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好角度,亲爹是个心大的,要不然被人看到一个八岁孩子在这玩步枪,不得以为世界末日了。 上膛发射一气呵成,依旧是十环,稳定发挥。 “好” 一阵掌声响起,最大的喝彩声不是江卫国是谁,其他人除了江德福都一副傻了的模样,有的甚至又揉了揉眼睛。 回去路上,爷仨儿坐在车里,江德福也不注重形象了,眼睛笑的眯起来了。 “亚熙,跟爸爸说说,你长大想做什么?” 兮辞看他这一副怪蜀黍的样子,眼珠子一转,“啃老。” “啃老是什么意思?”江德福觉得这是他知识盲区了,从来没听过这个词,但觉得不像是什么好词。 江卫国不解的问道,“亚熙,这是什么词?怎么从来没听过” “爸,你想呀,你以后退休肯定会有退休金吧?我妈是不是也会有。” 江德福不假思索,“嗯,是有。” “那我到时候就当一个米虫,天天在家里陪你们二老,随叫随到,你说好不好?” “挺好的”,江德福随口而出,脸上带着憨厚的笑,谁不想孩子陪在身边。 兮辞两句话就把她爸带进了沟里,“对,我天天吃你们二老的,喝你们二老的,做你们小棉袄,多好。” “是挺好” 想象一把年纪有女儿在身边,确实不错。 反应过来给了兮辞一个脑瓜崩,“不对,那你不成了执跨子弟了,不行,那也太没出息了,等你到了年纪,我就送你去当兵,我看你怎么啃老。” 跟王海洋一个样,想想就生气,江德福觉得闺女的天赋绝对不能浪费,纯属欠练,回去他得和安杰商量商量。 白瞎了天赋了,他媳妇说过亚熙是这一辈读书天分最高的,本来他们老江家以为能出一个文化人。 谁曾想她在这方面更有天赋,但一想到娇娇软软的小闺女以后杠个枪,他顿时觉得有些辣眼睛。 眨着大眼睛可怜巴巴的,“你看我这小细胳膊细腿,爸爸,你忍心吗?” “爸,家里有我和卫东呢,哪里需要亚熙去当兵?她还小呢” 看着兮辞这小胳膊小腿。 几人说话的功夫车都已经开到家了,兮辞也没纠结当兵与否的问题,只是打岔了过去,等到恢复高考,她考上大学,她爸总不会逼她去当兵。 晚上,家里请了老丁,做了不少菜,庆祝江卫国即将上前线。 其乐融融的。 “哥,我敬你,敬你马到成功,旗开得胜,早立战功。” 首先是江卫东。 江卫民也要敬酒,结果临时忘词,被亚菲截胡,摁倒了桌子上。 “大哥,我敬你,我为你骄傲,我为你自豪” 声音极其爽利。 “老江,你这丫头可了不得啊”,老丁倒是对亚菲很是赞赏。 “哥,我也要敬你,我要说,你上前线小心点”,亚宁也说了话。 到兮辞了,兮辞坐在安杰身旁,看出她情绪不高,“大哥,加油,我们等你回家。” 第二天,一家人在码头送走了江卫国,几个小的还有姑姑哭的稀里哗啦的。 安杰倒是没哭,谁让她儿子只顾着跟狗告别了,“这种把狗放在第一位把爹妈放在第二位的儿子有什么可哭的。” 明显吃醋的语气,兮辞拉了拉她的手,“妈妈,你和爸爸在我心里是第一位呦。” 仗着年纪小兮辞说起话来很直白,也没什么不好意思的。 安杰捏了捏兮辞的小鼻子,不得不说被安慰到了,“嗯,还是我们亚熙好。” 送走江卫国,三人一起回家,看见了在道上闲逛的王海洋,江德福嫌弃的说道,“执跨子弟,什么样子?亚熙,你不能学他。” 可能是兮辞的惊人之语,如今江德福天天逮住机会就教育她,生怕她长歪了。 “什么执跨,那是纨绔子弟,别教坏孩子,亚熙,别跟你爸学” “什么纨绔,我说我执跨就执跨” 瞪个眼珠子犟,转眼间又过了两年,前两天突然接到电话,说她舅舅安泰要带着妻女来岛上探亲。 对于这个舅舅,兮辞很是服气,能屈能伸,身为大舅哥对着她爸伏低做小,恨不得当祖宗供起来,年节礼品样样不缺,若不是赶得年代不好,也是个角色。 到在这个年代,那个成份,能护住妻儿,也算是有本事了。 她这个舅舅可是典型的生意人,这么多年她都没见过,这次突然要来,想必是有所求了。 转念一想,八成就是为了他闺女工作的问题。 安杰对于安泰这么多年对安欣不闻不问有些意见,所以听到她们要来也没什么好脸色。 都没去迎接,其实兮辞能看出来她妈这是以退为进,没看,她爸屁颠屁颠去码头接人了。 还带着她大姐二姐和三哥,跟接待外宾似的。 兮辞拿着一根黄瓜啃,看她妈忙活,随口问道,“妈妈,舅舅他们这次来是为了安怡表姐的事吧?” “就你猴精,嗯,八成是,安怡年纪不小了,在家也找不到像样的工作,八成是为了让你爸送人去当兵?” 知道小女儿一向聪慧,安杰也没隐瞒。 “那您打算把她安排哪去?”兮辞一针见血。 “什么我安排,明明是你爸安排,而且他们突然来,我还没想好呢” 一边擦桌子一边和兮辞说着话,屋里就娘俩也没什么不能说的。 亲戚间帮忙其实也没什么不妥,只是这一个又一个的,前两年是舅舅家的表哥,今年又是安怡,她大姨家还有个双胞胎呢。 兮辞翻了个白眼,她妈啥人她还不知道,心里八成都有数了,还在这装傻呢。 “那您想吧,左右不是左叔叔,就是王叔叔”,对于她爸那些人脉关系,兮辞早就摸透了。 熟人好办事。 从小时候起,她爸出岛开会,别的孩子想去都不敢说,她说什么也要跟着,不让去就抽抽搭搭的哭,时间一长,她爸出公差,都习惯带这个她这个小包袱了。 她也能时不时的出去躺透透气。 安杰被猜中了心思,也不藏了,“那你倒是说说哪个更合适一些?” “都挺好的,哪个都行” 不过还是要看看人才能下结论,升米恩斗米仇,总不能捧上去个白眼狼。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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