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氏集团。 周贝娜敲开了总裁办公室的门。 “总裁,有人给您送了一大堆玫瑰花,铺满了整个办公楼门口。” 李诗语眉头一皱,“送花的人是谁?” “不知道。” “带我去看看。” 看着李诗语窈窕妙曼的背影,周贝娜目光有些复杂,心里莫名感到一阵酸楚。 因为周贝娜觉得搞出如此浪漫手笔的人,肯定是林天,毕竟林天是李诗语的未婚夫。 虽然周贝娜不愿意承认,但她不得不承认,林天这个男人让她心动了。 但转念想到林天是李诗语的未婚夫,而自己这般只是一厢情愿的单相思,根本不可能有什么结果。 可人总是这么奇怪,明明知道不可能,心里却忍不住去想。 周贝娜此时就是这种心情。 “天呐,这么多玫瑰花铺成爱心形状,这也太浪漫了吧!” “我听说这些玫瑰花一共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朵,这已经不仅仅只是单纯的浪漫,而是彰显财力的浪漫!” “你们说这花是不是林天送的?毕竟他可是总裁的未婚夫,之前好几次我都看见他在公司和总裁秀恩爱……” 李氏集团办公楼门口,一群职员围成一圈,看着地上铺成爱心形状的红玫瑰,满脸艳羡的议论纷纷。 “总裁来了!” 就在这时,不知谁喊了一嗓子,现场顿时安静下来。 下一秒,李诗语和周贝娜走出人群。 看着铺在地上的巨型爱心玫瑰花团,李诗语也有些吃惊,但她并不认为这是林天搞出来的。 以她对林天的了解,虽然林天平时喜欢口花花,但并非是什么浪漫的男人,甚至有些时候还有些不解风情。 “林天来了!” 突然有人喊了一嗓子,众人立马循声望去,只见林天大摇大摆的向这边走来。 当看到铺在地上的巨型爱心玫瑰花团,林天有些发懵。 什么情况? 难道有人来李氏集团给某人示爱?! 这手笔也太大了吧。 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朵红玫瑰,这可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林天该不会是想以这种方式向总裁求婚吧?” “谁知道呢,反正我听说他们有婚约在身。” “真没想到林天长得这么帅,而且还这么浪漫……” 人群再次议论纷纷,不知是哪个女职员突然大叫一声,“求婚!” 此话一出,无疑是一石激起千层浪。 众人纷纷跟着附和。 “求婚!求婚!” “快向总裁求婚吧……” 林天没有理会众人的起哄,下意识觉得这件事情透着蹊跷。 李诗语之前被莫名其妙的绑架,到现在还没查出来那个神秘的雇主是谁。 现在又有人跑到李氏集团送这么多玫瑰花,如果是冲着李诗语来的,那这件事情绝对有猫腻! “老婆!” 林天快步来到李诗语面前,“这些花是有人送给你的?” “好像是。”李诗语皱眉看着林天,“不是你送的吧?” 林天点了点头,随后走进铺在地上的巨型花团中,来回翻找践踏,似乎在找什么东西一样。 见状,李诗语心里莫名有些小失落,“你在找什么?难道这些花有问题?” “不好说。”林天眉头深皱的看着地上的玫瑰花,“老婆,这些花是谁送来的?” “不知道。”李诗语摇了摇头,“只是说这些花是送给我的。” 就在这时,一阵轰鸣的汽车引擎声突然由远而近响起,众人下意识转头看去。 只见一辆限量版的千万超跑,风驰电掣的向这边驶来,随后稳稳停在办公楼门口。 随即车门打开,走下来一名身穿笔挺西装、长相英俊的高大美男。 众人面面相觑,因为都不认识这个突如其来的帅哥。 林天却本能地从此人身上感到了一丝敌意,当即眉头一挑,“你是谁?” 唐宏宇慢条斯理的转头看向林天,眼底闪过一抹寒芒,“你将我送给李小姐的玫瑰花践踏成垃圾堆,还有脸问我是谁?” 不等林天有所作答,唐宏宇面带笑容的来到李诗语面前,很是绅士的微微弯腰一躬。 “李小姐,鄙人唐宏宇,刚从国外回来,听闻李小姐是楚州第一美女,特地赶来一睹仙姿,果然名不虚传。” 说完,话锋一转,“这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朵玫瑰,是我送给李小姐的见面礼,只可惜被某些低等人践踏破坏。” “但没关系,因为我打算邀请李小姐共进午餐,顺便给我提一下建议,因为我打算在楚州成立公司!” 这话一出,现场死寂无声。 紧接着爆发出阵阵艳羡的议论声。 “海外归来,财力雄厚,而且一表人才,这简直就是梦中男神啊!” “这个唐先生太优秀了,我要是李总绝对会答应下来……” 李诗语皱了皱眉,她没想到这些花竟然是此人送的。 “抱歉唐先生,我没有时间。” “还有,麻烦您让人把这些花清理干净,不要影响我公司的形象!” 丢下这番话,李诗语毫不犹豫的转身离去。 她对这什么海外归来的唐宏宇,没有任何兴趣。 林天在心里默默给李诗语点了三十二个赞,这才是他的女人! 帅气多金又能如何? 李诗语连唐宏宇多看一眼都没有! “姓唐的,我老婆的话你听见了吧?”林天挑衅似的盯着唐宏宇,“把你这些破花赶紧拿走,我老婆不稀罕!” 林天脸上虽然挂着笑容,但眼底深处却闪烁着寒芒。 竟敢在大庭广众之下,公然示爱李诗语,这是完全没有把他放在眼里啊! 迎上林天充满不善的目光,唐宏宇心中一凛,但表面上却故作淡然的摇头一笑,“据我所知,李小姐貌似还不是你老婆。”m.biqubao.com “而我非常喜欢李小姐,她终究只能是我的女人,不信咱们拭目以待!” 挑衅,赤裸裸的挑衅! 没错! 唐宏宇就是在挑衅林天,认定林天不敢在大庭广众之下对他动手。 林天强忍着出手的冲动,“如果你不想众目睽睽之下被打的连你亲妈都认不出来,就赶紧滚蛋!” 突然冒出来唐宏宇这么一个情敌,林天确实有些意外,但他对李诗语有足够的信心。 林天毫不客气的话,听的唐宏宇怒火狂涌。 他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有人敢这么和他说话! “林天,你该不会是怕了吧?毕竟我可是你强有力的竞争对手!” “是吗?”林天满脸不屑的嗤笑一声,“赶紧带着你这些破花滚蛋,至于让我害怕,你还没有这个资格!” 唐宏宇看着林天目,光闪烁不定,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几秒过后,冷哼一声,“咱们走着瞧!” 等唐宏宇离去,林天刚打算去找李诗语,手机铃声却突然响了起来。 掏出手机一看,林天皱了皱眉,“赵神医,你这个时候给我打电话有什么事吗?” “林先生,医馆来了一个患怪病的病人,你有时间的话过来看一下。”赵文秀说到这里,有些吞吞吐吐。 林天眉头一挑,“赵神医有什么话直讲即可。” “林先生,我建议您还是赶紧过来一趟吧,因为您不来的话,这个病人扬言说要砸了我们的医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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