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年代文里做纸扎_第357章 出游泥而不染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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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哥你不要这样,不是她的错。”
  郑雨在纪永新怀里对着孙小凤偷偷露出了得意的笑容,但是嘴里却满是自责,甚至还伸手轻轻拍了拍纪永新安慰起了纪永新。
  “你看看都这个时候了,她还在替你说话,替你开解。
  算了,这里我们该看的也都看过了,小雨我们走。”
  郑雨的样子让纪永新对这里的女知青更是失望,他想不明白,都是住在一个屋子里的人,怎么会差别那么大,郑雨这么善解人意,这么替人着想,而这个孙小凤还有后面那个一直不说话,但是过来的意思跟孙小凤一样的,叫什么美丽的,都满是恶意。
  这样的地方不待也罢!
  搂着郑雨纪永新就往外走去,往外走的时候他看到了同样赶回来的史爱党马爱民他们。
  史爱党一直对郑雨有企图,这次再见到郑雨,特别是她梨花带雨的样子,那眼神里的企图就更明显,这正好让纪永新看个正着。
  顿时他对整个靠山屯的知青点都充满了厌恶,果然是人以群分,这个让他讨厌的李弘文待的知青点,其他人同样让他讨厌。
  也就郑雨这样出淤泥而不染的人,才能够在这种地方待下去并保持自我的纯净。
  往外走的时候,郑雨心里非常的高兴。
  回到知青点她有两个目的,第一个就是让纪永新知道她的记忆开始有一定的恢复了,这样为以后她慢慢回想起以前的事情,做好铺垫。
  第二个是让纪永新最好以后不来靠山屯,这样她在靠山屯以前做的所有事情都不会被纪永新知道。
  刚开始的时候,她并没有想到什么比较好的办法达成第二点。
  但是当孙小凤急匆匆的从外面冲进来,开始对她说着那些话的时候,她想到了,甚至于她心里默默的给孙小凤点了个赞。
  不愧是知青点里的枪王,需要她的时候,她就立马出来当枪让别人使唤,太好了!
  就喜欢这样的人!
  所以才有了她故意冲着孙小凤她们使眼神刺激孙小凤的行为,让孙小凤口不择言,在纪永新面前攻击她。
  结果也是显而易见的,纪永新对这里估计已经是厌恶透顶,以后肯定不会想着再带自己来或者他自己过来。
  “以前你受苦了,以后我不会让你再受这些苦!”
  “新哥你真好!”
  出了知青点,纪永新带着郑雨上了军车一个调头,带起一片灰尘,头也不回的驶出了靠山屯。
  “哎,他们这么快就走了?果然不是来找李知青的呀!”
  “我在旁边那个座上看见了郑知青好像,应该是带着郑知青回来拿什么东西吧!”
  “大老远开着车回来就是为了拿个东西!真是浪费,要我说这就是资本主义行为!应该拉出去批斗!”
  “谁说不是呢,这回到村里也没有说下来跟我们打个招呼啥的,以前真的是看错她了。”
  “人家以后就是市里人了,跟你们再也不会有机会见面了,有啥可跟你打招呼的?”
  看着军车就这么呼啸着进来,又呼啸着离开村里的大婶们可就不高兴了。
  之前他们以为就是纪永新自己开车过来了,所以也没有说想让对方停下来跟她们聊两句的意思,但是现在确定车上坐着郑雨,她们就觉得郑雨不下来跟她们说个话聊个天就是看不起她们了。
  此时她们也不管郑雨是不是失忆,反正不下来跟她们聊两句,让她们人前炫耀一下,她们就不满意。
  “你觉得这个郑雨真的是失忆了吗?”
  白玫瑰离李弘文的距离并不算太远,站在那个地方等了一会儿等李弘文到他跟前,白玫瑰小声问道。
  她觉得现在她获得的原剧情基本上已经完全没有用了,一个又一个的人物跳出了原剧情。
  之前赵二狗和李弘文跳出原剧情,是因为王爱国是个重生者的原因,可这个郑雨又为什么能够跳出原剧情呢?
  还是说自己穿的这本书,根本就不是她忆中的那本书,而是另外一本跟原剧情有些相关的书?
  如果不是的话,原剧情就那么容易跳出去的吗?
  郑雨在原剧情当中是跟李弘文产生了爱情,两人在一起待了几年,之后考上大学以后迅速甩掉李弘文,找了一个条件更好的。
  就算李弘文跳出了原剧情,但也不应该引起这么大的连锁反应,导致郑雨也跳出了原剧情,而且还跟市里的一个人结了婚,要知道当年郑雨跟李弘文并没有结婚,就算是后来她找的那一位好像也没有结婚。
  难道说是李弘文的跳出剧情的行为导致郑雨跟这位发生关系,让对方替代了李弘文的位置,等高考的时候,郑雨会再次回归原剧情,甩掉现在改为找另外一个条件更好的?
  “这我哪知道?人家失不失忆跟咱也没关系!”
  李弘文摇摇头他并不关心这个,失忆和不失忆对他都没什么影响。
  没关系?你不知道你们关系大了,要不是王爱国,你可能跟这个郑雨就在一起了,然后被她吃干抹净,最后还送了你一顶绿色的帽子。
  李弘文的话让白玫瑰在心里不由吐槽起来。
  “队长队长,快来人,看看后面猪崽不知道怎么回事,趴在那就是不愿意动活。”
  这个时候突然从村里传来了一个声音,是王招娣,她一边从这边跑着,一边喊着。
  她跟村里的一个大婶在后山喂猪,所以平日并不在地里,每天都是一大早就进了山,赶收工的时候才回知青点。
  “小猪崽出事了,快去看看,快去看看!”
  “唉呀,它们可不能出事儿啊,我还等着过年的时候多分点钱分点肉呢!”
  “要我说当初就不应该让这些知青去喂猪,多金贵的东西呀,她们一喂就喂出问题了吧!”
  “你闭嘴吧,是王知青一个人在喂吗?不是还有凤姐么?出了事也不能就怪人王知青一个人呀!”
  喂猪是村里现在的大事,所以一听到王招娣的话,村里很多人都放下手里的东西往后山赶去。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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