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来顺里,巴图以及他的小弟们今天真的是非常非常的开心,这是他们这一二十年从来没有过的,他们第一次在自己家人面前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尊重。 李弘文跟在场所有人都谈笑风生,他会端着酒杯敬各位岁数大的长辈,会坐在跟他岁数差不多的那些人跟前去跟他们划拳聊天,去跟那些小孩们逗着玩,可以说今天这场饭局当中所有人都记住了李弘文,所有人都对李弘文竖着大拇指。 “吃不完的肉,每家都带一些回去,这样吧,后厨再上一些,给每家都带上二斤肉回去,这两天在家里也可以吃个火锅或者是跟其他菜一块炖一块炒!” 李弘文让上了那么多的肉,所以肯定是有剩,有的桌上的多,有的桌上的少,所有人都是吃的肚子溜圆,皮带松了又松。 真的是实在都吃不了了,不然他们可能还会再使劲吃一些的。 李弘文见桌子上的肉有多有少,这些又不能退,所以干脆又张罗后厨给上了一些,然后要给每一家都带了二斤肉回去。 “文哥这就不合适了,我们都吃了这么多了,再拿就真不合适了!”biqubao.com “是呀,文哥,让后厨别上肉了,就这点肉我们分分得了!” 李弘文的话一出来这些人连忙过来伸手拦着李弘文,又伸手让后厨那边先别着急上。 说实话,今天李弘文这顿饭真是把他们给吃的已经不好意思了。 他们长这么大,别说是这么个吃肉法,就是听都没有听过有人这么吃! 现在李弘文还要给每家带二斤肉走,他们是真的不好意思再拿。 于是在很多饭店都见过的一个场面,在东来顺里也上演了,一边李弘文要让后厨再上肉,一边这几个按住说什么也不让上。 “我是大哥还是你们是大哥,这头一回吃饭,头一回见面,你们就不准备听我的是吗?都别跟我废话,赶紧的把桌上的肉都找东西给带上,然后剩下没分到的,从后厨领二斤肉!” 最后还是李弘文用自己大哥的名头压住了这些人,让这些人每家都带了二斤肉走。 可以说这些人从东来顺离开以后,就没有几个走路走的快的。 真不是他们故意要挺着肚子沿街显摆他们吃了一顿肉,是真的走不快! 刚才吃的时候光想着好不容易吃一顿就使劲吃,但是现在真的是吃太撑了,想走快都走快不了。 甚至说都走到家了,还是觉得肚子撑的不行,一家老小又沿着家附近绕了好多圈。 “唉呀,没办法,我们家这小子最近新找了个活,老板非要请吃饭,那肉给上的呀,你不吃都不行,你瞅这还让带了二斤回来,我这肚子吃的撑的呀,真的是,从来没这么吃过呀!” “是没有那个富贵的命啊,这才吃这么一顿就受不了了,哎呀,你说人那个老板也是真好,说什么以后每年都在年末的时候会请我们所有人去这么吃一顿,今天这是还没有正式给人家干活呢,人家就请了。” “跟我们家那小子说了以后任老板不管干什么都得给人家尽心尽力的干,绝不能有半点的二心。” 可以说巴图的这些小弟们,基本上每个回到家大致的样子都差不多,家里的老人或者是媳妇儿之类的都会跟周边邻居得意的炫耀着他们家的儿子或者老公找了一个多么好的工作,找了一个多么好的老板。 当然除了这些炫耀的话以外,更多的是跟这些人说的要好好帮李弘文干活,要好好的对得起人家这份信任,不能再跟以前一样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去做事不能嫌做的事脏,嫌做的事累,不然别说人文老板不原谅他们,就是他们这些家里人都不会原谅的。 这些人也都会拍着胸脯表示自己明白这个道理,表示文哥既然这么把他们当人,看得起他们,他们也绝不会辜负人家的这份信任。 可以说李弘文请吃这一顿饭的最初目的,完美的达成了。 巴图手底下这些小弟都被他今天的这顿饭和在席间的表现给收服了,甚至说如果现在巴图想要带着这帮兄弟说不跟李弘文干,可能这些人里头大多数都不会跟巴图走的,当然巴图也不可能这么做,他可比这些小弟们更清楚李宏文的厉害。 在中午吃完饭离开的时候,李弘文跟巴图说过,让他晚上带这些人去他家里的,他有事情交代。 所以这些人下午早早的就聚集在了巴图家。 “巴哥,你说文哥找我们过去,具体要跟我们说什么呀?不会是他看好了地盘,准备带我们去抢个地盘吧?” “文哥还用抢地盘吗?你是忘了文哥的身份吗?晴姐手底下管着那么多地盘呢,随便给一个就够咱吃香喝辣的了!” “晴姐的地盘那基本上也都是有人在管的,再者说晴姐也就是吃个干股,根本不管事儿。” “反正不管文哥让干什么,我都绝没二话,就冲文哥这个仗义,这做事的大气,我是一路跟到底了!” “那肯定的,这话在座的这些兄弟都敢这么说!以后咱这命就卖给文哥了!” 听着手底下这些兄弟兴奋的讨论着李弘文找他们可能让他们做什么事情,讨论着以后怎么好好跟李弘文卖命,巴图真的是打心底佩服李弘文这个手段。 虽然说今天这一顿饭花销确实很大,但效果也是真的好,当然这种手段不是一般人能用的,反正他巴图肯定是用不起。 并且据他所知,整个京城满打满算这些能立旗的,好像没有一个这么干过。 这些人也会请手底下的人吃饭,但是像这么豪横的请法,没听说过。 “具体文哥让我们做什么我也不是太清楚,不过前段时间他让我帮着他去找一些瓷器和一种石头,反正现在咱们猜也没用,到地方就知道了。” “那是,文哥让做啥咱就做啥呗!” “希望文哥能给咱找点来钱的活儿,最好是稳定一些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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