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王招娣不同,白玫瑰直接就拉着王招娣的手表示晚上一定来吃。 在她看来,李弘文回来请她们吃一顿饭也是应该的,没有什么需要不好意思或者拒绝的,这三个月她们确实非常尽力的帮着李弘文看家,帮着她照顾狼王和小白大黑,吃他一顿饭没有任何问题。 “就是,你们帮了我这么大忙,怎么着也应该好好感谢你们一顿,必须得过来,知道吗!” 李弘文点头附和着,他知道王招娣肯定是会有这种回答的,所以并不奇怪。 对王招娣就必须得直接,必须得命令她,不能跟她商量,一商量她就各种犹豫,各种退缩。 “那好吧!” 李弘文的话让王招娣犹豫了一会儿,然后点点头。 “这才对嘛!你们随意,跟婉晴聊聊天也好,或者说坐那儿看看书也好,我先去把屋子里的火给生上。” 李弘文说完就没再理会两个人,去院子里弄了柴,弄了一些引火的东西,先把灶给烧上,然后又把屋里的火炕给烧起来。 屋子里很快因为烧起火,温度就开始上升起来。 不过因为今年冬天在天气冷的时候,两个人就离开了,所以窗户并没有弄严实,还是有一些冷风灌进来。 又往灶里头和火炕里添了些柴,李弘文从厨房找了点面,弄了一点浆糊,用之前写字的纸,把窗户各个缝隙都给糊了起来。 两间屋子他都给仔细的糊一遍。 这透风的地方都被糊住了,屋子里的温度立马就暖和了起来,不再像之前到了窗户边门边就感觉到寒风阵阵。 在李弘文烧火糊窗户的时候,徐婉晴和王招娣白玫瑰三个人也把屋子里仔仔细细的清理了一遍。 炕上的土都扫了,席子褥子床单,还有被子什么的也都拿出来铺好了。 因为屋子里三个月一直没有人住,虽然说褥子被子这些都提前装在箱子里,但长时间没有人用这些东西上面全是寒气,所以他们把所有的东西都铺在炕上,就是希望利用开始热起来的火炕把这些上面的寒气给驱散一下,不然晚上睡觉的时候根本就没法盖。 桌子什么的也都拿水给擦了一遍。 “不错呀,你们几个收拾的还挺快,既然屋子里你们都收拾好了,那我就给咱们做饭吧! 你们看着点儿火炕的火,另外炕上的这个褥子和被子这些过一会儿也得翻一翻,光炕一面有些慢。” 糊完窗户的李弘文见几个人把屋子里基本上都收拾好了,所以也没准备再参与进来,而是直接去了厨房。 厨房里其实什么东西都没有,不过这并难不倒李弘文,这些东西他空间里都有,趁着几人不注意,从空间里把米面粮油肉菜什么的都给拿了出来,要是王招娣他们问就说是刚才回来的时候带的行李里面的东西。 “这李弘文回京还真找人学厨艺了?这刀功听起来就跟以前不一样,特别有节奏感,特别连贯,跟以前那种断断续续,轻重不一完全不同。” 李弘文这边开始忙活,隔壁白玫瑰听着他这边的切菜声,有些意外,她以为李弘文只是客气,没想到这变化还挺大。 之前她跟着王招娣也在李弘文这边吃过好几次饭,知道李弘文的手艺具体是什么样,也知道李弘文切菜有些不是太规整,很多时候丝能切成条,片能切成块。 切菜的声音也不会像现在这种韵律感十足,节奏感十足 “他厨艺确实大有长进,我跟你说,比很多国营饭店的大厨做的都要好吃的多,那味道你吃一次会想两次!” 徐婉晴笑着道。 “那完了,吃过你家弘文的手艺后,我自己做的饭吃不下去怎么办?我能不能以后来你们家蹭饭呀?粮食和菜我都自带,或者我出钱也行!” 白玫瑰对于徐婉晴的话是相信的,她现在发愁的就是吃过李弘文的饭,以后自己的饭没法吃怎么办? 她自己的厨艺她自己清楚,她已经吃腻了自己手艺了,最近几个月都是跟招娣两个人合伙,招娣做饭她出菜和面。 招娣的手艺比她强多了,但是万一李弘文真的大有长进,吃完李弘文的自己要是吃不下王昭娣的怎么办? “可以呀,以后你们要是愿意吃就过来,咱们一起搭伙也可以。” 徐婉晴跟王招娣还有白玫瑰相处了一段时间,对于这两个人她觉得还是不错的,在一些观念看法上是能够有契合的,如果说以后在一起搭伙吃饭,她也觉得没什么问题。 “真的吗?你说这个我可真信啊!” 白玫瑰脸上一喜。 钱她不缺,粮食她也不缺,缺的就是一个做饭的手艺,最主要的是她好像在做饭这一块还没什么天分,虽然说能够保证把饭做熟,但是味道就真的是只能用能吃两个字形容。 “当然了。” 徐婉晴点点头。 “算了吧,我还是两三天或者一周过来打个牙祭为好,天天来你们这儿蹭饭不合适,你们小两口这是蜜里调油的好时候,我们这没事来打扰你们不是太好。” 说实话白玫瑰确实挺意动的,但是想想,徐婉晴和李弘文两个人刚刚定亲,关系正是最离不开的时候,自己要是天天过来当电灯泡,李弘文能恨死她,所以想了想,她还是拒绝了这个诱人的提议。 “什么小两口什么蜜里调油!” 白玫瑰的话让徐婉晴脸上升起了两朵红霞。 虽然说两个人已经定亲了,但是被人当着面说小两口这样的字眼,她还是多少有一点点的害羞。 “天天吃还是算了吧,我怕以后嘴养刁了离不开你们,就一周我跟招娣两个人过来吃一顿,算是改善一下生活吧!” 都不用再说别的,光徐婉晴这种害羞的样子,白玫瑰就知道自己跟招娣两个人天天过来和李弘文徐婉晴搭伙,绝对不是一个好主意。 “那你们看吧,要是想吃了随时都可以过来。” 徐婉晴想想也没有再说非要让白玫瑰她们过来,而是把选择权交给了她们。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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