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都是你,一直嘲讽着李镇长,你知不知道就是因为他的存在,现在好多年轻人都不愿意往外面跑,选择留在家里务工。” “外面进厂一个月才四五千块钱,而在青山镇踏踏实实干活,加上地租等,每一户每一口人,平均收入五六万都没有问题。” “要不是李镇长,咱们青山镇现在谈论十几二十万的彩礼,会不嫌贵吗?” “不是李镇长,你觉得就凭之前平均人收入几千块的青山镇,咱们会走到谈婚论嫁的地步吗?” 秦紫听到郑毅冕讲到两个人准备结婚的事情,心里更加恼火,又忍不住数落起来。 “对对对,都是我的错,我的乖宝宝咱们回去好好吃饭行吗?” 郑毅冕也不想就此失去秦紫,只能一个劲的说着软话、讨好着。 当初为了追到秦紫,他可是费尽心思,像条狗一样围着团团转才把人给追回来。 这好不容易就能名正言顺把女神带回家,怎么会因为吵两句就此放弃。 “哼,男人的嘴骗人的鬼!”秦紫把脑袋扭过一旁,看似仍旧生气,可语气已经缓和了几分。 “我发誓,一定真心真意去改变。不然,就天打雷劈!” 郑毅冕两根手指头指向天空,信誓旦旦的发着毒誓。 秦紫两眼一翻,没好气的吐槽道:“假如老天有眼,真管誓言的话,那天底下的男人都该灭绝了!” “我肯定是真心的!” 郑毅冕知道秦紫气消得差不多了,连忙送上草莓加拥抱,差不多把秦紫给哄开心。 两个人吃完东西,又逛一阵子街,算是和好如初。 时间差不多,郑毅冕也准备把秦紫送回去。 他们两个人的村庄离镇上都不远,加上没有车子,平时外出去镇上玩的时候,第一交通工具就是电动车。 “不许动,打劫!” 正当两个人驶入一条小巷内,突然冲出来五六个红毛、绿毛的小混混。 这几个小混混都是附近几个村庄的闲散人员,有两个郑毅冕认识,但关系并不是很好。 “你们找死啊!打劫打到我头上,知不知道我和彪哥关系很不错?” “识相点就赶紧滚开,否则我给彪哥打电话,有的是你们苦吃!” 秦紫看到这群人很害怕,紧张的抱着郑毅冕的腰。 郑毅冕却一点儿都不害怕,反而主动威胁起他们。 彪哥是附近几个村庄一个比较出名的地头蛇,手底下有点钱,经常跑赌场放高利贷,这一片闲散人员,见到他都非常客气。 彪哥即使不混社团,也没加入各种势力,但附近这几个村,报彪哥的名字绝对比什么人都管用。 “喲,搞得彪哥好像跟你很熟一样?” “你认识彪哥,难道我们就不认识彪哥吗?” “哥几个只是求财,识相点就赶紧把钱交出来,免得承受皮肉之苦!” 这几个小混混听了郑毅冕的话,情不自禁就冷笑了起来,并没有因为他抱出彪哥而感到害怕。 因为彪哥又不干掉脑袋的生意,根本不会为了一个人出头,而招呼所有认识的人去干别人架。 “就算彪哥不帮忙,可我也算半个本地人,你敢抢我就不怕我日后找你麻烦?” “而且,自从李镇长上任以来,对青山镇范围内违法乱纪的事情抓得很严,你们敢抢我钱,信不信我日后报警去抓你!“ 郑毅冕看到彪哥明声吓不住,又立刻拿出律法来吓人。 他之前看不起李大壮,没想到现在立马用他名头来壮胆。 “呵,李大壮早就下台了,谁管得了这么多。” “今儿哥几个就看你不顺眼,想跟你借几个子去花花,你特么给脸不要脸还想搞死哥几个?” “你要是敢报警,等哥几个出来,见你一次就打你一次!打到你不敢再拿手机为止!” “说狠话也要看自己现在是什么处境,就你现在这鸟样,哥几个直接把你弄死弄残,根本不给你找我们麻烦的机会!” 几个小混混也不是好惹的主,直接围了上来,将郑毅冕小两口抱得水泄不通。 原本几个人拦路抢劫,就已经让秦紫害怕,现在被更加逼近,那情绪就更为紧张了。 她惊恐的看着这几个小混混,却不敢像郑毅冕一样大喊大叫,只是美眸喷射着熊熊怒火。 “哟,女朋友还挺漂亮的嘛,这么有福气!” “要不小美女,你给我们几个乐呵一下就算了,哥几个就放过你们一马?” 小混混们也像刚发现秦紫漂亮一样,顷刻间眼里放光,露出猥琐的笑容,一副倭寇看到美女的眼神一样。 “你——” 秦紫博然大怒,好看的脸蛋气得像个熟透的水蜜桃。 郑毅冕见几个小混混不仅当众抢劫,还想要玷污自己女朋友,那是气得肺都快爆炸,嘶吼着就要动手:“你们几个畜牲,真以为人多就很牛比是吧?你们敢动我女朋友一根手指试试看?老子非弄死你们!” “搞啥呢?” 突然这个时候,一阵大吼声传来。 众人抬起头,只见巷子头不知何时多了一个健壮的声音。 他真是青山镇黑龙会一个小头目方力,附近几个村庄需要举办什么活动,都派人去找他来做安保工作。 “力,力哥!” 几个小混混看到方力,立马脸色大变,颤颤巍巍的向方力打起招呼。 “怎么回事?几个人要殴打一个人?还是想干其他坏事?” “不要告诉我,你们几个人把他们两个人围起来,就是因为说话声音太小,谈话听不到声音对吗?” 方力环视全场,目光稍微停留在秦紫身上一秒,先是一惊,随后收回目光,看向小混混等人,冷冰冰的询问到。 “我,我,我们就路过开玩笑……” 几个小混混看到方力这个黑龙会的正规成员,面露畏惧的垂下脑袋,两解释的时候都不敢抬头直视。 “开玩笑?” 郑毅冕闻言大怒,冲着他们嘶吼道:“你们几个拦路抢劫,还想耽误我女朋友,这叫跟我开玩笑?你见过哪个玩笑这样的开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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