季怀安的样子,用一只眼看了看。 他先是表情一愣,然后猛地吐出两个字:“卧槽……”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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