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友良眼中闪过一丝震撼,“你说的是真的?” 一直看着他们两人说话,没有出过声的金瑾萱,脸上也露出了震惊的表情。 虽然作为最大的珠宝商之一,每年经过他们手上的黄金,远远不止这个数字,但这跟个人拥有以吨为单位的黄金,完全不是一个概念。 金友良当机立断,“这一吨黄金,我们金家要了,每克给你500港城币的价格。” 现在主位面的世界局势也不平静,金价正处于上涨阶段,从甄国科第一次对他出售黄金,到现在短短的两个月时间,价格又再次上涨了3%,并且上涨的速度还在不断加快。 金家买下这些黄金,不仅可以获得不错的收益,更可以成为家族经济上面最大的底蕴,绝对是稳赚不赔的事情。 甄国科点了点头,“如果金董愿意买下的话,我就没有问题了。” 金友良感慨万千,“跟甄生你谈事情,实在是痛快。我明天就会让律师准备文件,等签了字之后,就可以开始做事。” “对了,甄生,对这家公司,你有没有中意的名字?” 甄国科急忙摇头,“你们金家是大股东,这个名字还是要你来起才对。” 金友良呵呵笑道,“要是让我起的话,恐怕你们年轻人不会中意。” “我姓金,你姓甄,咱们两家的生意,不如就叫甄金珠宝?” 还没等甄国科说话,金瑾萱在旁边就忍不住了。 “爷爷,这个名字难听死了。” “不如用我们两个人的腐文名字好了,欧米那边很多的奢侈品品牌,都是用创始人的名字命名的。” “对了,甄先生,我还不知道你的腐文名叫什么?” 甄国科摸了摸自己的鼻子,“我没有腐文名。” 其实他是有腐文名的,中学的腐文老师给他起过一个,名叫tony。 当时年幼无知,还得意洋洋地用了好几年。 不过在他后来去多了理发店之后,就打死也不承认自己用过这个名字了。 金瑾萱有些失望,有心想说让他随便起上一个,但总归还是没好意思说出口。 金友良也在一旁摇头,“咱们的珠宝主要客户是华人,取那种外国名字还是不妥。” “我有个想法,grace,你还记得你太爷爷开第一家金店的时候,是靠那几个字做起来的吗?” 金瑾萱点了点头,“我当然记得,你在家经常会说起来这件事,当年太爷爷初来港城,开了一家金店创业,极为艰难,全是靠着唯真、唯实、唯美、唯新、唯信这十个字,赢得了众多老顾客的信任,慢慢变得生意兴隆,分店越开越多。” 金友良看了看她和甄国科,“今天你们也算是重新创业,我想把这十个字同样送给你们,希望你们也能够再创一个金大福。” “这家新公司的名字,就叫五唯珠宝,你们觉得怎么样?” 甄国科细细咂摸了一下,点了点头,“好,五唯珠宝这个名字,我很喜欢。” 对于甄国科而言,这个名字还有另外一层的含义。 这家珠宝公司未来大量的原料来源,必定是会来自于亮剑位面,从主位面的角度来看,这些黄金和翡翠,确实算得上是从五维世界而来的。 五唯珠宝,就是甄国科心中的五维珠宝。 金瑾萱也认可了自己爷爷的建议,“这个名字确实不错。” 随即她又露出了娇嗔的表情来,“爷爷你既然有这想法,干嘛不早说,还故意起什么甄金珠宝这么难听的名字。” 金友良哈哈大笑,“我可不是故意起难听的,是真的觉得这个名字也不错。” “人家洋人用自己的姓氏当公司名字,你觉得是时尚,怎么我们华人就不行了呢?” “爷爷送你去腐国读书,是让你去学习他们的设计理念和技术的,你可不要反而被他们洗了脑,觉得他们的一切都是比我们高贵的。” 甄国科点了点头,“金董说的没错,欧米也就是最近几百年强势一些,论文化底蕴,他们离华国还差的很远。” “不管是金甄珠宝还是甄金珠宝,也绝对比他们的什么打铁匠和他大侄子设备公司这种名字要好吧?” 金瑾萱有些恼怒的看了他一眼,“甄先生你不要胡说,欧米哪有叫这种名字的公司?” 甄国科呵呵一笑,“你在腐国留学,难道不知道施辉公司吗?” 金瑾萱点了点头,“自然是知道,不就是smithn......” 她说到半截,突然停了下来,狠狠地瞪着他一眼,“你这是故意曲解人家的意思。” 甄国科没有再继续逗她,转头看向金友良,“金董,虽然我不觉得甄金珠宝不好,但是我还是更喜欢五唯珠宝这个名字。” “我看,咱们的这家公司,就叫这个吧。” 金友良微笑着点了点头,“那这家公司就叫五唯珠宝了。” “我会通知律师,尽快去准备相关的文件,甄生你这边的律师也可以一起加入进来。” “至于投资和购买黄金所需要的资金,我也需要花几天的时间来筹集。我看不如咱们把签约的时间定在10天之后,你看怎么样?” 甄国科点了点头,“好的,金董,我这边没有问题。” 前提是他老爸这边不出什么幺蛾子,甄国科心里想。 这个公司需要由甄父出面来持有股份,所以签字还必须要他爸爸亲自来港城才行。 但是甄国科还一直没有跟自己老爸提起过这件事情,不知道他在知道自己要成为一家价值十亿的珠宝公司老板时,会是个什么表情? 还有自己的母亲,自从长假旅游回来,和自己为了楚惜玉的事情吵了一架之后,到现在已经两个月的时间了,居然硬是一个电话都没有主动跟自己打过。 虽然这样子倒是让甄国科轻松了不少,省的他总是绞尽脑汁编谎话去骗她,但时间长了,总共让甄国科这个做儿子的不免有些担心。 母子二人老是这么僵着也不是个事情,他这个做儿子的,总要主动服个软,给自己老妈一个台阶下才行。 甄国科决定最近一定要抽时间回父母那里一趟,去把这几件事情搞定。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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