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门山,天王殿。 膀大腰圆的洪武坐在上首,两侧分坐着十二位头领。 几名清秀的丫鬟端上了酒菜,摆到众头领面前的桌上。 “今日已是第三天,陆少侠回来了吗?”洪武高声问。 “天王,陆少侠尚未回来。”一名头领答道。 “就凭二十人想闯新安县,简直就是痴人说梦。” “虽不能力敌,但可智取。” “智取?说起来容易……” “听闻那狗县令极少出县衙,如果不给机会,恐怕就只能主动出击了。” “想进入县衙,取下狗县令的人头或许不难,但要全身而退,绝非易事。” “就算快马加鞭,从鹿门山到新安县来回也需要一天半的时间,想要一天之内取下狗县令的脑袋,我看不可能……” “要我看,那小子肯定回不来了。” “时间尚早,不必过早下定论。” “……” 大殿内的众头领分析得头头是道,几乎无人看好陆云飞的这次行动。 “唉,可惜了一个少年英雄。” 洪武虚情假意地说着,其实心里反而有一丝高兴,他不希望陆云飞当上头领,这些头领一旦多了,不好控制,他的权威容易受到威胁。 “天王不必担心,以陆少侠的功夫,即便完不成任务,也能全身而退。”杨雄说道。 上次他与陆云飞对了一掌,深知那个年轻人绝不简单。 正在这时,门口的守卫跑进来禀报:“天王,袁队长与陆少侠回来了,正在殿外求见。” 回来了?洪武愣了一下,忙道:“有请。” 守卫退出大殿。 紧接着陆云飞和袁剑英走了进来。 看见两人都空着手,众人都以为他们失败了,还不等陆云飞开口,便有两名头领忍不住出言挖苦起来。 “陆少侠回来得这么快?不会是连新安县都没进去吧?” “失败了也没什么丢人的,不过年轻人以后还是谦虚一点为好。” 陆云飞微微一笑,也不理会两人,冲上首的洪武一抱拳:“天王,幸不辱命。” 众人一听,全都愣了。 “陆少侠,你是说,取到了狗县令的首级?”洪武疑惑地问。 “狗县令的人头呢?” “陆少侠,你可不要随便取个人头来冒充,范头领可是认识那狗县令的……” “那就请范头领帮忙认一认……”陆云飞说着哈哈一笑,冲门外喊道:“带进来。” 五花大绑的刘庆与夫人被押进了大殿,同时还抬进来两个大木箱。 “这两人是谁?” “抓两个人回来算怎么回事?” 众人还在一头雾水,一个干瘦的老儿起身冲了过来,对着刘庆一脚踹了上去。 “狗官,老子弄死你……” 这干瘦的老儿便是范头领,他本名叫范禹,在落草为寇前,他曾是新安县人,妻子被刘庆害死,跟刘庆有不共戴天之仇。 范头领与刘庆的恩怨众头领都知道,这老儿自从上山后,便多次请求天王出兵攻打新安县。 洪武既无雄心壮志,也无胆识,只想在鹿门山逍遥快活,自然不会答应。 范禹经常提议,弄得洪天王不胜其烦,若不是范禹在投奔之时带了数万两银子前来,他真恨不得将这小老儿赶走。 此时众人见范禹像是发了疯一般,再傻也明白了。 “这人是刘庆?” “范头领都这样了,还能有错?” “卧槽,活捉回来了?” 众人一脸震惊地看向陆云飞。 若是凭着身手好,砍了狗县令脑袋带回来,他们或许还能接受,能把一个大活人抓回来,这是怎么做到的? 不对,是两个大活人。 众人目光落在丰腴美艳的刘氏身上,不少头领都流露出异样的目光。 刘氏天生一张狐媚脸,原本就傲人的娇躯经过绳子特殊的捆绑后,显得有些夸张,让人浮想联翩。 洪武盯着刘氏夸张的胸脯,眼珠子差点掉了出来。 刘氏哪见过这种阵仗,吓得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陆云飞看了眼被踢得像猪头一样的刘庆,提醒道:“范头领,你再打下去,他就没命了。” 范禹踢累了,终于停了下来。 “陆少侠,可否将这狗官交给老夫处置?” “当然可以。”陆云飞点头道。 “多谢陆少侠。” 范禹激动冲他行了一礼。 “咳咳……”洪武不满地轻咳了两声,说:“陆少侠一路辛苦,先将这两人押下去,为陆少侠接风洗尘。” 范禹知道自己做错了,忙转对洪武一抱拳:“天王,我与这狗贼有不共戴天之仇,可否将这狗县令交给老夫处置?” “范头领,明日举行审判大会,就由你当着天王军所有兄弟的面,亲自砍掉这狗官的脑袋,可好?” “多谢天王……” 范禹感激地看了陆云飞一眼,走回座位。 洪武叫来护卫,将刘县令与刘氏带了下去。 “陆少侠,这两个箱子装的是什么?” 洪武一问,众人全都看向两口大箱子。 袁剑英忙将两口大木箱打开,露出两大箱金银珠宝,看得众人双眼放光。 陆云飞随意地笑道:“顺手在县衙取了两箱银子回来。” 众头领嘴角一抽,活捉刘庆已经有些夸张了,还从县衙带回来两大箱银子?这小子是怎么做到的? “哈哈……陆少侠立下如此大功,众头领说说,该如何赏赐啊。” 洪武这一说,众人愣了下。 天王的意思他们都听了出来,不想封陆云飞做头领。 王廓站起身,打抱不平道:“天王,陆少侠完成了任务,纳了投名状,根据之前的约定,当在这天王殿坐一把交椅。” “王头领此言差矣,之前杨头领提出考核,但并没有说完成考核,就能做一把交椅。”另一人反驳道。 “咱们天王军义字当头,岂能耍无赖。” “谁耍无赖了,你把话说清楚。” “陆少侠仅凭二十人,纵马数百里活捉刘庆,还带回万两白银,如此少年英雄,世间少有,我支持陆少侠做头领之位。” “陆少侠虽然智勇双全,但要做头领之位,还是太年轻了。” “英雄不问出处,有志不在年高。” 这时范禹站起身,冲洪武一抱拳:“天王,老夫活了一把年纪,自问能力远不如陆少侠,老夫愿将天王殿的这把椅子让与陆少侠。”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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