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军识趣的把手机递给了林天。 “火凤什么时候到?” “卧槽,老大?!”手机扬声器里传出贪狼有些难以置信的声音,“老大,你……” “别废话,火凤大概什么时间到?” “大概半个小时!” “我知道了,先不要告诉她我和破军在一起。” “明白!” 林天没再废话,掐断通话,将手机扔给破军,“我出去一趟。” “老大,你不在这里和我一起等大小姐来吗?” “她喜欢花,我去买束花给她接风洗尘。” 破军脸皮子微微抽搐了下,“老大,你就买一束花给大小姐接风?你……你是不是没钱了?还是嫂子管的严,我可以借给你啊!” 林天嘴角一抽,“废什么话呢,在家等着。” 十几分钟后。 林天买了一束玫瑰花,回到破军的住所。 两人正聊着天时,一阵脚步声由远而近响起。 林天没有起身,继续看着破军。 而破军则起身向门口看去。 下一秒,一道高大的身影从外面走了进来。 “是贪狼吧。”林天头都没回的淡淡开口,“接到火凤了吗?” “接到了,她……” 就在这时,林天猛然伸出手,同时脑袋向一旁偏去,两指夹住了一把本该刺向他脑袋的匕首。m.biqubao.com “还是这套,你一直没变啊。” 林天说着,轻松折断匕首,顺手拿起一旁的玫瑰花,起身转头看着眼前穿着一身大红旗袍的妙龄女子。 此女正是火凤,拥有一张倾城倾国的容颜。 论姿色,和李诗语、刘玉婷不相上下。 但火凤的气质却有别于李诗语的高冷,刘玉婷的奔放。 火凤是火一样的气质,任何男人看上一眼都会欲火焚身。 用一句话来形容火凤的美,那就是带刺的玫瑰,美得,让人忍不住想要靠近,但却有着致命的毒刺。 但是没有几个男人能抵挡得住,浑身上下散发着无穷魅力的火凤。 尤其是在火凤施展媚功的时候。 但林天可以做到不为所动。 和火凤共事的同事们同样也大都可以做到不为所动。 因为他们都知道火凤只会向一个男人展示她的真实美。 这个男人就是林天! 除了林天,火凤在任何男人面前展示的美,背后都藏着致命的危机。 因此,像贪狼、破军这些人,平时根本不会多看火凤。 哪怕和火凤说话时都是低着头,要么看向别处,因为他们怕一不小心便着了火凤媚功的道,忍不住对火凤产生什么不好的想法。 “哥哥,你就是这么对我的,我从国外回来,你就只买一束玫瑰花给我接风洗尘?” 火凤这时娇媚的冲林天笑了笑,“而且连个拥抱都不给我,是不是和我生分了?是不是不打算认我这个妹妹了?” 林天颇为无奈的摇了摇头,“我什么时候说过不认你这个妹妹了?” “只买一束玫瑰花送你,礼虽轻,但情意重。” “不给你拥抱,是因为你现在长大了,太大了,我不好抱你。” 火凤顿时高兴的娇笑起来,“你以前总说我小,现在终于知道我长大了。” 说完,故意挺了挺鼓囊囊的胸脯。 但林天看都没看,“这一次回国想做什么?” “什么都不想做,就想每天看着你。” “看着我能当饭吃?” “当然。” 林天摇头一笑,“晓凤凰,我现在只想过平凡的生活,也就是你们眼里那种枯燥乏味的普通人生活……” “哥哥,你没有开玩笑吧?”火凤连连摇头,“堂堂的华夏龙神,居然要过凡夫俗子的普通生活?!” “哥哥,你这个笑话一点都不好笑!” “谁跟你说我在开玩笑了?”林天收起笑容,一脸严肃的看着火凤,“小凤凰,我真的厌倦了以前我们过的那种生活了。” “我现在只想平平淡淡的在楚州这个小城市生活下去,至于以前和你们的那些过去,那都是过去了。” “以后你们想做什么,我不会反对,但我不会再领着你们去做那些事情了。” 华夏龙神只是林天众多身份中的一个,但却是他人生中最浓妆彩墨的一笔。 因为林天用“华夏龙神”这个身份,认识了贪狼、破军等一系列兄弟朋友。 并且也是他用华夏龙神这个身份做事时,认识的火凤。 但林天现在想与华夏龙神告别,不想再过以前那种刀光剑影、腥风血雨的生活了。 他只想守在李诗语身旁,陪着她看日出日落到天荒地老。 当然,这些话林天不可能对火凤说的。 如果说了,火凤绝对会立马去找李诗语。 至于火凤会对李诗语做什么,林天用脚趾头都能够想到。 “哥哥,你没有和我开玩笑吧?”火凤这时缓缓站起身来,“我的一手杀人技,我的一切都是你教我的。” “我每天都在努力的想变成和你一样的人,因为只有这样,我才能够拉近我们之间的距离。” “而我现在即将快成为你这样的人了,你竟然给我说要和过去说再见?” “哥哥,你这个玩笑真的不好笑!” “我没有开玩笑。”林天平静的看着火凤,“小凤凰,我有可能让你失望了,但我真的厌倦了以前那种刀光剑影的生活了。” 火凤美眸瞬间闪烁出冷冽的寒光,“哥哥,你真不愿意再和我们一起闯荡江湖了吗?” “我年龄大了。”林天仿佛没有看见火凤眼中闪烁的不善,淡淡一笑,“不如你们这些小年轻了,我现在只想过平静安稳的生活。” 火凤眼中寒光大盛,“你……” “够了!”林天突然提高嗓音,“火凤,你有你的生活,我也有我的生活。” “你想怎样那是你的事,而我想怎样是我的事,谁也管不到我,明白了吗?!” “你来华夏,我欢迎你,你能来找我,我更是非常高兴,但你切记不能耍小孩子脾气,遇到什么事情都不能冲动。” “如果你能做到,那就留在楚州,反之,玩几天就回去吧!” 火凤突然抿嘴一笑,脸上的寒冰全部消失,只有无尽的娇媚笑容。 “哥哥,你想蜗居在这个小城市过平静安稳的生活,该不会是有女人了吧?” 霎时,破军、狼全都变得紧张起来。 火凤对林天的心意。 恐怕除了林天不知道,全世界的人都知道。 如果火凤知道林天有女人了,那李诗语的下场可想而知! 就算林天能够镇压住火凤,但林天不可能二十四小时守在李诗语身旁。 要是火凤真的一时想不开,热血上头,把李诗语给咔嚓了…… 后果真的不堪设想! 而贪狼和破军正是想到这一点,所以才变得紧张起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6_166475/723346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