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你们在这等着,酒他也给你们了,没啥事我就先回去了!” 在杜老头离开没一会儿,姚文贵眼睛一转对三人说了一句后就要离开。 “别着急走啊,等会儿吧,等杜老先生回来咱再一块走!”m.biqubao.com 就他这点花花肠子,在场三人谁看不出来,赵二狗直接拦住他不让他离开。 “该帮的忙我也帮了,现在没我啥事儿了,我要回家,我还没吃饭呢,我回家吃饭去!” 姚文贵说话就想要往外走,他带这几个人过来就是惦记杜老头那点酒,这杜老头最近不知道把酒又藏哪去了,他来了好几次都没找着,这次好不容易让他愿意把酒拿出来,只要他把酒缸打开自己一定能够闻着味找到藏酒的地方。 “老实在这儿呆着吧,等杜老先生回来你再回去吃饭都不迟。” 只可惜赵二狗根本不让他走,这把姚文贵给急的,在院子里直打转,甚至趁三人不注意,一个健步从院墙边上柴火上踩着就翻墙跑了出去。 “果然不愧是酒鬼,这是多馋啊!” 姚文贵的这番操作,仨人还真没想到,他们觉得只要拦住姚文贵不让他从门出去就行,没想到这家伙居然直接翻墙出去了,而且那身手怎么看都不像小三百斤的人能够有的身手,那叫一个利索,那叫一个敏捷。 李弘文和高远没有动,赵二狗直接开门追了出去。 “怎么个意思啊?看到什么东西了还是?” 看到胸前的佛珠有淡淡的劫气溢出,李弘文问道。 自从他跟凝阳子和解了以后,对于凝阳子没法跟他及时沟通,李弘文在萨满书上找到了解决办法,那就是在封禁的法术上做了一个小小的改动,改动后凝阳子可以在想要跟李弘文沟通的时候溢出一点点能量,这样李弘文看到后就知道他想跟自己沟通,有话要跟自己说。 “刚才那个男人,他身上有酒虫!” 刚才有外人在,所以凝阳子一直没有说话,现在杜老头和姚文贵都走了,凝阳子才找李弘文。 “酒虫?” 对于凝阳子提到的这个东西,李弘文是一头雾水,他不知道这是个什么东西,但是单从叫虫来看应该不是什么好玩意儿。 “刚才那个男的他嗜酒如命,千杯不醉,而且身材肥胖,最关键的是他的鼻头上有很多小眼儿,看上去跟酒糟鼻差不多,但实际那并不是酒糟鼻,而是酒虫带来的。 那是一种红色的肉虫,有眼睛嘴巴,会寄生在人体之中,如果把它放到水里头游动起来就跟鱼差不多。” 凝阳子解释道,这个东西他以前见过,曾经还有一个门派,为了得到美酒,专门将酒虫饲养在凡人体内,这些被酒虫寄体的凡人,就会像刚才的姚文贵一样,变得嗜酒如命,身体也会像气球一样,越来越大。 不过这个门派还算良心,对于这些凡人他们会给他们一定的银钱,所以有很多人自愿成为这个门派的酒虫寄身体。 酒虫在被取走后,这些人就会慢慢瘦下来,并且会戒酒,只是身体会有所亏空。 很多穷苦人家为了钱财,都会非常愿意做这样的事情,甚至那个时候在那个门派附近能够成为酒虫的寄身体,都算得上是一种荣耀。 他没想到在末法时代,他还能够有机会看到这种东西。 不过他并不懂得这个酒虫的培养之法,他只知道怎么去把酒虫从体内勾出来。 “这个姚文贵如今这个样子是一个虫子造成的?” 听到姚文贵身体有这样的一种虫子,李弘文忍不住有一些不舒服。 “没错,不要小看这个虫子,把它从体内取出来之后封在一个装满水的罐子里,很快它就会将这个罐子里的水化成美酒,这种酒然后你喝过一次就会终身难忘,而且这个酒对人还有一定延年益寿的作用。 不过一个酒虫最多也就能够化一坛子美酒。” 当年那个门派出产的美酒可是那些凡人王公们争相抢购的,一坛子的酒五百两黄金都不一定能够买到,这也让那个门派当时可谓富得流油。 凝阳子当年还去这个门派化过缘,那些人财大气粗的嘴脸,让他真的是叹为观止。 这么说吧,那个门派的墙都是用金子做的,只是后来觉得有些讨厌金子颜色在墙外又糊了层泥。 来这个门派做客的人走的时候一律给带一些土特产,不管你要不要他们都会送,而这个土特产就是成盒的金叶子。 不过后来凝阳子听说这个门派被人给灭了,所有的东西都被洗劫一空,当年受过这个门派恩惠的一些人还追查过一段时间,但是并没有找到具体是谁做的。 “那确实会有很多人愿意喝这个酒,就算这个酒是难喝到极点,只要有延年益寿的功效,那想喝的人肯定会抢破头。 不过,真的有用吗?” 李弘文对于酒到底好不好喝不确定,但是对于说这个酒有延年益寿的功效,那他就知道这个玩意肯定是有特别多的人想要。 “确实有用,对于我们修道人来说可能不那么明显,但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那效果就明显了。 一个酒虫化成的一坛美酒,可以延寿一年,不过一个人最多也就能喝三坛,延三年寿。” 李宏文没想到这个东西居然是真的有延年益寿的作用,而且直接就是一年的时间,这东西不管是搁在哪个朝代,都绝对会是被抢破头的。 不过让他去喝别人身体里取出来的虫子化成的酒,他心里还是有些接受不了。 说话间杜老头和姚文贵,还有赵二狗三人就回来了,杜老头手里提着三罐酒,后面姚文贵就跟个狗一样一直耸着鼻子,脑袋都快凑到了酒罐子上了。 他的身高大概在一米九几小两米,杜老头瞅着也就在一米六左右,再加上罐子是提在手里的,所以姚文贵的样子就跟趴在地上差不多了。 那么肥胖的一个身体,趴在地上跟狗一样跟在后面,这让李弘文觉得姚文贵真的有些可怜。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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