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弘文倒是没有太因为周成生气。 这样的人在后世其实非常多,特别是在网络上,因为没有了束缚,他们在网络上会发布各种各样的言论,各种你都意想不到的言论。 所以对于这些人最好的办法就是你不要去理他,但凡你稍微给出一丁点的反应,他们都能够各种兴奋各种跟你去说他的那些歪理邪说。 “你说的对,我之前在临河村的时候有几个人感觉也跟这个周成有点像,不过当时没有直接这么过来跟我说这种话,因为刚想冒头的时候就被我给揍了,现在的想想对付这种人要么就不理他,或者就像我之前做的,要么在他准备给你说点什么的时候直接揍他!” 长出一口气徐婉晴也缓过劲儿来,她觉得刚才自己可能是因为周成说的话里头牵扯到了李弘文,所以有些生气,现在想想刚才就不该给这家伙说话的机会,应该直接走或者是直接揍。 “不用管他,下回这个家伙要是趁我不在去跟你说些什么的时候,上去直接揍就好了!” 李弘文点点头,他觉得徐婉晴说的有道理,如果是周成来找自己,自己不理会他也就罢了,但是如果说敢在自己不在的时候找徐婉晴,他觉得就应该让徐婉晴直接揍。 没办法,有时候男人并不能像女人一样,可以想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他揍周成的话,周成绝对会闹得沸沸扬扬,但是徐婉晴揍,周成也没脸跟别人说,毕竟一个大男人被一个女人给揍了,他有什么脸去跟别人说这个事儿。 特别是在民风比较彪悍的北三省,一个大老爷们被女的给揍了,说出去都丢人,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 “嗯!” 徐婉晴点点头,下回周成要是敢找她说这个事儿,她直接就大嘴巴子呼。 李宏文卖酒的地方离他们村子其实并不算远,不过因为他埋的时候直接是利用空间能力挖的坑,然后掩埋的,所以这些土地表面根本看不出来有人在这儿埋过东西。 也就是李弘文自己知道这下面埋着二百二十坛酒,换个其他人过来,一点也看不出来。 “来,你也尝点,看看有没有什么区别!” 将一坛酒从地底起出李弘文打开泥封,倒出两杯一杯递给徐婉晴,让她也尝尝这个酒达没达标。 “啧!” 抿了一小口酒,李弘文感受着这个酒入口之后的口感以及随后产生的那股热流,他觉得跟那一次在杜老头那喝的好像差不了多少,但是酒中更具体的一些东西他就尝不出来了,只能说觉得应该一样。 “我觉得好像可以了,没有像那种刚酿出来的口感了!” 徐婉晴仔细的品了品之后开口道,她觉得这个酒应该是没什么问题了。 “我也觉得差不太多,要不这样,我明天去市里一趟,让姚文贵去尝一尝他肯定能尝出来具体的区别,看看这个酒到底是达标了还是是不达标,或者说像他所说的,埋在这种地气浓郁的地方会更好,这样我送到京城的时候,跟你爸说的时候也知道怎么说。” 李弘文想了想,觉得这个事情最好是能够确定一下,而能够确定这个事情的唯一人选就是姚文贵了,所以他决定明天去市里跑一趟,让姚文贵尝一尝,有酒虫附体加持的姚文贵对于这些东西他能够品出最细微的差别。 “正好如果说这一批酒达到要求了,或者是变得更好,我可以把他之前酿的那三百坛酒也带回来埋到这边,以后他酿好酒了,我就去市里跑一趟,把那些酒弄过来。” 而且他想顺道把其他的酒也都带回来,就算是这个酒没有完全达到要求,一个月的效果也足够惊人了,以后所有的酒他都准备带回来埋到后面的青山里头,这么做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安全,不会有人知道他把酒埋在哪。 “可以,那回京城咱俩一块回吧,市里我就不去了!” 徐婉晴点点头,市里他们之前该去的地方也都逛过了,她觉得好像也没什么可逛的,所以这次她不准备跟着李弘文一起去了,准备等过两天回京城的时候跟李弘文一起回去一趟。 “行,你有什么想要带回京城的没有?我去市里县里的时候可以顺便买回来!” “没什么特别要带的,就带一点干货吧,然后其他的好像没有特别要带的了,你之前洗的那几张照片能不能再洗几张?就是我们在山里头露营的那几天的。” “那些照片你不是都洗出来给寄回去了吗?怎么还要洗呀?” “是寄回去了,但是她们回信过来的时候说有其他人看到那个照片也想要,所以这次回去就捎带手的再带几张,万一有人要的时候可以给他们。” 当初从山里露营回去之后,没几天李弘文就把照片洗出来了,然后按照徐婉晴的要求多洗了几张老虎狩猎,还有他们在一些地方拍的景色与动物照片,徐婉晴把那些照片都寄回京城,寄给了好多人,但是她认识的人太多了,好多人看到照片都想找她要,特别是老虎捕食的照片。m.biqubao.com “那行,等我从市里回来,我就再洗几张出来!” 这不是什么大问题,李弘文点点头就应下来了。 当天回去之后,李弘文晚上去了一趟赵大山家跟赵大山请了两天假,然后在第二天一大早就出门去了市里。 “这个酒比我埋在地下六个月的酒更好一些,首先是它的口感更偏柔和一些更醇厚,其次就是它那股热力要比之前的要更加的温和,也要更多那么一丝,因为我身上没有病痛,所以再细致的体验不出来了,但是如果是身上有病痛的人,应该喝这个会比之前喝的那个更舒服。” 到了市里李弘文也没找赵二狗和高远他们,直接就去找了姚文贵,姚文贵在喝完李弘文倒的酒,细细的品了一下之后道。 他之前跟李弘文说寻找地气浓郁的地方,酒的品质会有上升,时间会缩短,但是没想到真的会有这么大的区别。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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