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能怪我咯?” 李大壮无辜的摊开双手,脸上满是无奈。 他也想体验一下三秒真男人那是什么感觉,光憋着一股劲使不出来的那种感觉。 “怪我不争气,才刚经人事,一次就怀上了,没法满足大哥。” “不不,即使是健康的我,也不是大哥的对手。” 林华华那是又气又想笑,最终只能把一切责任都怪罪到自己头上。 “哎,辞职以后,感觉日子有些空虚了,根本不知道该干什么。” “以前我当镇长的时候,好歹还有点事情干,但大部分都是朱茂来替我完成,其实也没有非常多事务让我去处理!” “不过有点事情,总好过什么事情都没有的干,至少那时候工作日都往岗位上坐,日子也过得充实。” “现在退下来,天天待在家里,忽然感觉是不是假期放得太长了,在家里躺太久了!” 李大壮瘫软在沙发上,一脸无奈的感慨着。 "那你可以和曹小姐,甚至其他姐妹出去逛逛街啊!" “你那么多红颜知己,每天去陪一个人几个小时,日子不是充裕起来了吗?” 林华华淡笑着打趣道。 “这不一样。” 李大壮摇摇头,说:“任何人,天天待在一起也会腻的。” “这么说,大壮哥哥跟我在一起的话,也会腻的是吗?” 林华华眨着水灵灵大眼睛,很是好奇的询问着。 “这怎么能一样?”李大壮没想到林华华这小妮子,竟然会钻牛角尖,一时竟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怎么能不一样?你最近不是天天和我待在一起吗?过一阵子,是不是就腻了,天天往外面跑,不想在见到我了?” 林华华一脸认真的看着李大壮。 “这怎么能一样?我说的是精神上的空虚,缺乏一些实事要干。” “就像皇帝,后宫佳丽三千,他也不会天天和妃子待在一起,什么事情都不干吧?” “给他天天和妃子玩,甚至外出游山玩水,他也会想着什么时候要上朝。” “要一个月没有收到关于工作上的消息,我想他一定会发疯。” 李大壮把自己的心情给说了出来。 林华华点点头,认可的说道:“那大壮哥你接下来就要忙自己的事业了,虽然你现在已经很有钱,但有钱人没有一个嫌自己有钱多。” “他们挣来大部分钱,可能一辈子都花不完。” “之所以不断开拓商业版图,不断去冲击市场,就是为了想让自己有点事情做,不用每天待在家里闲着无事。” “要真让他们把全世界各行各业都份额都抢过来,失去竞争对手的孤独求败,那么他们也会不开心。” 李大壮说出了自己心里面的想法。 “那大壮哥你就继续加油啊!咱们先来第一步,那就是先把中医给发展起来!” 林华华对着李大壮握拳,作出一个加油鼓励的动作。 “好!” 李大壮点点头,眼神迸射出亮芒,似乎找到人生下一个目标一样。 中医市场份额太小了,从原本全民风靡,到西医泛滥的几十年时间,中医就濒临绝迹。 年轻的中医老百姓不信任,技术厉害的老中医,放眼全国就那么一小撮人。 老一辈一个个离去,剩下年轻的中医从业者,见没有挣到多少钱,也逐渐离开这个行业,或者转投西医。 西医除了手术,其他方面倒是简单不少,因为有先进仪器加一套疾病标准,只要懂得病理常识,就是一个刚从学校毕业出来的大学生,都能完美诊断出疾病,在按照标准开药。 纯粹的中医不行,必须要有很长的临床经验,才能精确的判断出疾病。 "希望将来的某一天,当我们都风化成尘土以后,后人谈到我的男人,他们能说像华佗一样伟大。" 林华华相信李大壮的实力,也坚信只要他专职搞中医,将来有一天,一定会桃李满天下,且攻克无数个医学难题,成为这个时代的璀璨明珠,是纵观整个历史长河,都能排得上号的中医圣手。 “咚咚咚——” 李大壮和林华华你情我浓在相互讨论的时候,门外忽然响起了清脆的敲门声。 “来了!” 在厨房忙碌的保姆,听到声音以后,本能应喝出声。 “谁啊?” 李大壮好奇的看了眼林华华,不明白是谁会在这个时间点跑来敲他们家的门。 "不知道,可能是大姐他们过来吧!" 林华华随口说了一句,除了大姐她完全想不到还有谁来这里敲门。 保姆是佣人,平时是不会乱带人回家,或者跟别人说所在雇主家的位置。 房子又是李大壮新买的,一般情况下除了在镇上开店的林秀丽夫妇,那剩下就只有李大壮会过来。 所以听到有人敲门,李大壮才会疑惑的询问起林华华。 “夫人,您买快递了吗?” 保姆打开门,看到门外是一个身穿快递服装的年轻小伙,不由好奇的扭头询问。 “没有啊!” 林华华甩甩头,大声的回应道:“你问问他是不是走错了,我平时基本都不网购,即使大壮偶尔给我买东西,寄过来都在驿站里。” “那怪了,他就说收货人就是林华华女士,且配送地址确实是写这里。” 没一分钟,保姆好奇的声音再次传来:“还是先生,或者您的亲戚朋友,给您送的快递呢?要不要我先拿进来,你晚点在问问究竟是谁送的。” 保姆也知道林华华很少网购,加上地址和名字都没有错,她就再次征求询问。 “行吧。” 林华华看了李大壮一眼,以为应该是他给自己准备的惊喜,没有多想,直接就让保姆把快递送进来。 这阵子李大壮都回这里居住,没准看出屋子里缺什么东西,所以故意给自己一个惊喜? “不要拿!” 李大壮忽然在这个时候,心里生起一股不好的预感。 “夫人,您的快递!” 保姆捧着快递走了进来,就要放在林华华面前的桌子上。 李大壮心中不祥的预感更加强烈。 眼见林华华就要伸手抓那快递,他突然一把将林华华双手推开,高喝道:“不要碰,快走开!”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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