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有什么区别?” "搞定一个女人的办法,不是要走一遍见不得阳光的道路吗?" 张太贵无语的看着李大壮,不明白这种好事情他怎么不去。 就凭李大壮的声誉,别提开豪车住豪宅,卡里有上百亿资产。 就是李大壮站在秦紫家门口,她估计都主动拉进家里,然后干一些羞羞的事情。 “我能一样吗?我可是站在乔成东这边,做着周家人的思想工作,要是让他们知道是我亲自上,那还了得?估计死都不会出具谅解书,每天都挂着一条判乔成东死刑的横幅,满大街乱跑!” 李大壮无语的翻着白眼,真不明白张太贵在害羞啥! “你可以易容啊!就凭我好侄儿这易容手术,即使亲妈来都忍不住,加上这么健壮的身体,随便在配个豪车,哪个女人看了能不迷糊?” 张太贵还是不敢去冒这个险,仍旧把这个吃肉的好事交给李大壮。 “我易容一两次没问题,可当需要跟着周家人过去处理这些事情的时候,谁来扮演我啊?” 李大壮瞧了眼秦紫的照片,的确漂亮,又有些清纯,估计才刚刚成年,出社会工作就被郑毅冕这个老油条给盯上。 郑毅冕初中刚毕业就到社会上闯荡,也认识一些社会闲杂人员,对这种刚出社会没多久的小姑娘,最是有吸引力了! “说得也是,可我大腹便便,都能当她爹的年纪,她怎么可能会看上我呢?” “即使我有钱,开着豪车,对着这些刚出社会的小姑娘也有难度。除非是那种十几岁就出社会混的小太妹,或者有一定阅历的老姑娘才好下手啊!” 正太贵看着自己鼓起的小腹,又看了微微有些秃顶的额头,脸上也变得不自信。 没办法,社会就是一把杀猪刀啊! 加上双方年龄差了二十岁,代沟这么大,张太贵都不知道该怎么和这种正常出社会的年轻小姑娘聊天。 除非是那种十几岁就跑去夜场工作,十八九岁就见惯形形色色的男人,知道钱最重要的年轻女人,也会迎合老男人,主动找各种话题聊,那样张太贵才放得开。 就凭张太贵这种身份,去的都是高档场所,能进这个场所的小姑娘,平时修养都很好,股票、军事、历史无一不精通,都主动找人聊天,哪里还用得着他来费心? 偏偏就是这种刚出社会的小姑娘,总觉得仅靠自己双手努力,未来车子会有的、房子也会有的,才会特别抗拒老男人。 “她要是不答应,甚至抗拒,你就扔给她两万,再不答应的话,就扔给她十万,还不答应,就扔给她一百万的现金,看她沦陷不沦陷。” 李大壮看到张太贵堂堂青山镇有名企业家,随便走出大街都有一大堆美女主动靠上前的男人,此刻让他去勾搭一个小姑娘,竟然那么害羞和自卑,一时忍不住就嘲笑起来。 “笑啥啊!有本事你去啊!不行你叫你的好哥们去!” 张太贵看到李大壮嘲笑自己,脸上也变得有一丝丝的不乐意:“再者,我可是青山镇知名的企业家,要是被人曝光出去,那可多丢人!” “行吧,我找个人去做这件事吧!” “不然你在手底下找个人也行,毕竟黑龙会成千上万人,肯定在这方面的认错。” 李大壮想了想,更加坚定的认为张太贵找人办这事最好:“更何况你手下,都是黑龙会骨干,即使是一个较为年轻的小领导,手底下有上百个愿意拼命的马仔,都可以碾压郑毅冕这个不入流的社会闲散分子。” 李大壮觉得郑毅冕不就是在社会混久了,认识一些地痞无赖等闲杂人员,那派黑龙会的成员去抢他女人,那就再好不过了。 用他最引以为傲的东西去击败他,那秦紫还有什么可喜欢郑毅冕。 人家年轻手下又有真正的亡命之徒,还比郑毅冕还有钱,不动心那就是假的! “行,这件事就交给我去做!” 张太贵也感觉无奈,但为了办好李大壮交代的事情,他还是开始物色青山镇范围内,哪个家底比较好,且稍微有点权力的手下。 也不用太年轻,那种三十岁左右去勾搭秦紫这样的小姑娘,那一定是最好的。 …… “这家牛蛙好好吃啊!” "原本要吃牛蛙,还要跑到市里才有吃,县城和镇上都没有得吃,也没有这些受众群体。现在青山镇变得繁荣,也有一些做蛙的企业,跑到这里来开店了。" 郑毅冕和秦紫在青山镇一家新开的牛蛙店用餐,品尝到平日在大城市读书才能吃到大味道,秦紫不由高兴的感慨起来。 “一般般吧!” 郑毅冕十几岁就出社会,虽然也去城里打工,吃过各种外面的食品,可仍旧觉得家乡里面的东西更好奇。 外面的牛蛙靠的都是调料味道,而不是食材本身的味道。 在农村,一般在夏天的田野里,随处可见的就是青蛙和田鸡。 那都是纯天然、野生的青蛙,味道别提有多么甜。 就是什么配料都不放,就放掉姜和盐,都甩这种牛蛙很多。 可惜有些地方现在禁止捕捉野生青蛙,那种味道只能在记忆中怀念,或者购买仿野生的养殖场。 “不懂欣赏。” 秦紫白了郑毅冕一眼,津津有味的品尝起来,同时还不忘夸赞起李大壮:“这一切得多亏李镇长啊!要不是他把青山镇打造成这样,咱们今天怎么会有蛙吃!” 秦紫现在还念着李大壮的好,哪里会想到李大壮早就把她摸得一清二楚,并且暗中派人对付她。 秦紫要是知道这些,估计手中的牛蛙腿都不香了。 “哼,网上炒作出来罢了!天下乌鸦一般黑,哪里有人这么神圣!” “都是一个粪坑里的蛆虫,谁能保证没吃过屎?” 郑毅冕听到秦紫谈论起李大壮的时候,眼里冒着小星星,略有些嫉妒和不满的冷笑起来:“而且,据我姐男朋友说,他有个妹妹就是被李大壮女朋友的哥哥杀害,他还徇私枉法,能好到那里去!”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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