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云峰说到二人头发长短问题,然后继续说道: “有些人该问了,过了一个星期了,头发长长一点不是应该的吗? 其实我昨天晚上还和弟弟视频聊天过,他跟我请教了一些唱摇滚上的技巧,我明确的记得他昨天晚上的头发还没有到耳垂。 而今天台上这位姐姐张靓,头发已经超过耳垂一厘米左右了,一夜之间,头发应该长不了这么长吧? 所以我才说他不是上一期的那个张亮,但是因为两个人相貌太像了,所以我猜测他们应该有某种关系。” 听到祝云峰的一番解释,所有人都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虽然双胞胎长相可以一样,但是细微的差别总是有的,而且其他方面也应该有一些差别才对,比如声音,性格,习惯等等。 除非是克隆人,否则不可能有完全一样的人。 选手自我介绍完,就该轮到导师抢人环节了。 不过这次两位难道是却放弃了,不打算争抢这位选手了。 祝云峰因为已经把弟弟招到自己队伍里,姐姐应该不太喜欢唱摇滚,要不然姐弟俩上一期,完全可以一同登台的。 双胞胎同台,应该也是很有看点的一个噱头 而罗永泰虽然擅长唱民谣,但是他却唱不了高音,是适合那些抒情的民谣歌曲。 剩下就只有李可晴与夏紫薇了,要是单论唱功,以及高音,以目前的表现来看,夏紫薇在李可晴之上。 而李可晴虽然也展示过高音,要知道,《爱我中华》里的那几句歌词,音可是非常高的。 但是夏紫薇可以是唱过不少带有高音的歌曲,以量胜出。 要是再加上演唱风格的话,可以说夏紫薇完胜。 李可晴或许还有其他方面的实力,但是还没有展现出来,而夏紫薇可是尝试过多种演唱风格的,都取得了不小的成功。 但就算李可晴在“全方位落后”的情况下,也没有敢肯定夏紫薇会取得压倒性的胜利。 无他,就因为李可晴的背后站着一位巨人。 作为一位可以写出《青藏高原》《天路》《爱我中华》还有其他一些如此高音歌曲的作曲人,对于高音这方面应该有很深的理解,肯定会在高音方面给予指点的。 再来重要的一点,万一李可晴喜欢这位姐姐张靓,然后让他哥哥给专门写一首歌曲,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吧? 毕竟宠妹狂魔这个外号可是众所周知的,只要李可晴张嘴,至少99.99%的可能性是绝对没问题的。 虽然夏紫薇使尽了浑身解数,许诺了无数的条件,但最后还是败给了李可晴,张靓小妹妹最后经过一番仔细权衡之下,还是选择了李可晴。 这也让夏紫薇暗自惋惜的同时,送上了祝福,毕竟她也知道,李可晴真正的强大之处是什么,光这一点,就足够了。 看似其他三位导师的名气和资历都在李可晴之上,而且前些日子,关于李可晴是否有资格担任导师的事情,还在网络上引起了广泛的讨论。 但实际上,已经不是够不够资格的问题了,而是在四个导师里面,李可晴才是最“强大”的那一位。 随后上场的11位选手,也都以普通人为主,但也都具备相当高的水准,毕竟都是经过三轮海选出来的选手,声音肯定是非常不错的,各有各的侧重点,有的擅长高音,有点声音有感染力,有的则爆发力十足。 其中排在第十位出场的选手,又给了所有观众和导师惊喜。 当这位20出头的男选手选择演唱的歌曲,居然是一首非常有名的男女对唱歌曲,从他的口中不断地出现两种完全不同的男声与女声,转换的非常自然,要是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一对小情侣在对唱。 而在他自我介绍的时候,大家才知道,他是某个音乐学院的学生,擅长模仿,尤其是模仿各个明星的声音,还在现场模仿了四位导师和主持人张华的声音,引得现场掌声连连,实在是非常的相像。 而且他还自爆了一件糗事,就是经常帮人在上课的时候答到,但是因为有一次老师拿错了,拿着别的班的学生的花名册来点名,才彻底穿帮。 观众们也是善意的哈哈大笑。 第三期就这样结束了,照例大餐走起。 不过从网上网友们的讨论热度来说,这一期的收视率应该还是非常乐观的,话题明显是比前两期都要多。 而在第二天上午,无数人正在等待《华夏好声音》第三期收视率的时候,发生了三件大事。 第一件事情,当然,就是第三期收视率下来了,14.56%,又上涨了一点多。 第二件事情,国家希望工程,联合当地政府,在偏远山区开始修路计划。 这也让网友们想到了第二期那位91岁高龄的白三妮老奶奶的事迹,而且官方同时爆出了李宇天和李可晴前几天前往白三妮家乡山区的事,并且在和地方政府沟通后,索道工程已然开始启动。 同时,希望工程成立专门的工程专项小组,并开启了募捐账户,希望有更多的人帮忙偏远山区建立通往外界的道路。 有一句话不是说的好吗? 要想富,先修路。 其实有些穷困的地方之所以穷,并不是因为本来就穷,每一个地方几乎都有当地的特色,特产,只因为道路问题,所以贫穷。 毕竟你再好的东西,你运不出去贩卖,你也没办法换来钱是不? 你当地有再好的风景,外边的游客进不来,不也是白搭吗? 其实这些偏远贫困地区的本质,就跟以前的青藏高原似的,所以国家才启动了青藏铁路计划。 而这次启动了修路计划。 在李宇天兄妹带头去当地考察后,又带头捐了百亿,也引得随后的一段日子里,专项小组的募捐账户的金额不断的大幅上涨。 有了李宇天的带头,再加上现在国内最大的慈善组织是有国家管控,所以老百姓们再也不怕自己的善心善款被别人利用了。 第三件事情,却直接引起了娱乐圈的大地震。 十二级大地震。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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