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慕羽和韩诺两人打桌球去了,何铭盛则是去了一旁的健身房。 夏雨桐呢,则是一个人占据了一个露天的游泳池。 几个男生当然是想和夏雨桐一起的,但夏雨桐直接丑拒了。 开玩笑,她现在怎么着也是个小少女了,该发育的也都发育了,跟几个男孩子一个泳池里,想想就觉得怪怪的…… 何况,这其中还有两个是对自己有心思的,她要跟他们一个泳池里,这不是纯属给自己找事嘛,万一要把人给激得狼化了,最终受罪的,不还是她吗? 快年满十六周岁的夏雨桐,经过这几年的好吃好喝,加上舞蹈塑型,整个人看上去就像是初绽的花骨朵般娇美。 她如今的身高,已经到达了一米六六,站在一群比她大两三岁的女同学间,都不差什么。 最重要的是,她身材比例匀称,柳腰、翘臀,一双笔直的大长腿,胸前的起伏也是玲珑有致。 当然了,最出众的,还是她的姿容。 原先就瓷白如玉的肌肤,经过这两年的孕养,更是犹如暖玉般,由内而外地散发出了透亮的光泽。 气色也因为长期的舞蹈运动,透出了几分粉嫩的娇艳。 脸上的婴儿肥已褪去了大半,显得本就水灵灵的大眼睛,更是明亮清透了几分。 小巧的琼鼻,更加的挺立,侧脸的轮廓也显得越发精致,唇色更是明艳如花。 乍一下对上这样如花的容颜,很多人都会出现短暂的晃神,连江慕羽这样自己就长着一张神颜的人,也不例外。 经常性的,江慕羽就会对着夏雨桐的侧脸,呆呆地看得出神。 平常的时候,夏雨桐一身宽宽松松的校服,站在人群中都是让人眼前一亮的存在,现在换上了修身靓丽的泳装,只怕某些人看到了,就要更加管不住自己的眼、自己的心了。 好在夏雨桐有先见之明,直接把泳池给清场了,自己一个人高高兴兴地游了一下午。 而就在夏雨桐游得畅快不已时,整个临市的商圈,却是直接炸了。 今天去到夏氏地产的,少说也有十多家地产公司。 这些个地产公司你传我,我传他的,把今天在夏氏地产发生的事情,传了个沸沸扬扬。 临市的商圈,本也不大,大家都是在宴会上,你来我往地打过交道的,这一传,几乎整个临市的商圈,都知道了有这样一位“小夏总”的存在。 不说霍承康这位临市商圈的霸主,不说小夏总身边的那位市长公子,就是这位小夏总本人,那也是位了不得的大人物啊。 是的!即便夏雨桐这两年刻意低调,即便她的五官样貌已经长开许多,可还是有人把她认了出来,知道了她就是那位屡屡拿下全国状元的天才少女,他们临市之光——夏雨桐! 且现如今看来,这位天才少女不止在学业上出类拔萃,就是在商业天赋上,那也是无与伦比,小小年纪,却已经能让他们临市商圈的第一大佬,恭恭敬敬地称呼她一声“小夏总”,这该是何等的能耐?! 随着夏雨桐的声名在临市商圈内广为流传,夏氏地产这个新注册的公司,也强势地进入了所有人的眼帘。 自然,同时进入所有人视线的,还有那块之前流拍了两次的十三号地。 刚好此时,政府颁布的政令,把十三号地附近的大片湖泊和林地,列为了市里的自然风景区。 此消息一出,一片哗然。 所有人又眼见着刚刚翻了五六倍有余的十三号地,价格又像窜天猴似的,“噌噌噌”地径直往上涨,涨到了十倍有余,还没有要停下来的趋势。 所有人都想给夏雨桐跪了…… 这到底是个什么妖孽哦!!! 所有人都看不上眼的一块破地,偏偏就让夏雨桐慧眼识珠,直接赚了个盆满钵满。 是的!没有一个人怀疑,夏雨桐这是瞎猫碰上了死耗子。 换做别人,可能还会有人认为,这人大概是运气好,刚好碰上了这么一个大机缘。 可那是夏雨桐啊!这样的天才,怎么会去做那样的无用功呢?! 唯一的解释便是——夏雨桐早很多人之前,就看到了里头蕴含的商机! 的确,后来也经人证实,夏氏地产的老板,夏雨桐的亲爸爸,亲口确认了这件事情,就是他家女儿早有谋算,提前看中了这块地,让他提前给拍了下来。 这消息一出,更是有不少人直接把夏雨桐给神化了…… 自此之后,夏爸爸的生意,一片坦途,唯一的缺点就是,上门要结交攀关系的人,太多太多了。 不管外面是怎样的纷纷扰扰,夏雨桐却是已经又沉浸到奥数的海洋中去了。 终于,在又过了大半个月之后,临市一中的所有学生,迎来了他们的期末考试。 在期末考前三天,老教授给夏雨桐三人停了奥数的课程,让他们好好准备即将到来的考试。 韩诺的脸,都快要垮成一个苦瓜了:“还有没有点天理了?!只给三天复习时间,这是把我的脑袋当成了电脑使了啊!要是我这次没考过霍明昊,这脸可往哪搁啊?!” 这娃抱怨的重点,居然是怕考不过霍明昊丢脸…… 夏雨桐也是醉了…… 可谁让这是她的小伙伴呢?那就只能宠着了…… 夏雨桐翻了翻抽屉,拿出一堆的笔记,往韩诺跟前一放,开口道:“看看哪科最薄弱,先挑哪科去看,看完之后,来跟我换。” 韩诺立刻就笑开了花:“还是我们桐桐好,总是能解我们的燃眉之急。”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江慕羽对她的称呼,由夏雨桐变成了亲昵的桐桐,韩诺听过一次后,有样学样,也把对她的称呼,改成了桐桐。 何铭盛见两个兄弟如此,自然也是从善如流。 夏雨桐倒也没扭捏什么,其实以他们的关系,称呼早就可以改了。 自此以后,夏雨桐对他们三个的称呼也变成了:阿羽、阿盛和韩诺。 要数韩诺最吃亏一些……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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