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哥里妇_第八百四十六章:惊叹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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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烈欢迎华夏医疗代表团凯旋而归!”
  “李大壮,我爱你哦!”
  “李镇长我想给你生猴子,生一个足球队,求求你给我这么一个机会吧!”
  “李镇长你简直太帅了,胸有成竹藐视一切的霸气,简直把我一个男的都俘获到。要不你在等等我,我去人妖国变性一下。”
  华夏医疗团队凯旋而归,机场门口站满了接机的粉丝,一个个挥舞着手中的国旗,兴高采烈的把他包围起来,就好像那些大明星出场一样。
  其中李大壮的粉丝最多,几乎九成九都是冲着他来。
  李大壮不仅实力厉害,还是国内为数不多的超级大网红,自然深受这些粉丝喜爱。
  就李大壮一个签名,转卖出去都能挣到不少钱,其余人则是差上许多。
  当然,团队其他人,也有粉丝来接机,毕竟李大壮粉丝群体太大,还不如粉一个小众的,更能吸引人注意力。
  叶琳、江剑、都有不少人送上鲜花和索求合影。
  令李大壮没想到的是,覃将这个变态,竟然也有人喜欢,挂的横幅竟然是:“覃将,我愿意喝你的尿、吃你的屎!”
  李大壮当场就想呕吐出来。
  果然变态的粉丝,就是变态!
  “哇,师傅,你们城市高楼耸立、高铁、地铁遍布就算了,一个小小城镇也有高铁、飞机场,甚至双向八车道,这配置也太豪华了吧!”
  “我们鹰国首都郊区,都是双向双车道,甚至是四车道,连你们青山镇都不如哦!”
  “上帝,这小小的城镇,人也太多了吧?人山人海,我都感觉这里不像是城镇,而是一个大型的商圈,且有自己核心价值,能源源不断吸引人来那种。”
  米尔斯到达青山镇,一眼就被他眼前的繁荣给震惊到。
  青山镇开发区目前有在建造商品房,高档住宅小区,甚至医院和学校。
  在原来的镇中心,老房子的外墙已经喷上统一的材料,整个城镇看起来靓丽一新。
  若不是设计太low,房子太矮,都很难认出这是一个城镇的老城区。
  “我爱华夏,我爱青山镇!”
  米尔斯一路惊叹,一边尝着路边各种各样的美食,整个人都陶醉了。
  他在鹰国也开了一家饭店,可相对比华夏这个老祖宗的厨艺,那简直是小巫见大巫,路边摊都能秒杀他这个半桶水。
  当然,米尔斯在英国是经过特地改良后的口味,和这边是截然不同。
  米尔斯很多年没来华夏,再次品尝到久违重逢的味道,脸上洋溢着均是幸福的喜悦。
  不仅仅是他,就连李大壮也感觉心情特别美妙。
  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狗窝啊!
  外面再好、社会地位在高,也不如在家乡里炒一碟青菜,一碗面条更有幸福感。
  “以后你就住在这里吧,随便挑选房间睡。”
  “这儿朋友送给我的,我也没住过,你喜欢就当师傅送给你的见面礼好了。”
  李大壮把米尔斯带到张太贵送的大别墅里,让他放置好行李等东西,不然提着两个大行李箱逛街,总觉得挺别扭的。
  “欧麦噶,师傅你对我太好了!”
  “不过我还没结婚,住那么大房子也没用,就和师傅你一起住,给你做家务打扫卫生就好了。”
  “我这些年在鹰国也挣了不少钱,可以随便在青山镇买一个便宜点的小房子,这么大我可维护不起来,还是适合师傅这个红颜知己众多的人。”biqubao.com
  米尔斯看着超过一亩地的大别墅,且装修得富丽堂皇的大别墅,整个人都惊呆了。
  光是装修费都要好几百万,师傅竟然当成见面礼送给自己,那也太豪了。
  “那你先自己一个人在这附近熟悉下环境,有什么需要记得打我电话,或者去青山镇办公楼找朱秘书,我得先去找你师娘了。”
  “师傅我有几个师娘啊?”
  米尔斯眨着纯真的大眼睛,很是好奇的出声询问着。
  “呃……”
  李大壮瞬间陷入沉思,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才好。
  “懂了,像师傅这样牛逼的大人物,肯定数不胜数。反正我以后看到师傅您身旁站着漂亮女孩,就叫她一声师娘就对了。”
  米尔斯不愧身为一名华夏通,看见李大壮一副记不清的模样,瞬间就明白自己接下来应该怎么做。
  “做好你的事情去吧,别东喊西喊,到时候喊错了你可就自己负责。”
  李大壮也懒得解释,白了他一眼就朝门外走去。
  出去快半个月,虽然每天都有和林华华视频语音,也和曹琪等红颜知己通过通话,但回到青山镇李大壮最想见的还是林华华。
  不仅仅她怀了李大壮的孩子,更多的是两个人在贫困的时候,就因为各种因素走到了一起。
  “华华,想我了没?”
  李大壮一进门,瞬间就抱起林华华,很是腻歪的打招呼着。
  “你轻点,小心伤害到肚子里的宝宝。”
  林华华看到李大壮回来,同样很激动,可还是怕动作过大,伤害到肚子内的宝宝。
  “才一个多月,确实要轻点。不过很久不见你,人家确实想。”
  李大壮把脑袋贴到林华华肚子,仔细聆听着内部的声音。
  光棍了这么多年,他也马上要有后代了,这种幸福感是前所未有的愉悦。
  “想就去找你的其他红颜知己,在鹰国不是还有个公主殿下垂青与你吗?还公然示爱,啧啧,估计天天跟人家腻歪,回来才跟我说想!”
  林华华故意生气的翘起樱桃,假装介意他和凯瑟琳的事情。
  “哎哟,没办法,谁让你老公长得帅嘛!”
  “这人一长得帅,就遭很多女孩子喜欢,这能有什么办法?”
  李大壮满脸无辜的回答,随后附在林华华耳边,声音很暖的说道:“我在那边半个月,可没有找过任何女孩子干那种事情哦,要不你用手帮我解决一下吧?”
  “讨厌,我才不信!”
  林华华羞红了脸,一把将李大壮推开:“用手也不行,等下我也起火了,那可就完蛋了,还是不要做这种事情了吧!”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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