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季怀安几人被唬住,狗头军师轻咳了两声道:“我们大当家神功盖世,不过也不愿滥杀无辜,如果不想死,就留下财物离去吧。” “女人呢?”黑虎小声地问。 狗头军师给了他一个眼刀,黑虎尴尬地笑了笑。 “能打过吗?”季怀安看了眼红莲跟南烟问。 “试试就知道了……” 南烟人狠话不多,左手拇指一弹,锵的一声,长剑出鞘,她纤瘦的身体随之腾空而起,一剑劈向黑虎。 黑虎吓了一跳,他没想到对方说动手就动手,看着长剑劈来,本能地一挥青龙偃月刀迎了上去。 “咔嚓!” 剑芒将青龙偃月刀劈成两半。 黑虎魁伟的身躯被震得连连后退,最后一屁股跌坐在地上。 怎么回事?所有人都被这一幕惊住了。 季怀安看得一脸懵逼。 红莲也是一脸意外。 南烟凌空一个潇洒地翻身,落在黑虎面前,她微微一愣后捡起地上的断刀看了看,顿时一脸无语。 这把看上去沉重的青龙偃月刀,实际上是木头做的,刀柄上刷了一层铜油,看上去跟黄铜类的金属一模一样。 不仅是刀柄,甚至连刀刃都是木头的。 南烟一用力,断刀被她一掌击成碎木片。 假的?季怀安走过去,捡起刚刚被青龙偃月刀击碎的一块小石头,有些哭笑不得。 石头软绵绵的,还有点q弹,像是泡沫做的,不过这个时代还没有塑料泡沫,也不知道这是什么鬼东西,但从外表看,与石头一般无二。 石头、青龙偃月刀,都是道具。 至于身材魁伟的黑虎,不过是一个力气稍大点的黑胖子而已。 人才啊!季怀安暗自感叹了一声。 刚刚不仅是他,连红莲、南烟也都被骗了。 “装神弄鬼……” 南烟气恼地哼了声,长剑一挥,剑尖抵住黑虎的眉心。 黑虎吓得脸色惨白,额头冷汗淋漓,哪里还有刚刚的高手风范。 “住手!” 刀光一闪,旁边的狗头军师一刀挑开南烟的长剑,护在黑虎身前。 咦!这个狗头军师倒是有些功夫。 南烟微微有些惊讶,挽了个剑花一剑刺出,狗头军师一挥刀,与南烟战在一起。 “铛铛铛……” 几招过后,南烟一剑将狗头军师手中的大刀击飞,长剑抵住了老头儿的咽喉。 对方虽然会些功夫,但算不上高手,不过几招便落败了。 “女侠饶命,杨班主是好人讷……” 旁边的一个妇人冲过来,扑通一声朝她跪了下去。 南烟早已发现这些人有些奇怪,本就没想着要杀人,但也没收剑,而是请示地看向小侯爷。 季怀安走上前问:“你们是什么人?为何在此打劫?” “公子,我们不是劫匪,我们也是被逼无奈啊……” 妇人哭丧着脸,说出了缘由。 原来他们是一个戏班子,属于行走江湖的卖艺人。因为各个城池都在抓捕流民,他们无法进城谋生,于是只能躲在这山中落草为寇。 狗头军师便是戏班的班主,名叫杨嵘峥,人称杨班主。 黑虎真名叫李奎,只会几招粗浅的拳脚功夫,不过因为力气大,对付一般人不成问题,但遇到南烟这样的高手,一交手就露馅了。 杨班主有些功夫,但也算不上高手。 因为他们实力有限,加上还有不少老弱妇孺,真要拦路打劫,根本没那个实力,于是便想了这个办法唬人。 以前他们走街串巷,除了唱戏外,还会表演一些拿手绝技,像胸口碎大石、金枪刺咽喉等…… 因为经验丰富,加上道具、表演都很专业,这段时间不少人都被他们唬住,吓得交了过路银子。 当然,也遇到过几次江湖高手,不过杨班主行走江湖多年,倒也有几分眼力,那几次主动放弃了拦截。 这次南烟与随行的护卫们太过年轻,让杨班主看走了眼。 其实因为商队人数太多,他们也犹豫了好久,但商队一看就很富有,如果成功了,能大赚一笔,所以他们最后决定冒险一试。 毕竟戏班子有几十口人要养活。 “杨班主收留的都是没有名籍的孤寡,我们也是没办法才出此下策,我们也从未伤人性命,还请公子、女侠网开一面……”妇人求情道。 季怀安示意,南烟刷地收剑归鞘。 杨峥嵘没料到两人如此好说话,愣了半晌,抱拳道:“多谢公子、女侠开恩。” 李奎也从站了起来,缩在杨班主身后,一脸畏惧地看着南烟,刚刚南烟那一剑威力惊人,吓得他不轻。 “杨班主,你们的道具做得挺逼真啊!”季怀安打趣道。 杨峥嵘尴尬一笑:“咳,混口饭吃而已。” 季怀安示意,红莲拿出几张银票递了过去。 “这……” 杨峥嵘不明所以,不敢收。 “拿着吧!就当是我们的买路钱。” 季怀安从红莲手中拿过银票,塞到杨峥嵘的手中。 杨峥嵘低头看着手中的银票,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好人他也遇见过,但最多给几两碎银子,面前这个公子塞给他的银票整整有五十两之多,这么大方的阔少爷,他还是第一次见。 季怀安给钱只是出于本能,每个时代生活在最底层的人都很困难,既然来这个世界走一遭,遇见了就帮一下,就当积德了。 “多谢公子,敢问公子贵姓?”杨班主抬头看着他问。 “姓名就免问了,杨班主拿了买路钱,可以让我们过去了吗?”季怀安笑道。 杨峥嵘老脸一红,急忙带着众人让开道路。 “大恩不言谢,江湖路远,山高水长,公子,女侠,请——” “杨班主,打劫不是长久之计,还是想想另谋出路吧。” 季怀安说完带着商队离去。 杨峥嵘目送着商队消失在官道的尽头,心情有些复杂。 “这么多银子,够生活一段时间了。”李奎咧嘴笑道。 “班主,那位公子说得对,这样下去不是长久之计,迟早会出事的,还是另谋出路吧。”旁边的妇人愁眉不展道。 杨嵘峥也明白,这次是运气好,遇见了心地善良的贵族少爷,否则他们全都要丧命在此。但除了卖艺外,这些人根本没有其他的生存能力。 “班主,听说鹿门山聚集了一支义军,正在四处招募人员,义军首领洪天王义薄云天,我们去投靠他吧。”李奎说道。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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