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二,在状元楼里聚餐的时候,连自家小姑姑都嚷嚷着,这小侄女,她都快要认不出来了。 夏雨桐这两年的确是抽条了不少,个子长高了,身材也越发纤细了,脸上的婴儿肥褪去了些许,五官也是长开了不少,整个人看上去越发的明丽了。 最重要的是,夏雨桐的气质太有别于常人了,自信、优雅、睿智又自带几分矜贵,即便是不看相貌,都是人群里最闪亮的存在。 再加上人靠衣装,这么一打扮,看着简直像是豪门世家里出来的千金大小姐。 夏妈妈每每看着这样的女儿,都得自我骄傲一把,觉得自己是真的会生! 不然,他们整个淳县,谁家生的出来这样既聪慧又美丽,还气质绝佳的闺女来。 初三去沈家走亲戚的时候,夏雨桐这样的气质打扮一出场,更是整得整个村子里的人都震动了。 从来没有哪一次,村里人有了这样深刻的印象,老夏家甚至是老沈家,都已经是今非昔比,真真正正地起来了。 沈家二老看着如此给他们增光添彩的外孙女和女婿一家,那是满面红光,脸上的笑容更是收都收不住。 而在夏雨桐拿出给他们准备的礼物时,那股子骄傲和欣喜更是到达了顶点。 周大妮拿着手上这辈子第一个金戒指,差点哭出声来。 她这辈子真的是太苦了,早年间华国动乱不断,他们这些普通百姓,就没过上过一天好日子。 后来,动乱终于消除了,可日子还是苦,吃不饱穿不暖,每一天起早贪黑地干活,就是为了能够活下去。 后来,国家终于好起来了,他们老百姓的日子也越过越好了,可偏偏她的肚子不争气,一胎又一胎,全都是女儿。 家里的婆婆和男人嫌弃她、磋磨她。 村里的人嘲笑她、欺负她。 她还以为,就要这样一辈子苦到头了。 可临了临了,却出了个了不起的外孙女,让她这辈子被压弯的脊梁,第一次挺直了起来。 眼前这一张张曾经讥笑奚落她的脸,今天全都变成了羡慕和讨好。 这都是因为桐桐!她家这个了不起的外孙女! 想到这里,周大妮忍不住就激动地把夏雨桐搂进了自己的怀里。 夏雨桐开始的时候,还僵了一瞬,她还是第一次跟外婆这么亲近,或者,连妈妈她们三姐妹,长到如今的年纪,都还没有跟自己的妈妈这么亲近过吧。 但她很快就放松了身体,血缘有时候是很奇妙的东西,即便从来没跟外婆这么亲近过,夏雨桐此刻却没有丝毫的不适。 或许是因为,这一刻的外婆,是打心眼里,真真正正地把她当做了心爱的孙女了吧。 这一天沈家的聚餐,难得的温情,一家人和和乐乐地吃了团圆饭。 初六上贺家的时候,夏雨桐还特意精心装扮了一番,把江妈妈给她准备的战袍都披上了。 一身粉紫色的呢子及膝裙,配上一双特定的牛皮中筒靴,外罩一件品相绝佳的白色呢子大衣,大衣上还别上了江妈妈之前送的红宝石胸针。 胸前斜挎着一个师兄送的名牌高奢的包包,包包里揣着江慕羽送的新手机。 这一身,说实话,比那一辆新车都值钱n倍。 贺家虽算不上是大富大贵,但毕竟打交道的人不同,这么多年下来,眼力一个个的都练出来了。 故而,夏雨桐一进贺家门,几乎是把所有的人都惊住了。 尤其是贺家的几姐妹,眼睛黏在夏雨桐身上,那是扒拉都扒拉不下来了。 贺家一家人的态度都“谦和”了不少,或者更准确的说,是已然隐隐带上了几分的讨好。 贺家二房的人最明显,那态度,说一句谄媚都不为过了。 毕竟,这一段时间来,他们一家跟在老三的身后,也是实实在在地赚到了钱的。 以后嘛,更是得仰仗夏家的帮衬,不趁着这个机会讨好人,那才是真的傻。 还别说,真还有傻得冒泡的人,居然还敢出声找夏雨桐的茬。 “我说她三婶的嫂子啊,知道你家宝贝闺女,但宠孩子也不是这么个宠法吧?! 你看看,一个小闺女家家的,这是把两套房都穿身上了吧?! 我说你们夏家赚了点钱,也不能这么造吧?!以后日子不过了呀?!” 贺家的大嫂,忍了半天,最后还是忍不住酸里酸气地把憋了半天的话说出了口。 坐在她身旁的贺嘉佳更是频频点头,一副深以为然的样子。 “就是说嘛!这么显摆给谁看呢?” 此二人的话一出,原本热热闹闹的客厅,霎时间就是一静。 贺家大哥是怎么也没想到,他耳提面命了半天,自己的这个蠢媳妇和蠢女儿,还是犯了傻。 这个时候,他真的很是怀疑当初的自己,到底是看上了这个蠢女人哪一点,怎么就给娶进了门呢?! 自己蠢不算,连带着生出来的女儿,也是蠢的出了天际! 现在一家人都恨不得把夏家的小姑娘捧上天,她居然还敢出言得罪?! 这脑回路到底是怎么长的?!居然能如此的清奇呢?! 夏妈妈一听这话,也是惊了一下,她其实压根就不知道,女儿的这一身,居然这么的值钱。 现在很多的衣物,都不是她给置办的。 她家女儿讨人喜欢,动不动就有这个那个的,给她送各式各样的礼物。 他们对女儿都很放心,见女儿收得坦然,自然也不会多说什么。 可原来,这些物什,这么值钱的吗? 可夏妈妈很快便回过了神,他们家桐桐这么好,有什么穿戴不得的?! 别说是两套房了,等她赚了钱,十套房都能给她家桐桐穿上身! “我说亲家嫂子,你这是不是管的也太宽了点? 我家桐桐这么好,家里自然是要千娇百宠的。 东西再好再贵重,我家桐桐都配得起! 倒是亲家嫂子的闺女,才是要真的好好管教管教了。 也不能每次看到……就走不动道了呀!姑娘家家的,还是要矜持一些的好。”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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