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综武写日记,女侠请饶命_第228章 插队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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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晚上本来应该轮到靳冰云的,可是风四娘感动的要以身相许,加上她今天又是寿星,于是靳冰云便让给了她。
  风四娘跟着林凡回到房内,林凡有些玩味的看着她。
  “干嘛啊,这样看着人家?”
  风四娘有些不解,林凡为什么这样看着她,她还以为自己身上有哪里不对呢。
  “我记得刚进客栈的时候,你可是很慌乱的啊,怎么现在这般大胆?”
  林凡饶有兴趣的问了起来。
  “人家太感动了嘛,恨不能立马以身相许呢!”
  “你考虑好了?”
  “没什么好考虑的,我风四娘敢爱敢恨,既然做出决定,那就绝不后悔!”
  林凡闻言不再多问,既然风四娘这样说,那林凡再问的话就有些不解风情了。
  于是林凡把她抱到床上,放下床帏欺身而上。
  接着,一场华丽的乐章就在这月光如水的夜晚开始演奏起来,声音宛转悠扬,实在是动人心弦,让人听了心里跟猫挠了似的。
  当一曲终了,风四娘愕然的发现自己的内力正在飞速提升,很快便由宗师初期进阶到宗师巅峰。
  但风四娘还来不及惊喜,又是一场乐章开始了,一场接过一场,完全没有喘息的机会。
  一直到风四娘累的昏睡过去,这次演奏才结束。
  林凡打开窗户,让晚风带走屋子里这靡靡的气味。
  看着已经过了子时,林凡开始写起了日记。
  【子时已过,又到了写日记的时候,今天倒是没有经历什么大事,但是却收获了两位美人,也不知道这样算不算大事?】
  “又有女人了,早晚有一天,这江湖上的美人都要被你一网打尽,到时候你就等着成为武林公敌,被人口诛笔伐吧!”
  女侠们看着这里暗暗吐槽,她们虽然没有细数,但也知道林凡的女人早已经超过了双掌之数,也不知道有没有双十之数。
  【因为我的女人们都要转修素女经,所以今天的我又是一个人上路,在到达金陵城的时候,正巧碰上尚秀芳在金陵演出,此乃天助我也。
  早就听说说石青璇的箫和尚秀芳的歌都是当世当时一绝,青璇已经收入房中,秀芳自然是不能独善其身。
  我把秀芳收入房中,那青璇吹箫秀芳演唱,岂不是相得益彰,双倍快乐?】
  “你这偷心小贼,还真是一个都不打算放过啊,动不动就想加倍快乐,齐人之福!”
  之前看到林凡也提起过这加倍快乐,但一直不得其解,时至今日现在女侠们终于理解了其中深意。
  【秀芳的演出在金陵城举行还是第一次,当然,这也是最后一次,因为从此以后秀芳就会夫唱妇随,相夫教子,秀芳演唱就跟青璇吹箫一样,成为江湖绝响。
  不过过程如此顺利是我没想到的,在我听完秀芳演唱,情不自禁向她发出同游天下的请求,本以为秀芳会考虑甚至会拒绝,没想到她毫不犹豫的宣布从此不再演唱,并跟随我离开。
  一时不知多少豪杰心碎,我观在场宾客连杀了我的心都有了,可惜不过是一群土鸡瓦狗罢了,连一个江湖上有名有姓的高手都没有,又怎能阻我?
  只不过是用威压震慑了一下而已,就无人再敢聒噪,不过毕竟他们都是宾客,秀芳也不喜欢打打杀杀,我也就没跟他们动手,大发慈悲放了他们一马。
  如此绝色美人又岂是凡夫俗子可以拥有的,这帮人也不撒泡尿照照镜子,不自量力!】
  “按照你的想法,这天下美人看来都该是你的,毕竟除了你也没有别人能配的上她们了?就是不知道你什么时候来大秦,要知道七国美人可是数不胜数呢!”
  【带走了秀芳,我竟然在荒郊野岭发现了一座客栈,本还在疑惑究竟是谁做这赔本的买卖,竟然在这么荒凉的地方开客栈。
  没想到倒是在这遇到了另一个绝色佳人风四娘,风情万种说的就是她吧?
  四娘穿衣大胆,举止轻佻,但又完美掌握好了尺度,让人觉得她媚而不俗,妖而不艳,难怪会有风妖精的名头。
  在这荒山野岭客栈浴池里洗澡,也就风妖精能赶出这事了,我知道如此大胆的江湖女侠,也就婠婠能与她相提并论吧?
  也许婠婠都不如她,不过还未曾见过婠婠,我还不能得出结论,婠婠是魔女,风四娘却是妖精,两者不知道谁更甚一筹!】
  “我才不会输给风四娘那个妖精呢,等我学会天魔策,就给你跳一次天魔舞,让你知道不仅石青璇的箫,尚秀芳的歌,还有我婠婠的舞!”
  身披红色缎带,赤着双足的婠婠看到这里不由媚笑了起来。
  【不过风四娘想让我陪她去偷沈璧君的嫁妆,这点倒是我没有想到,她还挺有执念的呢?想体验一次大小姐风风光光的出嫁?却不知道风光归风光,但沈璧君并不快乐吧?
  被沈飞云禁锢在沈家庄十八年,沈璧君这只金丝雀早已经不能忍受,更何况沈飞云还没经过她的同意就将她许配给了连城璧呢?
  按照本来的发展风四娘和萧十一郎去沈家庄偷沈璧君的嫁妆之一割鹿刀,结果刀没有偷到,却误打误撞把沈璧君带了出来。
  沈璧君这只金丝雀一朝脱困,便欢天喜地想去寻找外面广阔的天空,可惜三番两次被人算计觊觎,这也给了萧十一郎机会,让他多次英雄救美,俘虏了这个武林第一美人的心,哪怕六君子之首的连城璧也不能动摇她的决心。
  早期没有黑化的连城璧确实是个翩翩公子,不论家世武功,文采性格都是一等一的,按照道理的话,连城璧应该比萧十一郎更值得让人托付终身,可惜爱情是不讲道理的。
  女人的心一旦有了一个人,那就很难再容得下另一个人了,更何况被束缚了十八年的沈璧君向往的是无拘无束,自由自在的生活,连城璧这样的世家公子不是沈璧君考虑的对象,反而江湖浪子的萧十一郎更加吸引她。
  不过既然我来了,那沈璧君交给我就好,连城璧也好,萧十一郎也罢,也就没有他们什么事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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