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这个老古董怎么突然间思想这么前卫了? 要知道,在这之前爷爷从来不许她夜不归宿,就连出去旅游也都得管家陪同。 以前家里都不允许她和男子单独约会,更不要说出去旅游,这是林家延续到现在的家规! 见到孙女满脸错愕的表情,林建国躺在贵妃椅上喝了一口龙井,万千感慨的说道:“爷爷年纪大了,不懂得变通,你们这帮年轻人就应该多交流,如此才能促进感情。” 此话一出,林婉儿别提有多么震惊,她都不敢相信这番话是爷爷说出来的! 她甚至让爷爷改变的人正是李大壮。 短短三天的时间,爷爷竟然为了这个青年改变了这么多,为了能和李大壮攀上关系,不惜将她推出。 对于林婉儿个人而言,她对李大壮这位神秘的青年也充满了好奇。 尤其是那个铃兰花套,直接让她对李大壮的好感倍增。 “可是公司那边的事情还没处理完。” 林婉儿成年时,她就接管了林家一套公司。 此公司主攻美颜产品,几年时间下去,林婉儿把公司打理的井井有条。 奈何,几年前林都横空出世了一家美容公司,名叫轻颜集团。 这家公司短短三年内打败了林都所有的竞争对手,就在去年他们研制出了一款新的美容秘方,此秘方配备出来的美容液有让肌肤焕发生机的功能。 正是因为这样,此项目推出,受到了无数女孩的追捧。 主打的也是价格高贵,但耐不住效果明显,短短几个月之内,轻颜集团敛财几千亿! 这家公司的爆火给林婉儿的公司带来了不小的打击,三个月损失十几亿。 偌大的集团已经出现了亏空的情况,这也是为何林婉儿只能拿出两亿元参加拍卖会。 公司出了这个大的事情,她也不敢和爷爷说。 再加上爷爷生病期间,她一直都在四处寻医,公司的业绩也是一落千丈。 现在所有事情都处理完,林婉儿有了时间打理公司,自然不愿浪费大好时光。 “公司目前出现了问题,孙女还不想谈感情。” 对于林婉儿这样的回答,林建国不但没有生气,反而轻轻一笑。 “年轻人思维要懂得发散。” “你有了李先生,还担心公司经营不好吗?” 听到这话,林婉儿一头雾水,下意识的问道:“爷爷为何这么说?” 李大壮不过就是一名神医,怎么可能会公司运营呢? 他又不懂商业知识,爷爷未免也太看得起李大壮了吧。 老爷子无奈的摇了摇头,接着就摆出了高人莫测的姿态。 “李先生的医术,你有目共睹。” “这人能救人,也能够杀人,区区的一个美颜秘方,像他这样的神医搞不出来吗?” “接下来你的主要任务就是和李先生接触,照我说李先生给了你铃兰花套,你就应该以身相许!” 轰! 最后这句话犹如晴天霹雳狠狠的砸中林婉儿! “爷爷,我可不是随便的女孩!” 林家虽然是以商业为主,可家族也有着几百年的传承,极其注重礼义廉耻。 正是因为这样,林婉儿才有着千年冰雪女神的著称。 谁料,爷爷下面的话,直接震碎了林婉儿的三观。 “一般的男人肯定不能随便,但是李先生,你能成为他的女人之一,是你这辈子的荣幸!” 说话间,林建国的语气别提有多么慷慨激昂。 林婉儿有些生气,自顾自道:“爷爷,我先去忙了,公司的事情我会和李先生谈的,至于你说的勾引,我是不会做的。” 说完,她就气冲冲的离开了。 看着林婉儿铿锵有力的步伐,林建国呵呵一笑。 下午三点,李大壮从睡梦中醒了过来,稍微洗漱了一番就去了机场。 二人见面后,虹口抚子一脸温柔道:“李先生,江城是你的故乡吗?” 李大壮点点头:“是,最近我比较忙,你要是无聊跟我朋友一起去玩吧。” 虹口抚子欣然地答应下来。 紧接着,她下意识地说道:“也不知为何,我来到这里,身体觉得特别舒服。” 虹口抚子可能不清楚其中的原因,但李大壮比谁都明白。 这女孩恐怕是罕见的体质,一旦封印爆发,若是能控制住的话,虹口抚子的修炼速度可谓是逆天。 普通人可能一辈子都达不到的高度,虹口抚子只需要三天就可以做到。 而江城钟灵毓秀,青山绿水,这里灵气十足,这也是为何江城的百姓普遍的长寿,修武之人实力不高却能活到几百岁的原因。 江城这座城市依山而建,抓住了互联网的风口,短短几年内江城的经济飞速发展,直接晋升为新一线城市。 从天上俯视下去,江城的清水河形状似一条腾空而起的巨龙,而清水一号的位置正在巨龙的眼睛处。 不得不说林建国的头脑简直就是一绝,从深处考虑,河流下面埋着龙脉。 而清水一号别墅正是龙脉气息最浓郁的地方,虹口抚子住在这里,修炼肯定比之前快上许多。 虹口抚子刚来江城,李大壮自然要尽到地主之谊。 两个人前去了鼓楼大街,吃着江城的特色小吃,很快时间就到了晚上。 二人玩的差不多了,李大壮就带着虹口抚子回到了清水一号。 刚进屋,虹口抚子就被墙壁的字画和大厅展示的古董吸引住了。 不得不说,华国的艺术品当真是精美绝伦,仅仅一眼就让人难以忘怀,艺术家的创作也是精美绝伦。 李大壮并没沾沾自喜。 此刻,他整个人的精神都紧张起来。 因为他发现家里有人来过。 李大壮出门看了眼密码锁,并未发现有人动过,接着他就去搜寻各个屋子的窗户。 客厅的窗户用的是落地窗,屋内也做了循环系统,这人绝对是从别的窗户进来的。m.biqubao.com 在李大壮搜寻时,虹口抚子也跟随着他的步伐。 很快,李大壮就在一间卧室发现了端倪。 他走到窗户边,朝下望去,只见窗沿上有着两道很深的抓痕。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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