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白大黑如今的智慧已经基本能够听懂李弘文的意思。 虽然不明白李弘文为什么要让它们把家安在李弘文院子里,但是它们并不排斥李弘文这个提议。 所以在李弘文说完以后,它们歪着头看了李弘文一会儿就点点头同意了。 “你也想把家安到你院子里?不行吧,你这么多小弟呢,我家里可养不了这么多,再者说,它们可不像你,看起来跟狗一样,它们一眼就能让人觉得是狼,村里人要是看见那可了不得了。” 狼王一听小白大黑要去李弘文家里安家也在旁边舔着个脸扒拉这个爪子,想要同样待遇。 有了驯兽术的联系,它现在时刻都想跟李弘文在一起。 看看身后不远处的小弟们,狼王面露思索,然后通过与李弘文的意识连接,狼王给出了一个非常简短的意识信号,那就是就它自己去。 这让李弘文不由笑了起来,这家伙真的是不愧是有着灵兽资质,这么短的时间居然也能够开始有一些自己的想法了。 不过想想他觉得狼王现在这个样子,就像一头比较大的狼狗一样,而且它的日常举动也没有一点狼的样子,真要是领回家好像也没有什么问题。 唯一需要解释的就是为什么突然领这么一头大狗回来,或者说这条大狗从哪儿来。 不过很快李弘文也找到了借口,那就是他这次回京城,就说这狗是他原先在京城家里养的,这次回到京城看到大狗没有人养,所以就把它带了过来,到时候只需要自己领着大狗从村口回来就可以。 “可以倒是可以,如果以后得给你起个名字了,叫什么好呢?” 越想李弘文觉得这个说法越靠谱,不过想想所有的家养的狗基本上都有名字,他看着狼王开始想该怎么给它起个名字。 在起名这块李弘文真的是没有什么天赋,想了半天也没有想出一个好名字,浑身雪白总不可能叫它叫大白吧? 狼王。 这是最后李弘文想出来的名字,反正这个时代给狗起名字,很多人也会起一些跟狼相关的,特别是他这头狼狗又这么大,叫个狼王也一点不为过。 “狼王!这是你的名字,以后别人叫你这个名字,你要知道,再有,在村里的时候,绝不能够表现出一点狼的样子,要表现的像跟我在一起的时候这个样子。” 既然准备让狼王也住在自己家里头,李弘文当然是需要叮嘱狼王几句的,虽然说狼王在自己面前的时候表现的特别舔狗,但是在别人面前可未必会有这个样子,所以他必须要让狼王明白,在人面前都得表现出这个样子才可以,狼王也是连连点头。 今天天色已经晚了,所以他在回到家的时候并没有带狼王回来,而是让小白大黑跟着他一起回到了家里。 不过之前小白大黑也只是偶尔在这儿待一晚上,所以并没有给它们去安置住的地方,现在既然准备让它们长久待下去,那就需要给它们好好的弄个窝,包括狼王也需要给它弄一个狗窝才行。 所以让小白大黑找个地方待着,李弘文出门去了赵大柱家。 狗窝简单,李弘文跟赵大柱一说,赵大柱就表示这个没问题,第二天就能够帮他把狗窝弄好,但是给两只海东青弄窝,这个就有些问题了。 不过也不是太复杂,赵大柱表示这个事情他一个人弄不了,需要让他兄弟赵大栓一起帮着弄才行。 “首先它们是鸟类,你不可能像狗一样给它们在地上找个窝,所以你需要在你房子的高处给它们找,听你的意思,你也不准备让它们住在房顶或外面,那么你就需要在你屋里弄。 这样的话,能弄的位置就有你屋里房顶了,这个需要从上面墙上打一个它们进出的洞,并且最好是能弄一个可以方便上云清理的梯子之类的。 所以要弄的话,得让大栓过云帮着看一眼,看怎么打洞合适,怎么弄梯子合适。” “没问题,那明天下午收了工,大柱叔你跟大栓叔一起去我家一趟。” 李弘文也没想到给小白大黑弄窝需要这么麻烦,还需要在房子上稍微动个工,不过既然已经决定了,他也不会说因为麻烦就不给小白大黑弄了。 跟赵大柱约定好,明天下午收工以后让他们去家里看看,李弘文就回家了。 “弘文,前两天你去哪儿了?怎么这么久没看见你?” 回到门口的时候,正好碰上白玫瑰出来挑水,看到李弘文白玫瑰就好奇的问道。 “回了京城一趟,走的时候也忘了问你了,看你需不需要带什么东西。” “我没啥可带的,不过京城现在怎么样啊?我都好久没回去,也有些想念了” 对于李宏文的建议,白玫瑰并没觉得怎么样,她跟原生的家里头一点关系都不想有,所以已经很久都没有跟家里有过信件来往了。 但是对于这个时代的京城,她还是有一些想去看看的,毕竟与李弘文一样,这个时代的京城她原先也只在电视电影里头见到过,并没有真的看到过。 “那就找时间回去一趟呗,今年冬天的时候我准备回京城待一段时间,要是你有兴趣,我们可以一起回去啊。” 李弘文当然明白白玫瑰话里的意思,这个时代的京城样貌对于他们这些穿越过来的人来说,多少都是有一些吸引力的。 “回去呀,嗯,再说吧,到时候再看,我也不确定要不要回去。” 说实话,李弘文这个提议,白玫瑰还是心动的,在这个地方苟了这么久,她还是有一点想要出去看看的心思的,但是回到京城她也怕碰见原身家人,也不是说怕,只是不想见到那些人,在原生记忆里头那些人可没怎么把她当家里人。 “行吧,到时候要是想回去的话,我们就一起,我对象她跟我到时候都会回去。” 白玫瑰的情况李弘文都知道,也明白她不愿意见原生家庭,所以也没有在这个事上多说。 毕竟原文里头好像白玫瑰最后落得挺惨这个家里人也是原因之一。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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