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林天走进风情酒吧,扑面而来的便是震耳欲聋的重金属音乐,无数年轻的男女在舞池中央蹦迪,一眼看去全是白花花的长腿。 林天皱着眉头,躲过几个跟他搭讪的女人,而后找了个清静的地方给伊乐璇打电话,结果彩铃响了半天,那头还是没有接。 “什么情况?怎么不接电话?”林 天一边拨着手机一边寻找卫生间,伊乐璇不是躲在卫生间里去了吗,也不知道人现在还在不在,如今也只能这样碰碰运气了。 “这臭女人躲什么躲?我能够看上她是给她脸了!” 这时,林天听到一个声音,回头一看,只见一个满脸横肉的青年男子正暴躁的怒吼着,面站着一个小弟,正点头哈腰的听他讲话。 “老大说的对,可是那女人现在躲在卫生间里不出来怎么办?!” “去他妈的!把门给我砸了,我还不信了,这女人能一辈子躲在里面不出来。” “这不好吧老大,这毕竟是女厕,我一个男的过去……” “妈的,我说的话都不管用了是吧?!”青年男子说着,一脚踹了上去。 “老大,我这就去。”小弟立即砸门。 林天听到这,立刻确认了,当即大步流星的走去,一把拽住小弟的胳膊,“兄弟,你这么做不合适吧!” 小弟吓了一跳,“哪里冒出来的傻小子?!” 青年男子正满脸不爽,又见林天出来搅台,神情越发阴沉,“小子,你谁啊?敢打搅我的好事!” “我专门来阻止你们这种恶霸的!” 林天说着,轻轻一使劲,就把疯狂砸门的小弟甩了出去。 “人家姑娘不乐意都躲到卫生间去了,你这个肥猪还跟到这里来,怎么着,肉吃多了把脑子也堵住了,不知道什么叫做拒绝?” 被林天这么羞辱,那满脸横肉的青年男子气炸了肺,“臭小子,你知道我是谁吗?我告本少冯刚鹏,我爸是刚刚调来的楚州市魁!”biqubao.com 林天挑了挑眉,有些意外,他早就听说原来的楚州市魁,人称王老板的王瑞金,被调走升职了,就没再联系过。 而新任的楚州市魁则是从别的地方调来的,勤勉爱民,口碑很好! 现在看来,这传闻也不一定全部都是准确的,看这位太子爷的架势,简直就跟个鱼肉乡里的恶霸一样。 刚来楚州不久就在酒吧里强迫女孩子,不定后头还会做出什么事情来。 于是林天淡淡询问,“你真是新来楚州市魁的儿子?” “怕了?!”冯刚鹏还以为林天怂了,顿时张狂的大笑起来。 从小到大他都是这么过来的,只要他犯了事,只要摆出自己那牛逼哄哄的老爸的名字,那群人就会吓得腿软。 “小子,我念你不知情,就懒得追究你,只要你给我下个跪,大喊三声我才是肥猪,我心情一好就原谅你!” 冯刚鹏话音未落,林天一个箭步冲到他面前,抬手就是一个大嘴巴子。 啪! 伴随一道清脆的的巴掌声响起,冯刚鹏只觉脸上一痛,惨叫着翻滚倒地。 旁边的小弟顿时吓傻了,目瞪口呆的看着冯刚鹏,很是怀疑自己是不是看错了。 “你竟然敢打我?!” 这时,冯刚鹏怒吼一声,只感觉脸上火辣辣的,不仅仅生理上的疼痛,而且还有一种被轻视的屈辱感。 “我打的就是你!” 见到冯刚鹏这么横,林天只会比他更横。 冯刚鹏气的浑身发抖,“妈的,你信不信我现在就告诉我爸,你完蛋了,我要让你在楚州里混不下去!” 林天鄙夷冷笑,“都什么年代了,还跟我玩拼爸这一套呢,你要是不服的话就打回来。” “你以为我不敢是吧!”冯刚鹏愤怒极了,说着就扑了上来,那肥胖的身躯就跟个肉球一样。 这肥猪一般的身材体重起码有三百来斤,而林天站在他旁边就跟个竹竿一样。 眼看着冯刚鹏就要扑到身上,林天轻巧的一个侧身就闪了过去,同时一脚踢在对方的屁股上。 嘭! 伴随着一道沉闷的肉体碰撞声和惨叫声响起,冯刚鹏直接摔了个狗吃屎。 林天见状,一脸戏谑,“兄弟,你这是开坦克呢。” 冯刚鹏眼睛都红了,呼哧呼哧的喘着粗气,整个人差点发疯,他何时受到过这种羞辱。 “张虎,你他妈是瞎的吗?还不快点把我给扶起来,保镖呢,我的保镖呢!让他们都给我进来!” 冯刚鹏像是被掐住脖子的公鸡一般,声音尖锐的大叫起来。 名叫张虎的小弟这才回过神来,想把冯刚鹏给拉起来,可冯刚鹏三百来斤的体重哪是他能拉得动的,不但没有把人给拉起来,还差点把自己摔在地上。 “冯少,你别急,我现在就把他们给叫进来。” “小子,有本事你别走!”冯刚鹏捂住屁股,用手指着林天,“待会儿就让你知道谁才是孙子,谁才是爷!” 林天不屑嗤笑,“打不过就找帮手,就这?” 冯刚鹏脸上涨红,脸上的肥肉狠狠抽搐了几下。 林天见状,不屑摇头,“行,哥哥今天就不走了,好好的跟你们耍一耍。” 今天就给这公子哥好好的上一课,让他清楚楚州到底是谁的地盘。 就在这时,一个穿着灰色西装的中年男子挤开围观人群走了过来。 林天扫了一眼,原来是风情酒吧的老板王春风来了。 这老板是认识林天的,毕竟现如今楚州有头有脸的人物哪个不认识林天这个地下势力龙头。 冯刚鹏一见到王春风出现立刻打起了精神,“王老板,我可是你们酒吧的顶级会员,这个混账竟然在这里打我,你现在就把他给我赶出去!” 这风情酒吧是一个高级酒吧,顶级会员得充值一百万才能够得到。 每个顶级会员在酒吧里享受的特权都是无与伦比,所以冯刚鹏才这么理所当然的命令王春风。 毕竟顶级会员是风情酒吧的摇钱树,王春风只要眼睛不瞎,就不会偏袒一个穷鬼。 而冯刚鹏认为林天就是一个穷鬼,否则的话谁他妈来酒吧穿一身运动服。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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