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江家也足够大,来了这么大一群人也都住的开。 江家算得上是京市老牌的世家了。 江老爷子的大哥,也就是江慕羽的大爷爷江震东,一生从戎,身上军功显赫,虽然已经是退休在家了,可在军队里的影响力还是一点不弱。 他一共生育了两子一女,也都投身进入了军队,目前的军衔也都不低。 江震东的长子江景琛,留在了京市的军区,目前是京市38集团军辖下116师的师长,可谓是大权在握。 江震东的次子江景泽,则是被外派到了华南军区,目前任职67集团军辖下259师的政委,倒是常年不在老爷子的身边。 江震东的女儿江景瑜,也是巾帼不让须眉,虽然不是军伍出身,但习得一手好医术,目前是京市军区总医院的外科主任。 江震东老爷子底下的孙子孙女,也是个个出彩,在各行各业都混得风生水起,当然了,大部分也还是进了军部。 江震东和江震川两位老爷子自然是早早分了家的,但兄弟两人感情好,逢年过节还是一大家子一起过的。 江震川老爷子,算是个江家的异类,他从小就喜欢读书,对于在泥地里摸爬滚打,他是一点都不感兴趣。 好在江家人都还算开明,反正已经有了老大投身军旅,倒也让他自由发挥了。 于是,江震川老爷子越发如饥似渴地一头埋进了书堆里,最后也成了赫赫有名的大经济学家,一生教书育人无数,可谓是桃李满天下了。 他和妻子是自由恋爱,在当时那个讲究门当户对的年代,也算是离经叛道了,好在最后结果也尚算是圆满,两人结婚后,生下了江景源和江景辰这两个儿子。 可惜,江老夫人不是个长寿的,在十五年前就因病去世了,所以说,江慕羽自出生开始,就没有见过自己奶奶。 江震川老爷子的长子江景源,受父亲的影响,从小也是一头栽进了书堆里,对经济金融的触觉也很是敏锐,故而,被国家委以重任,外派到了南方,去主持沿海城市的经济开发去了。 江震川老爷子的次子,也就是江慕羽的爸爸——江景辰,是江家第二辈里最小的孩子,从小也是被家里人千娇百宠着长大的。 原本江老爷子还打算让他就留在身边继承衣钵的,可奈何,从小受的教育太好了,生就了他一颗为国为民的心,专业是学习了经济没错,可一毕业,就立马要求下放到基层,为人民群众谋福祉去了。 所以……江震川老爷子明明儿子、儿媳、孙子一大堆,却愣是成了个孤寡老人。 一栋三层的小洋楼,平常的时候,那冷清的连个声响都没有。 今天好了,住进了四个半大的少年人,房子里立刻就生机勃勃了起来。 江老爷子住的是一楼的主卧,老人家年纪大了,就不爱楼上楼下地跑。 夏爷爷就被他安排一起住在了一楼的次卧,说是两个老人家能话话家常。 至于管家和保镖们,自然也是安排住在了一楼,不过是客房。 好在江家占地面积大,一楼的客房就有四间,也算住得开。 几个小少年都被江老爷子赶去了三楼,因为三楼是江景辰一家的住所,江慕羽的房间就在三楼的次卧。 韩诺和何铭盛,就被安排在了江慕羽旁边的房间里。 唯独夏雨桐,被江老爷子亲自带到了三楼一间新布置好的房间内。 房间在主卧的旁边,是仅次于主卧和次卧的大房间,之前是作为客房使用的,在江老爷子收了夏雨桐为弟子后,立马就让人重新布置过了。 除了主体的大框架没动之外,其余的连带家具全都换了个新,大床、书架、衣柜、写字台等等,选取的都是最时新的款式,墙纸也都换成了小女孩喜欢的粉白色系。 即便是这样,江老爷子还怕夏雨桐不满意。 “小桐啊,你看看,房间要是有什么不喜欢不满意的,就跟老师说,咱再去买新的重新换上!”m.biqubao.com 夏雨桐哪有不满意的,她满意得不得了! “老师,这已经很好了,房间很漂亮,我很喜欢!” “喜欢就好!喜欢就好!老头子我也不懂小女孩喜欢什么,都是曹妈给置办的,你以后要是有什么事情需要办的,你也可以找她。” 江老爷子说着,还给夏雨桐介绍了曹妈。 曹妈是一位四十多岁的微胖妇人,是这个家里的帮佣,平常食材的采买和一日三餐都是她在负责,人看着很是和善。 夏雨桐也很有礼貌地甜甜地喊了人,把曹妈叫得那叫一个心花怒放,对夏雨桐更是稀罕地不得了。 夏雨桐把行李简单地安置好了后,立马就先进浴室洗了个澡。 在火车里,环境实在是说不上好,何况大夏天的,捂了两天,夏雨桐感觉自己整个人都是馊的。 洗完澡,她这才换好衣服,下了楼。 这会儿,大大的客厅里,已经满满当当的都是人了。 江老爷子看着这么热闹的场景,那简直是笑得见牙不见眼,他这空空荡荡的家,总算是有点人气了。 看到夏雨桐下来,江老爷子就赶紧招呼她:“小桐,赶紧过来,饭菜都准备好了,你们在车上,一准吃不好睡不好的,赶紧吃了饭,就去好好休息。” 江老爷子对这个小弟子,那是满意的不得了,他回京市后,特意去找老伙计和儿子都详细的了解了下,才知道,小姑娘那是真不简单。 不仅小小年纪就拿下了全国奥数竞赛的总冠军,还拿过全国英语演讲比赛的总冠军,在学校里,更是门门功课都考满分,把他那了不得的小孙子都给压了下去。 不止如此,小姑娘还挺多才多艺,唱歌、跳舞、画画、弹琴……什么都会一些,这不,暑假还拿了个全省中学生的舞蹈冠军。 能收到这样的弟子,老爷子觉得,他做梦都要笑醒了。 难怪家里这个眼高于顶的小孙子,都巴巴的上赶着跟人家做好朋友。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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