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综武写日记,女侠请饶命_第72章 俏黄蓉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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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凡只能将鱼肠剑收了起来,以后有机会再送人,它只适合刺客或者女人,与自己并不般配,跟着自己只会明珠暗投。
  自己的目标还是得打在别人的身上,不论是纯阳无极剑,碧血照丹青,流云飞月,天奕玄铁剑,七星磐龙剑,自己都不挑。
  当然如果得到凌霜剑那就更好了,可以完美搭配自己的一剑隔世。
  不过想这么多也没用,看有缘分遇到哪柄剑,就取哪柄剑吧。
  随后林凡盘膝而坐,修炼起了龙神功,他想早日达到化龙的境界。
  等到了亥时,一道身影偷偷溜进了林凡的房间。
  林凡缓缓睁开眼睛,他本以为来的是阿朱或者阿碧,可来人却身着鹅黄色的衣衫,赫然是俏黄蓉。
  “蓉儿,是你?你来干嘛?”
  “凡哥哥明知故问,前夜阿朱阿碧来干嘛,蓉儿自然来干嘛!”
  “可是蓉儿你还未及二九年华,我觉得还是再等几年再说!”
  “别拿应付绿荷那一套来应付我,那小丫头好骗我可不好骗,十五岁即是及笄,可以完婚,你既已见过我爹,我爹也认可了你,那我就是你的人了,我再不抓点紧,依着你的风流性子,我也不知道排到哪里去了!”
  林凡还待再说,俏脸微红的黄蓉已经轻解罗裳,袅袅婷婷走到林凡身边。
  “凡哥哥,你可别让我瞧不起你!”黄蓉见林凡仍有顾虑,不禁出口相讥。
  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宿夕不梳头,丝发披两肩。婉转郎膝上,何处不可怜?
  等到明月高悬,霜寒露重,黄蓉已经沉沉睡去,林凡给她轻轻盖上被子,然后盘膝而坐,抬首望月,陷入了沉思。
  过了子时,林凡才从沉思中清醒过来,开始写起了日记。
  【今夜的心思有些复杂,直到现在才真正意识到过去已经回不去了,当下又是一段崭新的生活,前尘往事皆如过眼云烟,不过是水中月镜中花罢了!】
  “林凡因何生出这般感慨,发生什么事了嘛?”
  拥有日记本的诸多女侠看到这里都有些好奇。
  【自从无锡出发,期间也不知道遇到过多少波山匪,这江湖对一般人来说还真是危险。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打家劫舍被称为劫富济贫,打劫的山匪被称为绿林好汉,我怎么觉得没遇到一个有侠义精神的山匪呢,也不知道是侠义之人太少,还是我见识太少!】
  “最初的山匪皆是被逼无奈,落草为寇,所以才会劫富济贫,身怀仁义之心,至于现在的那些山匪不提也罢,都是些心狠手辣,草菅人命的货色。”
  众女默默在心里为林凡解释起来。
  【尤其是今天遇到的山匪张麻子,他的师父是心鉴,心鉴则是大明少林方丈心湖的师弟,结果呢?师父心鉴被林仙儿勾引,成为她的裙下之臣,徒弟张麻子被龙啸云收服,打家劫舍为他敛财,少林的败类真多!】
  “林仙儿,是那个号称大明武林第一美人的林仙儿?如此不堪,连和尚都勾引?还有那个龙啸云是兴云庄的主人嘛?他倒是喜欢结交朋友,在江湖上素有仁义之称,竟然会命令手下扮做山匪打家劫舍,显然是假仁假义之人。”
  众女惊呼,这林仙儿和龙啸云的名声都不小,没想到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林仙儿美则美矣,但却是个人尽可夫的荡妇,与她有染的男人高达百人,下至马夫小二这种卑贱之人,上至丘独伊哭,郭嵩阳,吕凤先,百晓生,荆无命,游龙生,上官金虹这种江湖高手,只要是她兴致来了,她可以与任何人欢好,自认为美貌与身体是女人最强的武器,妄图用身体拉拢江湖群雄,达到掌控武林的目的!】
  “还有这种女人?怜星,我们走,去杀了这贱人,简直丢尽了我们女人的脸,尤其是竟然还有人鼓吹她是大明武林第一美女,简直荒谬!”
  邀月勃然大怒,她也是大明武林之人,她才是最美的女人。
  也不知道是谁鼓吹的,什么大明武林第一美人是林仙儿。
  以前她是懒得计较,可没想到这个名头竟然被这样一个女人所得,这她可忍不了,而且她绝不允许一个女人如此放荡下贱!
  【龙啸云更是一个彻头彻尾的伪君子,他将李寻欢骗的团团转,当年设计救下李寻欢,成为他的救命恩人,看上林诗音后假装茶饭不思日渐消瘦,逼迫李寻欢将青梅竹马的表妹拱手相让,将李家几代基业李园作为嫁妆全部送出,龙啸云还将其改名兴云庄,李寻欢自己黯然神伤,远遁关外。即使这样龙啸云也不满足,在李寻欢回来以后联手林仙儿,想借助梅花盗的事情害死李寻欢。毕竟他的女人,李寻欢送的,他的兴云庄,李寻欢送的,就连他在江湖上的名头,也是李寻欢的结拜大哥带来的,所以李寻欢不死,他心不安!】
  【世人常说,君子可欺之以方,在我看来,李寻欢已经不算是君子了,他简直是迂腐,毕竟他连自己的女人和祖产都能送,换成是我,有人敢打我女人的主意,我当场就捅他两刀!】
  【当然林诗音自己的问题也很大,虽然她深爱着李寻欢,可她向来逆来顺受,无心抗争,所以才遵循了李寻欢的意思,嫁给了龙啸云。这一点比起孙小红差远了,孙小红就是典型的敢爱敢恨,思想意识超前数百年,今天遇见了她,果然很美也很直爽,但她对我很有好感是我没想到的,她本来应该喜欢李寻欢的啊,也许是因为他爷爷是天机老人,我是天机公子,所以她觉得亲切?不过这样的感觉其实不错,毕竟被一位奇女子钦慕可是很让人心情愉快的一件事!】
  “我为什么要喜欢李寻欢,他连自己的女人都能往外送,我可不喜欢这种人,我有林大哥的日记副本,这是上天安排的,我得好好把握,而且看起来林大哥对我印象不错,继续努力,孙小红,你一定可以的!”孙小红喃喃自语道。
  【阿紫觉得林仙儿给女人丢脸了,准备杀了她,这代表我与她的那些姘头必有一战,不过唯一能让我有兴趣的对手就是上官金虹了,一对龙凤环妙渗造化,无环无我。无迹可寻,无坚不摧,打起来肯定能让我尽兴!】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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