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年代文里做纸扎_第922章 天才白痴梦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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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时的港岛在普通国人眼里,那就是繁华的代名词,特别是李弘文他们这一飞机来港的人下榻的酒店附近,可以说如果是第一次来港岛的国人,绝对会被震撼到的。
  但是这些东西对李弘文来说,真的是落后的不行,就跟现代人去到朝鲜一般。
  不过李弘文刚从国内过来,身上的穿着之类的,一眼就能够让人看出他是国内来的,所以为了方便,李弘文在跟队长聊完以后就出了酒店,去找了一家卖衣服的地方,把自己一身衣服从头到脚全给换了一遍。
  衣服虽然全都换完了,但是发型还是没法变的,毕竟在国内的时候,李弘文为了方便都是剃的寸头,而这个发型在此时港岛的年轻人当中并不是太流行,特别是像李弘文这么短的就更少了。
  好在李弘文在语言这一块的能力还是比较强的,粤语不怎么行,但是英语的口音还是比较少,跟人交流的时候,不说粤语,光说英语的话,不会有人看出来他是从国内来的,甚至会以为他是从国外回来的。
  此时的港岛确实很繁华,而且在这个时候港岛迎来它他真正腾飞的机会,整个港岛都透着一股蓬勃向上的意识。
  这也是在这个阶段,为什么国内有很多人会拼了命的逃港,对的,就是能够在这边找到发财的机会。
  而也因为港岛对于国内来的这些人,只要他们能够进入市区,就给他们身份,所以助长了很多人在这个时期来到港岛并在这里扎根生活下来。
  不过与之对应的是近一年多时间港岛的股市那叫一个惨,因为石油的原因再加上一些其他因素,从一千多点一直跌到了两百点左右。
  这一段背景在后世港岛拍的一部叫大时代的电视剧里有被拍出来。
  李弘文也正是因为这部电视剧知道,港岛的股票其实在十二月十号左右到达150点的时候就会真正的触底。
  不过他此时并没有去购买这些股票的想法。
  主要是他来一趟港岛,太麻烦了,这些股票后面怎么发展他并不记得,就算此时抄到底,但是印象中好像再过个两三年,港岛的股票又会大幅下挫,所以虽然知道现在股市要到底部,但他也没有进入的想法。
  要说此时港岛,让他比较喜欢的,那就是街边的商铺比较多,买卖什么东西的都有,可以随意买卖。
  不仅是日用品,各种吃的上也有不少。
  因为他感应的石门残件,此时还没有到达港岛,所以他也并不着急。
  虽然他觉得拍卖会上的那两个门环很有可能就是石门残件,但是此时他感应的两个石门残件还没有到达,所以他也不能百分百确定。
  所以到达港岛的头几天李弘文就在街上随意的拿着相机拍着各种的照片,去吃着此时的一些港岛的特色吃食,去商场买一些衣服,当然主要是给徐婉晴买,他对于这个时代港岛男性的这些衣服还并不是太看得上眼。
  游览的这段时间,他也确实见识到了港岛繁华的背后有多么的混乱。
  此时的古惑仔真的是很猖獗。
  在逛街过程当中,他就看到了不止一次的这些古惑仔,因为一些小事互相打起来或者是去一些店铺收保护费的情景。
  这中途有一次他因为多看了几眼,被其中的一个古惑仔瞪着眼睛骂了好几句,要不是其中有一个古惑仔拉着那个小弟不让多惹事儿,估摸对方就会过来揍李弘文了。
  所以在港岛街头李弘文还是挺注意的,因为说不定因为多看几眼哪儿就会被这些人给冲过来揍了,虽然他并不怕,可也不想多事儿。
  除了在街头旅游闲逛,李弘文还花钱去听了徐冠杰在明爱中心举行的徐冠杰之夜演唱会。
  这位可以说是港岛后面很多年粤语歌曲的鼻祖人物正是从他开始,粤语歌曲才在港岛流行起来。
  现场很是热烈,李弘文买的是前排位置,所以能够近距离感受到这位正当年的魅力,在最后结束的时候借着与对方交流的机会,李弘文把自己写的一首歌的曲谱交给了对方。
  徐冠杰并没有多想,因为这个时候有很多歌迷会跟他进行近距离交流,送他各种各样的东西,所以在接过之后就揣进了衣服兜里。
  这场演唱会非常的成功,可以说用座无虚席来形容,徐冠杰也非常满意这场演唱会的效果。
  在演唱会结束跟前排的观众进行互动之后,在几个工作人员的护送之下,他来到了后台。
  “今天的演出真的太棒了!冠杰!我相信明天晚上各大报纸,还有电视台就能看到你演出成功的新闻!”
  坐下还没缓气,他的哥哥徐冠文就一脸开心的过来跟他击掌庆祝。
  “可惜我唱歌不行,不然我也想办个演唱会,享受一下这种站在舞台当中,让所有人为我欢呼的场面!”
  “我给你写几首歌,到时候你也去唱歌,说一定也能一炮而红,就有人欣赏你这个破锣嗓子!”
  徐冠杰开玩笑的,在跟徐冠文说话的时候,他随手摸了摸口袋,想要掏一支烟,结果正好摸到了刚才一个歌迷递给他的几页纸就拿了出来。
  “天才白痴梦?”
  不经意的把纸打开,徐冠杰发现居然是一首歌的曲谱。
  “怎么有粉丝给你写歌,想要让你看看?”
  徐冠文凑过来看了一眼纸上的东西。
  “人皆寻梦,
  梦里不分西东,
  片刻春风得意,
  未知景物朦胧,
  天呐,这首歌写的太棒了!”
  看着歌词配着曲谱,徐冠杰轻声哼唱了几句,然后眼睛就瞪大起来。
  这歌写的太对他的脾气了,而且旋律非常的不错,特别是这首歌还是以粤语来写的,这个时代大多数歌手都是唱的英文歌曲,很少有人去唱粤语,他也是刚开始用粤语去唱歌,整个港岛如今只有他公开在一些演出场合去唱过,粤语歌曲还是一个非常小众的歌曲类型。
  “这上面留了电话和酒店地址,我要去见见这个人!”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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