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一直在各方面攀比,如果史太守的爱女宾娘嫁给别人为妾,而自己的女儿连城则是找个好人家为正妻,那自己家岂不是压了史太守家一头嘛? “你!” “女儿倒是觉得宾娘说的有道理,妻妾成群又如何,有能力的人自然能够获得更多人的青睐。 史太守刚想发怒,没想到连城却突然开口赞同起了宾娘。 “哈哈哈,史孝廉啊史孝廉,你家连城看来也对这位公子有好感呢,不知道你怎么看?” 这回轮到史太守得意了,史孝廉这是被自家女儿打脸了呀。 “连城,你……” 史孝廉也没想到连城竟然在这时候拆他的台。 “女儿说的是实话,宁为英雄妾不为庸人妻的道理,父亲难道不懂嘛?” “好个英雄,既然如此,只要这位公子能拿出黄金万两作为聘礼,那我就同意你们的婚事。” 史孝廉被噎,当即有些恼羞成怒地说道。 “哈哈哈,史孝廉,你是嫁女儿还是卖女儿,我家宾娘可没你家连城那么金贵,竟然要万两黄金为聘,我看你是想钱想疯了!” 史太守闻言哈哈大笑,史孝廉今天算是出大丑了。 “确实,我出嫁的话,我爹不仅不要聘礼,还愿意陪嫁黄金百两!” “就是,我就不要聘礼,我……我不要聘礼还给陪嫁?” 史孝廉被连城整破防了,史太守也没得意多久就被宾娘整无语了。 林凡也没想到,只是下来陪方琳和阿宝逛个街而已,竟然莫名其妙来了两场姻缘。 “怎么样,这位公子,小女看上你了,只要你能拿出黄金万两,我就将小女嫁给你!” 史孝廉也不去嘲笑史太守了,而是转头问起了林凡。 “你确定要黄金万两?” 林凡闻言脸色有些古怪,他有三十六天罡神通之一的指石成金,钱对他来说不值一提。 而且他给的聘礼都是三转金丹,这史孝廉竟然要黄金,倒真是有意思。 “连城,不是爹不成全你,看来这位公子不是拿不出黄金万两,就是认为你不值万两黄金,你还是老老实实等着爹给你找个门当户对的公子吧!” 史孝廉以为林凡不会拿出黄金万两,于是得意洋洋地对连城说道。 连城没有说话,只是默默看着林凡,她知道林凡不缺钱,只看他愿不愿意了。 她想知道自己到底值不值得林凡付出些许代价,所以对父亲的话置若罔闻。 “这里是黄金万两,今天连城我就带走了!” 林凡一挥手,一大堆黄金出现在众人面前,那一摞摞,明晃晃的黄金差点晃花众人的眼。 正常来说黄金万两是一千斤,但是古代计量单位是一斤十六两,所以其实也就六百二十五斤而已。 “你你你!” 史孝廉既震惊林凡真的拿出黄金万两,更震惊他无中生有的手段。 “公子既然拿出黄金万两来娶连城,那宾娘也不能差了,宾娘陪嫁黄金万两,不知公子对宾娘可有意?” 连城见状喜笑颜开,宾娘则是加大了筹码。 “宾娘啊,你是想要了为父的老命嘛?为父哪来的黄金万两?” 史太守闻言不由苦笑,连城叛逆归叛逆,好歹还给史孝廉赚回万两黄金的聘礼。 自家女儿可好,不要聘礼不说,竟然还让自己陪嫁黄金万两,这是让自己当冤大头啊。 赔了女儿还要赔黄金万两,这不纯纯大冤种嘛? “那不知道史太守有何要求啊,也是要黄金万两嘛?” 林凡想着既然收下了连城,宾娘又这么主动,索性一并收了算了。 “那倒是不用,老夫没有那么势利,只要你能对宾娘好,哪怕是不给聘礼也无妨。” 史太守闻言有些心动,但还是按捺住了躁动的心。 他虽然拿不出黄金万两作为陪嫁,但家里也算富贵,并不缺钱。 “既然史太守如此通情达理,我倒也不好意思不给聘礼,这颗乃是三转金丹,服下后可百病不生,更可增寿百年,就作为迎娶宾娘的聘礼。” 林凡取出一颗三转金丹递了过去,史太守惊喜交加地收下了。 “那个,贤婿啊……” “有缘再见!” 史孝廉见状赔着笑脸想要说些什么,林凡却带着几女消失在了两家人的面前。 “消,消失了!” “神仙?” “史家女儿嫁给神仙了!” 史孝廉一家和史太守一家以及围观百姓全都傻眼了,随后更是大呼起了神仙。 两女撞仙缘被仙人看中的事情很快就在晋宁县传播开来。 百姓皆笑史孝廉是财迷心窍,错失机缘。 毕竟他家本来就是富商,根本不缺钱财,黄金万两也不过是锦上添花。 而史太守就不同了,大方嫁女,不要聘礼,却得到仙人赏赐的丹药,实在是福源深厚。 “宾娘,你刚才来的时候可是说没有哪个男人值得你跟连城同时爱上的,为何却愿意陪嫁黄金万两,也要跟着林凡?” 与此同时,九龙辇上,阿宝正一脸揶揄地调侃着宾娘。 “是宾娘错了,妹妹莫要再取笑宾娘了!” 宾娘闻言俏脸通红,打脸来得如此之快,也是她没想到的。 只不过她早已经想好了,若是今天招亲结束时还未见到林凡出现,那就说明她跟林凡是有缘无分,凡事不必再强求。 但若是招亲结束前能够见到林凡,那就不顾一切跟他走。 所以见到林凡时,她毫不犹豫地选择了主动出击,大方示爱,甚至不惜倒贴嫁妆也要随林凡离开,姻缘天定,她不能错过。 “宾娘的大情大性一直都是连城羡慕的,今天受到她的影响,连城也算是勇敢了一回。” 这时连城出来替宾娘说话了,她向来温柔体贴,不忍看到宾娘被嘲笑。 “你们也别误会,我就是随口一说,跟宾娘开开玩笑,并没有真的取笑宾娘的意思,一个女子敢于当众示爱,也算是很难得的了,这点倒是让阿宝很钦佩呢!” 阿宝也立马解释了一下,毕竟以后她们都是一家人了,若是因为自己一句戏言让宾娘心里有根刺,影响彼此关系,那就不好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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