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是朴晴儿一生当中最辉煌的一天。 她穿上了一身比较隆重的衣服,那紧致的制服,使得平时那个乖巧像萝莉的女孩,摇身一变成了一个英姿飒爽的女总裁。 医门当中,曾经李圣贤的徒弟以及很多做杂务之人,早已经整整齐齐的等待在庭院里。 对于很多人来说,他们身世不行,但是学医天赋很强,只有在医门,他们才有用不完的聪明才智。 所以他们是舍不得离开的。 这几天实在发生了太多的事情,很多人其实已经看明白了,究竟谁才能做他们坚强的后盾。 “大师姐好!” 朴晴儿刚刚从房间里走出来,就听见众人齐声大喊。 她抬头一看,把自己吓住了。 “这么早的,你们在做什么?抽风了么?” 朴晴儿不解的望着一群人。 其中,有人笑嘻嘻的道: “我们都知道了,今天就是大师姐去公司上任的良辰吉日,我们打早过来,就是为大师姐送行和祝贺。” 朴晴儿扫视一眼,有些不相信的道: “你们,是自愿的?” 众人一个劲儿点头,恨不得将心掏出来给朴晴儿看。 “大师姐,我们之前是受到了他们的蛊惑,现在我们终于明白,谁才能带领我们走向辉煌。” “从此以后,我们一定跟着大师姐好好学习医术,将咱们的医术继续发扬光大。” 朴晴儿听后,非常欣慰: “你们要是能这样想,当然最好不过,我也希望从此之后,能够过上一些安宁的日子,如果你们都是真心的,那我相信属于咱们的医门一定会蒸蒸日上。” “大师姐,我们的师父死了,要不然从今以后,你就当我们的师父,我们全部都叫你师父吧?” 有人建议道。 立马有人附和: “我也觉得可行,咱们医门无主,从现在开始,大师姐就是我们的掌舵人,我们全部跟着大师姐混。” 朴晴儿听后却并不认同,毕竟他们作为师姐师弟这么多年。 即便李圣贤死了,现在突然让她当医门的领头羊,大家都喊她师父,总感觉辈分上太混乱了。 她摇头道: “从现在开始,我是医门的掌舵人没错,但是我们同门多年,全部都是平辈,现在突然叫我师父,这是对医门的不敬。” “谁说当大师姐不能领导医门?谁说当大师姐不能传授你们更多的医术?” 朴晴儿这么一说,大家豁然开朗起来,纷纷表示认可。 “大师姐,我们谨遵你的教诲。” 朴晴儿在众人的拥护之下,倒是真的有了一些派头。 她摆摆手道: “记住,从此之后,这是我的医门,之前那些该废除的规矩全部都要废除,咱们是新时代的有志之士,不能被世俗限制。” “大家今天自发过来,我非常感动,既然如此,那咱们就好好庆祝一番。” “我要在医门设宴,大家一起庆祝。” “好耶!” 众人非常开心。 他们积极的重新布置医门,该扔的扔,该换的换,整个医门的风气立马就变得与众不同了。 朴晴儿做好一切准备,心中很是紧张。 但见陈天还没有出来,她便推门进了房间,低声询问: “欧巴,我是准备早了么?就要去天越集团上任总裁了,我很紧张。” 然而,回应她的仍然是空气。 “欧巴,你昨晚偷人去了么?你还没有睡醒吗?” 朴晴儿走到床边。 然而,当床上的人撑起来的时候,朴晴儿却惊呆了。 陈天昨晚为了避免尴尬,明明一个人住在单独的房间。 怎么金兰雪却在这里? 顿时,朴晴儿心里有一种无法形容的愤怒。 终究还是她太年轻了啊。 她以为自己被戏弄之后,他们都各自散去了。 陈天不敢将两个女人一起抱到床上,最后选择了当一个正人君子。 可是朴晴儿天真的以为这一切都是真的。 没想到,在自己不知道的时间里,他们两人竟然又躺在了一起,没日没夜的练武。 朴晴儿的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金兰雪撑起来。 她睡衣的吊带根本不在肩膀上,精致的锁骨暴露出来,连朴晴儿都忍不住看了一眼。 看得出来,金兰雪非常尴尬。 毕竟,她好歹也是一方老大,而且说话做事都不能信守承诺。 她有些不自在拉了拉被子,挡住了自己的身子。 朴晴儿朝着她旁边看了一眼,问: “欧巴呢?他不是要和我一起去公司,帮助我成功当上总裁么?” 金兰雪尴尬的道: “陈天可能累到了,所以他今天就不去了,要不然我陪你去吧。” 朴晴儿:“……………” 她心里很是委屈,为什么陈天不偷偷进她的房间呢? 她什么都愿意做的呀? 金兰雪见朴晴儿愣着不动,尴尬的道: “你不用恨陈天,是我偷偷来他的房间的,我知道我这样做,让你看不起我,但是你没到三十岁,就很难理解我的行为。” 朴晴儿摆手道: “金姐姐,你不用说了,你接受了我,我也接受了你,所以你和欧巴做什么,都是应该的事情。” 金兰雪抓了抓头发,点头道: “那你等我一下,我不习惯女人看我穿衣服。” 朴晴儿转身出去了,内心里十分波动。 她捏着拳头,发誓今晚一定会钻进陈天的房间,让他下不了床。 不一会儿的时间,金兰雪便走了出来。 她恢复了往日的容光,那脸色及神色,似乎变得更加年轻,美丽动人了。 金兰雪走到朴晴儿面前,勾搭住她的肩膀,笑着道: “好妹妹,你似乎有点不高兴啊?没事的,你的欧巴还很年轻,你的机会还很多。” 朴晴儿道: “金姐姐,我们不一样。”biqubao.com “为什么突然这么说?”金兰雪皱眉。 朴晴儿自嘲道: “我是被李圣贤输掉,被迫留在他身边的,我为了一门医术,对他死缠烂打。” “可是你生来便高贵,能够得到欧巴垂爱。” 金兰雪夸张的道: “我高贵?呵呵,你知道我最羡慕你的是什么吗?” “什么?” “当然是你的清纯。” “我年轻的时候,就因为长得好看,被老大掳去当了大嫂,后来自己做大姐了,什么都有了,就是没有了你身上的一切。” “这何尝不是一个女人最想拥有的呢?” “………………”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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