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刚这才好奇起来,他没想到李弘文这刚到港岛没几天居然就跟一个明星处在了一起,这难道就是高人的厉害之处吗? “林小姐是这两年最火的女明星之一,她演的窗外还有刚上映的女朋友都演得非常好,我特别喜欢她,没想到居然能在这里见到林小姐的真人,所以有些激动了。” 汪律师这个时候也反应过来,刚才自己的举动多少有些失去职业道德,所以连忙解释道。 “郎才女貌,天作之合,那我就不多打扰文先生和林小姐约会了。 哦,对了,我来的时候还让人开了一辆车过来,林先生最近一段时间在港岛,没个车也不方便。” 玉刚站起身,爱的王律师就要离开,不过在离开的时候指了指刚才交给李弘文的那一堆文件以及房屋钥匙中的一把车钥匙后,指了指酒店前面停车场里一辆车道。 房都送了,也不差一辆车,更何况深水湾那种地方,如果没有个车来去也不方便,所以在送房子的时候他就想到了给李鸿文送一辆车,这个车也是昨天晚上临时让人给调派的一辆全新的保时捷911targa。 顺着玉刚的手,李弘文和林清霞同时看了出去,停车场上有一个司机站在一辆橘色的车子前,在冲着他们这边挥手,看样子就是玉刚说的同来的司机。 “文先生会开车吗?有没有驾照?” “会开,不过没有驾照!” 车李弘文当然会开,但是来港岛他肯定是没有港岛的驾照。 “我打个电话让交通队的人过来现场给文先生办一个驾照!” 说完话玉刚就走到咖啡馆的前台位置,借用了咖啡馆的电话,打了一个电话出去。 “他们说半个小时之内会过来人。” 这就体现出权力的魅力了,仅仅是一个电话,李弘文都不需要自己去考驾照去办理驾照,交通队直接就会有人过来现场为李弘文办理。 这也反映了此时港岛的一些警察系统内部的腐败与混乱,当然这个时候港岛也开始成立了廉政公署正在清理这些问题,不过也是需要一段时间的。 弄完这个玉刚没有再停留,带着律师就离开了。 因为李弘文会开车,所以就没有把司机留下。 “你怎么会认识这么一位大人物的?他还送你一套房,送你一辆车,你到底是做什么的?” 等玉刚走了之后,林清霞才问出自己心里想问的话。 她对于李弘文认识这么一个大人物,真的是非常好奇,要知道这种大人物,平日里别说跟他们打交道了,就是想见都很难见到。 别看她现在是红遍东南亚的明星,可也没有跟这种大人物打过交道。 别说是她了,就是他们公司的老板,见到这种大人物也得低声下气。 “恰巧帮了对方一点忙而已,我也没想到他会这么客气。” “一点儿忙就送你一套深水湾的大别墅和一辆保时捷,你知道这些东西有多少钱吗?” 李弘文的话,林清霞是一点儿都不相信。 “我不知道,这些东西我真是没准备收,但是对方非要给,最后没办法,只能收下了。” 这些东西李弘文确实不知道现在的市价是多少。 “听你这话还只能收下,房子我不知道具体价格,就这辆车要买的话最少得七千多美刀!而且还不一定是你想买就能买得到的,正常情况下应该还需要加钱才能够拿到手!” 林清霞翻了个白眼,对于李弘文这话,她真的觉得很装,她是不知道后世有一个专门形容这种情况的叫凡尔赛的词,要是知道的话,一定会对李弘文说你真是老凡尔赛了。 “我是真不想收的,毕竟我过段时间就离开港岛了,这房子和车也就只能闲在那儿了,要是你喜欢的话,以后你来港岛的时候可以找玉先生或者是去我房子,自己开出来。” 李弘文笑着道。 车这个东西闲置下来就会老化的比较快,最好的办法是能够时不时的去开一开,他很清楚这个车今天玉刚说是借他开,但是这一车在他离开港岛之后,玉刚也绝不会让别人去动,所以与其放在那,还不如借给林清霞或者是徐冠文他们。 “真的吗?待会我开着车带你去兜兜风,昨天光带你去老城区转了,今天开车带你去海边去看一看,去沙滩看一看,顺便也去看看你这套新收的别墅到底是什么样子!” 林清霞对这个车确实还挺中意的,当然她并没有想过真的就拥有这辆车。 她只是想开着这个车兜兜风。 新车谁不喜欢,特别是保时捷,不管是在现在还是在以后都是豪车。 交通队的人并没有让李弘文多等,不到半个小时人就过来了,现场给李弘文拍照,给李弘文发证。 “当初我为了考这个驾照,还花了一点时间呢,你倒好,直接就有交通队的过来给你颁发。” 对于这个林清霞,多少是有一些不太舒服的,不过也只是说一嘴而已,毕竟这个时代这种事情是一种很正常的现象,只要你有关系有权利就可以做到这样,随后她就跟李弘文两个人开着车,离开了酒店。 “呜呼!!!啊!!!!” 开着车,林清霞将车速提到了七十多,看着两边的景物快速倒退,兴奋的大声喊了起来。 虽然说现在她的主要市场是在港岛,但她并没有在港岛置办房产买车。 多数情况下,她还是在宝岛跟家里人住在一起,虽然也有一辆车,可跟这种豪车比还是差了很多。 所以开着这辆车,她还是非常开心的。 开着车,两人来到了海边,在沙滩上玩了一会儿之后继续开着车,奔了深水湾九十六号。 之前只是通过文件知道有这么一个房子大概是几层,李弘文觉得也就那样,并没有太放在心上,但是真当看到这个别墅,李弘文还是很喜欢的。 首先院子是完全独立的,由院墙包裹着,站在外面顶多能够看到房子的一上面一小部分。 其次就是整个院子以及房屋的颜色搭配,都挺符合李弘文的审美。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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